冬季供暖不搞连坐的民生温暖
李华新
近年来,随着每年采暖期到来,“连坐停止供热”、“不用热也要交费”等问题也随之而来。针对供热“连坐”现象,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的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不能因为个别用户不交采暖费,而影响其他用户供热,“连坐”不允许出现,这是今年供热的一条纪律。(10月29日《齐鲁晚报》)
又到了供暖季节,百姓最关心的是自己家里的温暖,能够达到供暖单位向社会承诺的温度,现在在温度问题已经进入供暖单位的议事日程之前,公用事业局提出了,供热企业不能把追缴采暖费的人物捆绑在邻居身上,不能因为个别用户不交采暖费影响其他用户。以往一座楼、一个单元的居民不教采暖费,往往是一个单元一座楼的居民都跟着收连累.
室温不低于16℃,是供热的标准,但以谁量的为准?缺杆“公平秤”。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目前正在积极寻找第三方检测机构,将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检测采暖居民家中的暖气是否达标。
据了解,济南市还没有专门的这类检测机构,济南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将找一家设备比较全的单位,来提供检测服务。据介绍,青岛供热办成立了这样的检测中心,有效避免了很多纠纷。集中供暖开始后,居民家中的实际温度到底达到16℃没有,不再是供热企业来量。
在今年的采暖期即将到来时,济南市供热不再搞“连坐”的消息,犹如缕缕温煦的阳光温暖着广大济南市民,也向其他城市和行业传递了一个信息:公共服务不能再搞“连坐”了。
其实,这样的连坐,已经是公用事业部门的一个不二的法宝,不管是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只要是收不够钱,只要是有一户不能及时缴纳费用,那么相关的公用事业企业就用使用连坐的方式,然大家的埋怨都集中在不缴纳费用的个别用户身上,显然这样做,公用事业单位用自己的难处,可是往往受到牵连的是那些按时交纳费用的居民用户。因此如此的连坐,是恶化城市居住环境的一个弊端和诱因。许多社会矛盾往往是由此而引起。
不能否认,供热部门采取“连坐”的做法有迫不得已的原因,他们认为有些居民是“刁民”,或者认为一家家地催交费用过于琐碎、工作量巨大,而采取“连坐”的做法,可以给欠费者、停用者施加压力,图的是便于收费和管理。但是,“株连”有悖于公平、正义,也违背法律。我交费用热,供热单位无权停我的热,别人家不按时交费,供热单位凭什么让我承担责任?但恰恰是这个不讲道理的做法,多年来,竟然是许多城市供热单位的强制性“规定”。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样的连坐,竟然是用霸王条款的方式定下来,好像不你提供服务,或是我即使想交钱,也未必能够享受到服务,会因为有人不执行相关的规定,就只好统统作罢。供热也是一种市场行为、民事行为,在供热过程中,谁享有什么权利、谁该履行什么责任,供热单位不能垄断“话语权”,否则,势必会侵犯广大用户的权利。现在供热部门能够主动破除连坐,这时一个对民生负责的态度,也是对自己的供热垄断反思的一种进步。因为,一个和谐的社会它所需要解决的不仅仅是理论问题,思想认识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在百姓的民事生活中就是一个个十分具体的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是要设身处地为民众着想,二是要摒除那些不合理的做法或是规定。同样在你收费之后的服务,既然已经是货币化了,那么就需要用一个具体的规定来衡量这些相关规定的可执行性的效果。能够说出,如果温度不达标,就可以拒绝收费,显然也不少供热部门的一时的意气用事,而是真心为百姓解忧服务的具体做法。因此济南公用事业部门的这些做法,在全国是具有示范意义的。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