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人民网“理论面对面”专家的谈话,觉得有些言论误解了马克思,所以很有必要商榷。
一、资本主义的矛盾不是私有制和社会化生产的矛盾
面对面理论专家说什么,“他(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由于它的私有制和社会化生产的矛盾,必然就要走向一个新的社会就是共产主义”,这句话有一个重大错误:“资本主义是私有制和社会化生产的矛盾”。请问,马克思在什么地方讲过这样意思的话?马克思在《资本论》是这样科学定义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他说:“随着那些掠夺和垄断这一转化过程的全部利益的资本巨头不断减少,贫困、压迫、奴役、退化和剥削的程度不断加深,而日益壮大的、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的机制所训练、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反抗也在增长。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里讲的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是垄断社会资本的私有制(雇佣劳动私有制)与社会化生产方式的矛盾,是垄断社会资本形成的生产资料集中的私有制(雇佣劳动私有制)和劳动社会化的矛盾。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决不是一般的私有制与社会化生产的矛盾,因为私有制不仅包括因垄断社会资本而形成的雇佣劳动私有制,还包括个人私有制和相对私有制(集体所有制之间)。科学社会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不是什么私有制与社会化生产的矛盾,也不是斯大林社会主义所认为的什么私有制与公有制的矛盾。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科学表述应是:资本主义是垄断社会资本的雇佣劳动私有制与社会化生产的矛盾。所以这样表述,是因为社会主义只消灭垄断劳动者共同创造的社会资本的雇佣劳动私有制,并不消灭劳动者的个人私有制和相对私有制。这正如《共产党宣言》所说:“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那种“私有制与社会化生产的矛盾”的定义,是斯大林社会主义实行官僚阶级国家公有制的借口,这种消灭一切私有制的集权的官僚国家公有制是官僚主义腐败的根源,曾给苏联、东欧等等国家的人民造成巨大的灾难,我们为什么还有坚持这一错误的观点呢?二、为什么不实践马克思关于落后国家走向社会主义的科学设想?
面对面理论专家说什么,马克思设想社会主义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力比较发达的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但我国社会主义建立在生产力比较落后的基础上,所以我国社会主义就不能够完全照搬马克思设想的马克思主义的模式。这是说其一点不及其余的非常片面的观点。马克思不仅仅是只有这一点点设想,而且还有对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制度的科学垄断,也有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如何走向社会主义的科学设想。马克思指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是“社会所有制”,就是劳动者对社会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就是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联合体。马克思在《资本论》和《法兰西内战》等等著作中都有这方面的论述。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国家公有制并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还批评把俾斯麦的国有化说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极其错误的。马克思在论巴黎公社的文章中指出,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的官僚国家机关变成服从于公民社会的社会公仆机关;就是公民有权直接选举、监督和罢免社会公仆,防止他们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马克思还说,社会主义应实行市区自治的统一的“社会共和国”。马克思的这些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制度的科学设想,传统社会主义国家执行了吗?不但不执行,勃列日涅夫的继承者连“社会所有制”的概念都不承认。有人会说,这些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进入社会主义是要实行的,可我国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且慢,马恩就是对发展中国家走向社会主义也有科学设想,他们当时也有三大科学设想,一是争取一个有利于工人阶级取得政权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如果民主共和国不能立即实现,可先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议机关之手(争取以议会权力为中心)。二是在经济上争取到结社权,有“一个企业主委员会和一个与它平行的独立的工人委员会”。( 恩格斯 《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三是工人阶级政党夺取政权后决不垄断权力,并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这就是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指出的,“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不是要争取阶级特权和垄断权,而是要争取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消灭一切阶级统治;” 可传统的列宁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却坚决拒绝这三条,把一切权力集中在社会公仆——政府官员之手,人民代议机关没有实权;工会国家机关官僚化,工人和农民没有真正代表自己权利的组织;把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解为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无产阶级政权。公民的政治自由权、“社会所有制”和公民的选举和罢免权是科学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内容;但愿特色的社会主义能体现出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退一步来说,也应努力实践马恩关于落后发展中国家走向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人民代议机关有实权和建立独立的工会和农会,但愿特色社会主义能认真实践这两条。三、只有宪政民主共和国才能解决国家的发展问题
