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近的资料显示,目前中国移动用户数量已超过4亿,是固网互联网用户数的3倍,再加上移动搜索使用的便捷性,移动搜索市场的潜力非常巨大。有专家预测,在未来4年里,搜索市场将以每年35%的速度增长;到2007年,全球搜索市场的规模将达到70亿美元;无线搜索技术的应用必将成为未来移动信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奇怪的是,目前中国移动搜索市场的普遍收费情况却与其技术应用的大好前景不成正比。多数搜索服务商为用户提供免费的搜索服务,运营商则收取短信或流量费。按照搜索服务商的计划,其出于开拓市场的考虑,不急于从移动搜索投资中立刻赚取第一桶金,而是不断开发新技术、扩充搜索范围,以期尽快扩大用户使用规模,待形成固定用户群后再实行收费。不过移动搜索服务商的这个计划似乎并不明智。虽然互联网搜索的惯用盈利模式是向网络用户提供免费搜索服务,从付费的广告客户那里获得收入,但受制于目前的移动搜索技术,沿用互联网搜索的盈利模式对于移动搜索服务商来说并不可行。现在服务商的种种努力都是为了吸引更多使用者以及突破移动搜索的技术瓶颈,而只有同时抓住用户和企业,移动搜索服务商才能走上双向获益的盈利之路。用户端收费在移动搜索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用户使用规模仍有极大的上升空间。作为全球移动通信市场权威机构的M:Metrics于2006年7月份公布了美国用户定制手机业务的情况。截止至2006年5月,使用手机信息搜索业务的用户数量暂列第三,仅次于手机文本信息和图片信息传接业务。依照这样的使用规模,搜索服务提供商不必过分担心因资费增加而造成的用户数量锐减。但是美国手机用户的消费观念和移动搜索应用的成熟度并不能完全代表世界其他地区的情况,搜索服务商在转嫁服务费给用户时,仍需谨慎处理其方式与方法。aihuau.com1套餐形式收取固定费用手机业务套餐这个概念现今早已被普遍运用,像中国移动的M-Zone套餐、60套餐等,都给我国移动用户带来了短信和通话费用方面的优惠。移动搜索服务费用也不妨尝试套餐形式,套餐的价格往往更容易趋近大众心理可接受的资费水平。比如,用户每天要查询天气预报、股票行情等信息,服务商就可以以月为单位收取合理的套餐资费。套餐价只是一块敲门砖,手机用户在合理的资费下会更勇于尝试新的搜索业务,这样服务商才有机会“失小利”而争取到更多的用户。特色服务内容创收随着移动搜索业务的推陈出新,今后移动搜索服务商光靠业务的套餐价来吸引用户恐怕是件困难的事,实现的利润也有限。服务商要想留住用户,还得依靠独具特色的搜索内容和业务。美国的Synfonic和Smarter就在这方面树立了榜样,他们提供的是“比价和询价”的垂直专业搜索服务。比如手机用户向搜索引擎发送“Casio Z500”,就会收到针对此产品不同零售商的最新报价;而发送“自行车 100美元”,就会看到该价位可供挑选的不同品牌的产品。如此便捷的比价服务牢牢抓住了用户群,爱购物的美国人已渐渐养成购物前先请教Synfonic或Smarter的习惯。2002年8月在英国首次出现的“手机搜索乐曲名”虽然只是移动搜索的雏形,但却是个十分有趣的移动搜索项目。通过该服务,用户在任何地方听到的音乐,无论是收音机播放的乐曲还是电视广告中播放的插曲,都能通过手机搜索到“乐曲名”。在搜索乐曲名时,用户只要用手机拨打特定的电话号码,接通后将手机话筒朝向音源方向约20秒钟即可。录完20秒后电话会自动挂断,在其后的1分钟内,用户的手机就将收到正文中标注了该乐曲名的电子邮件。这种基于声音识别和乐曲库的特色搜索引擎后来受到了包括德国、芬兰、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日本等在内的十多个国家用户的追捧。诸如比价搜索、曲名搜索、百科问答搜索等富有特色的移动搜索服务更易抓住用户,因此移动搜索服务商只要能在特色搜索服务上取得优势,用户也同样乐意支付信息服务费。搜索服务商与运营商利益拆分目前,移动搜索用户只需支付短信或流量费给移动运营商。未来移动搜索服务商如果也向用户收费,自然会增加用户总的使用费用。搜索服务商向用户提供服务同时收取费用是无可厚非的,但收费多少、什么时候开始收、会不会导致客源流失等问题都值得服务商慎重考虑。