面对面说什么:“孙中山曾经想学习法国,搞民主共和国,没有成功;蒋介石学德国,搞军事独裁的官僚垄断资本主义,也始终没有实现统一。这是给我们的教训,就是走资本主义解决不了中国的发展问题。”这些历史只能说明官僚垄断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但不能说民主资本主义即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道路走不通,因为孙中山并没有掌握民主共和国的本质。孙中山并没有学到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本质。他虽然把“三权”发展为“五权”,但这三权并不独立和相互制约,而是立法权和司法权必须服从政府的行政权,还是旧中国的官府集立法、司法和行政权与一身的政治体制。孙中山主张把国家自由放在第一位,不理解民主共和的真谛是保障公民的个人自由。他在晚年公开提倡个人不能有自由,只能讲国家的自由。这也给蒋介石利用了,成为摧残公民权利、实行专制统治的工具。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袁伟时这样说:“20世纪初叶开始,同盟会和保皇党人异口同声说:国家利益和国民素质低下决定中国人必须放弃个人自由。而离开个人自由的所谓国家、民族的自由不过是独裁专制的别名。国家主义蒙住了启蒙先驱的眼睛,两个流派的领袖们的思想在这里汇合了。他们的分歧停留在方法层面,在国家、民族、集体这座迷宫面前,都忙着顶礼膜拜,而忘记离开人的解放,离开公民权利的保障,不但国家失去根基,人们梦寐以求的民富国强的目标也会化为镜花水月。要理解这个基本道理,必须对文艺复兴以降的思想文化有较深切的了解。不幸,20世纪初的中国思想家们很少人能达到这个高度。这是20世纪中国兵连祸结的重要思想根源。”(袁伟时“民初宪政挫败与启蒙” 2007年10月21日 “ 经济观察报”)。 孙中山的错误在于,没有深刻认识到专制的权力基础——没有分权制衡的高度集权。也不懂得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中国几千年都实行的是皇权专制国家的自由,但始终都不曾有过人民大众的个人自由。孙中山的另一个错误是不支持立宪派的“联省自治”,而是支持一派军阀打另一派军阀,而省市宪政自治的统一是中国必须走的道路。他还在国民党中央之上设“总理制”搞以党治国。孙中山并没有学到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精神实质。所以,孙中山的民主共和国没有成功。但不等于宪政的分权制衡的民主共和国在中国走不通(中国的台湾不是走通了吗?)。蒋介石在大陆搞官僚垄断国家资本主义,当然不会成功。但必须承认当时大陆还是有少许自由,否则激烈批评蒋介石政权的鲁迅等等民主人士就不可能生存下去。国民党在台湾扩大了社会个人自由,才使台湾人民走上了三权分立制衡的宪政民主共和国的道路。台湾的社会安定民众生活不断提高的事实证明,只有民主资本主义的宪政自由民主共和国才能解决落后国家的科学发展问题。历史规律证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必须走立宪民主的道路。国家代议制机关必须逐步形成为国家民主立宪的权力中心,民主宪法必须主导着国家政治生活。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只有经过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才能走向社会主义,是贯穿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的一条红线。可落后发展中的越南国、朝鲜、古巴等等所谓社会主义国家,却把宪政分权制衡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制度看作是洪水猛兽,这哪里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四、防止分裂不防止独裁的质疑
面对面理论专家有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认为“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比独裁优越”。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不实行三权分立的制度呢?原因不是民众的素质差,而是内外存在分裂势力。如果实行三权分立,就会被分裂势力利用;为了防止分裂,就得实行一党执政。这里又是倒因为果,事实证明没有分权制衡的专制才是分裂的根本原因。香港、澳门为什么被分裂出去,那是专制清帝国腐败和卖国造成的;黑龙江以北的大片土为什么被割裂出去,那是专制国家造成的;如今的台湾同胞和大陆同胞为什么不能团圆,那也是当初蒋介石国民党专制政权引起的内战造成的。斯大林独裁体制下的联帮大帝国力挺70余年不得不解体;而欧洲各民主国家却在不断地走向联盟,即欧洲共同体正在发展和完善。民族、国家和世界都必然走向一体化和统一,这是人类社会的发展潮流。问题是在什么基础上的统一?是民主自治的统一还是在专制基础上的统一。专制的统一是逆历史潮流的反动,是不可能长久的。只有在民主自治基础上的统一,才是符合历史潮流的走向世界大同的统一。还有,什么是分裂?区域民族民主自治和市区民主自治算分裂?孙中山反对大清帝国的专制统治算分裂?当年毛泽东领导工农和民主资产阶级起来革命反对“四大家族”的专制统治难道是分裂?蒋介石国民党的绝对权力绝对专制,绝对专制绝对腐败,绝对腐败绝对破坏统一,这难道不是不可抗拒的历史铁律吗?正如面对面理论专家所说的:蒋介石搞军事独裁的官僚垄断资本主义,也始终没有实现统一。五、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不能全盘否定
面对面理论专家说:“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是错误的,不符合国情,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内乱。”这一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 建国后的毛泽东时期是民族历史的一个发展,这一段历史决不能全盘否定,只能是科学的扬弃,才有利于民族的继续发展。毛泽东提出的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关系,主张企业和个人都应有自己的独立性和利益是正确的。他主持制定的《鞍钢宪法》规定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体现了工人当家做主的思想,也是值得肯定的。这些也应属于毛泽东继续革命的理论。最重要的是,毛泽东认为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仍然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革命的主要对象是官僚主义者阶级;解决官僚主义者阶级,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就要用社会主义大民主(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办法,就是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自由权。毛泽东的这一继续革命理论应把它看作是对马克思的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后继者应把它完善,而不是完全否定。如果把继续革命的理论纳入宪法、纳入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不是完全正确的吗?如果把党内不同派别的斗争纳入最合理的、人道主义的、和平竞争的、争取选票的宪政民主的轨道不是文明国家的发展方向吗?(高层领导人分歧的是非可诉诸于中央全委会的票决)由于完全否定伟人的继续革命的理论,公民政治自由的“四大”没有了,社会公仆失去了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官僚权贵特权阶层应运而生,工农大众头上新的“三座大山”形成了。这不是从反方面证明了,毛泽东主张用大民主的方法来防止官僚主义者阶级产生不是完全正确的吗?当然,毛泽东没有把大民主纳入宪政民主法制的轨道是错误的。毛泽东受列宁主义的影响拒绝宪政、分权制衡的民主制度是错误的,这是历史的局限性。后继者真是为了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就不应再有这样的局限性。后继者的政治精英如果不继承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的正确部分,或者不纠正毛泽东历史局限性的错误,都是不可能把中国引向正确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