根据我国信息产业部2005年年底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互联网网民1.14亿,移动电话用户3.91亿(2006年8月的数字已经上升到4.31亿户),同期全球的相关数据为7.91亿和18.9亿。这组数字表明,移动搜索的潜力价值比互联网搜索更为巨大。根据产业链分析,搜索服务商和移动运营商的共同目标都是手机用户,鉴于双方利益共同点,最理想且可行的做法就是服务提供商同运营商进行协商,采取利益拆分的办法,既可实现双赢局面,又不会因资费问题缩减用户规模。其实这样的收费模式在日本DoCoMo公司的i-mode运营商代理收费模式中早有运用:移动搜索服务商收取较少的搜索服务费,用户交付给运营商的服务费也等额减少,即用户总消费金额不变,而搜索费用由运营商支付给移动搜索服务商。这种收费方式几乎对用户没有影响,又能确保服务商和运营商双方获利。企业端收费互联网搜索的盈利模式主要依靠竞价排名和广告费用。但是移动搜索在技术方面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不能将互联网搜索的盈利模式简单地延伸到移动搜索中。未来,企业端收费可能也会以竞价排名和广告为主,但是要实现这两部分盈利,服务商首先需要解决技术问题。竞价排名收入如果按目前互联网竞价排名的算法,无论是光靠价高者排名高的算法,还是价高加上点击率的算法,手机的普及性、移动性、便捷性将使手机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拥有更高的价值。移动搜索用户的搜索目的性强于互联网搜索网民,其潜在用户更容易成为真正消费者。但是手机屏幕小,一页显示的搜索结果少,再加上手机上下翻页查看结果不便利(一般搜索用户顶多翻看两页结果)、流量费高等诸多不利因素,企业对于位次的竞价会更激烈。看准竞价排名对于加入移动搜索的企业的重要性,搜索服务商可以总结数据库中搜索频率高的关键词进行滚动式推荐,让目标企业竞购。如果有用户要搜索“饭店”,那么参与竞价排名的企业信息将会被首先搜索并显示。推荐关键词供企业竞购,一来对搜索服务提供商来说是很好的宣传推广移动搜索及赚取利润的方法,二来又帮助企业获得更好的搜索排名,提高投资回报率。广告收入美国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在去年10月统计预测了2005年全球手机业务的总收入,除去手机通话业务,其他业务如短信、彩信、娱乐项目等总收入约为740亿美元,其中移动搜索广告只占4%。互联网搜索的广告收入是搜索服务商的主要盈利来源,但移动搜索广告目前受制于搜索技术、手机屏幕,还未被广泛运用。其实手机用户相对固定的特点使移动搜索广告更具优势。搜索服务商根据用户通过手机或网站注册的手机实名可以获取用户信息,包括用户性格、兴趣爱好、地理位置等信息。在用户提出搜索请求后,有针对性地在其搜索结果下面打上一、二条相关赞助商的广告,这样的广告更有效率。除了竞价排名和广告收入外,搜索服务商还可以在本地搜索服务中通过与一些商家合作获得收益。在美国,手机用户输入“Pizza”并发给Google的SMS搜索引擎,十几秒后Google 就能反馈当地必胜客的电话、地址并介绍几款特色套餐;再继续输入“Manhattan Avenue”(曼哈顿大街),Google 就会告诉用户从街尾左拐有一家名为Hotty的小店也不错……商家因为与搜索服务商在本地搜索中的合作而客似云来,搜索服务商也从这样的合作方式中收获颇丰。如何让用户满意、企业赚钱,一个合理的盈利模式是至关重要的。从用户端收费,尽量不转嫁更多的费用给用户,以防止刚刚形成的用户规模锐减;企业端收费是今后移动搜索商家盈利的主要途径,搜索广告现有模式虽然成功地挖掘了中小企业市场,但广告效果却鲜为人知。在技术革新的基础上,移动搜索服务商应担负起推广这项新业务优势的责任,衡量并有效评估其广告效果,不然如何吸引企业竞投关键词和广告?据目前移动搜索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搜索服务商应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搜索技术,开拓收费途径,对移动搜索发展历程进行深度挖掘,在不同的发展时期采用不同的收费模式,这才是服务商解决移动搜索业务盈利问题的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