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统计》第43期
2007年是《邵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邵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实施的第7年,监测统计结果显示:七年来,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邵阳市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在全面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过程中,法律赋予广大妇女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权益得到维护;全市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受保护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一、妇女儿童发展的现状
1、广大妇女参政议政工作有新的突破
我市对落实妇女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十分重视,市委市政府把进一步加强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纳入了各级各部门干部培养计划,并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全市女性公务员人数有 4.08万人,占公务员总数的比例达33.2 % 。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妇女与男子平等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作用进一步显现,超过《规划》的目标要求。
2、妇女儿童总体受教育水平有所提高
重视落实广大少年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尤其注重加强贫困县乡、边远山区中小学校的建设,把扶助重点放在失辍学的女童身上,维护女童受教育的权利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 ,新《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由2000年的98 %上升到100 %,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同样由2000年的 98 %上升为100 %,小学辍学率由2000年的1.27 %下降为0 。小学五年巩固率保持在 98.4 %以上,初中学生毛入学率保持在95.7 %以上,初中女生毛入学率为95.7 %,初中辍学率为0.7 %,有效地巩固了“两基”成果,均已超过或基本达到《规划》2010年的目标。
缩小男女受教育差距、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广大妇女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首先我市继续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扫盲尤其是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工作。2007年全市成人妇女识字率89.2 %;青壮年妇女的识字率达到了98.3 %,基本扫除了青壮年女性文盲,提前完成了《规划》的目标要求。其次,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全市教育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广大女性接受教育的比例进一步提升。2007年,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16.22亿元,比2006年增长28%,比2000年增长1倍;全市高校、职校、中学、小学在校生女生为1.08万、2.28万、19.31万、24.7万人,分别占在校生的52%、48%、41%、45%,女性受教育人数不断增加。
3、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增强。
全市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要求,开展了“不让毒品进我家”和“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活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提高了妇幼卫生保健和生殖健康的服务能力与质量,切实提高了城乡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首先我市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实力进一步加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有了进一步保障。2007年全市卫生机构353个,拥有卫生人员20002 人,拥有床位14070 张;每千人拥有医生、护士 2.67 人,每千人拥有床位 1.88 张。加强了孕产妇、新生儿的保健工作,2007年住院分娩率达82.2 %,比2000年提高21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为26.1 /10万,比2000年下降55%。
其次,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初步形成了一个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体系,提高了计划生育服务能力,有效地保障了妇女的生殖健康。2007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4.1 %,超过了《妇女规划》2010年75%目标要求;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了99.92%,超《妇女规划》2010年目标值25个百分点。
第三,儿童保健和营养水平大大提高,体质明显增强。实行计划免疫,是保障儿童免受相关传染病侵袭的重要预防保健措施。2007年,全市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三联制剂、麻疹疫苗“四苗”全程免疫接种率为 96 %,比2000年提升2 个百分点;乙肝疫苗接种率为95.6 %,比2000年提高了11 个百分点。随着我市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广大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儿童的体质明显增强。 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了55.8 %,比2000年提高13 个百分点。
4、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的维护
近年来,全市加大了对拐卖妇女儿童和卖淫嫖娼等侵害广大妇女儿童权益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了广大妇女儿童人身财产的合法权益。2007年全市共破获强奸案97 件,破获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31件,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6 件,有力地打击了侵害广大妇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使全市的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同时,我市把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法律救助体系、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救助作为一项大事抓紧抓好。政法委、人大内司委等13个单位联合下发了《邵阳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建立了维权联系会议、督查考核制度;各部门充分利用普法网络,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让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内容深入人心,妇孺皆知。市文化系统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文化市场整顿活动,全年共出动宣传车辆126台次,音像制品检查14次,收缴非法出版物8182份,收缴光盘、影碟1110盘,非法书刊1200多册。为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在全市掀起了清洁能源建设高潮,改水、改厨、改厕工作成效显著,市科协、科技局联合开展了科技下乡活动,免费为农村妇女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每年举办培训班26期,培训妇女2350人次,发放资料12500多份,制作科普挂图2100余幅。
5、妇女儿童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保障指标作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确保社会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市民政局认真抓了贫困家庭和下岗职工的低保金发放和救济工作,全市参加城市低保的职工 11.5万 人,参加农村低保的人数为6.5 万 人,就业人员437.18万,其中女性为197.56万,占45%,女性就业人员比2000年增加16.8%,大于男性8个百分点。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女职工分别有 15.9 万人、11.75 万人,比2006年分别增加 0.4万人、0.23 万人,比2000年分别增加8 万人、10 万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配套措施的落实,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发挥了“感震器”和“安全阀”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在不断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和薄弱环节,制约着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全部实现和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
1、2007年全市女人大代表530人,女政协委550人,占全部代表和委员的比例为15.3%、18.6%,分别比2006年减少5个百分点,全市妇女参政议政有待进一步加强,真正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
2、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仍然较高。2007年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 21.9‰ ,比2000年只下降2.9个千分点,没有控制在20‰的目标以内。
3、少年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整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不健康的东西、腐朽糜烂的生活方式也或多或少地传了进来。如今,社会上充斥黄色、暴力的书刊影碟泛滥,黄色网站、暴力游戏屡禁不止,这对广大青少年所造成的危害是无比巨大的,轻者荒废学业,重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市需要进一步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净化青少年的生活学习环境,使我们祖国的花朵在“干净、健康”的环境下茁壮成长。
三、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对策
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协调联动。为了推动《邵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邵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的实施以及发展目标的实现,应建立和完善以下四大体系:
——政策体系
市政府应继续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目标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对各级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对成员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和发展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
——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健全妇女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城市社区服务设施,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优质、低廉的医疗卫生保健、社会福利和家政服务;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方面的服务,完善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在全市建立反家庭暴力社会化维权网络的步伐,促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网络化、法制化、社会化,更好地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加强妇女儿童工作自身队伍建设,加强对妇女的教育培训,增强妇女参与发展的技能,在农村,要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妇女科技服务站,提高科技文化素质,配合全省开展“百万妇女出三湘,增收致富奔小康”活动,动员组织广大农村妇女发展劳务经济。通过加强培训和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妇女儿童工作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
——资金保障体系
在今后的工作中,政府要把用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工作的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证经费投入,并专款专用。在实施《规划》过程中,要针对上个规划尚未达标的指标及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妇幼卫生和教育的投入,加快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特别在边远、贫困乡镇要设立教育专项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最大可能地帮助仍处于困境的妇女儿童解决温饱问题和发展问题。
——监测与评估体系
一是开展妇女儿童监测评估工作,建立定期报送妇女儿童监测统计资料制度,完善全市妇女儿童监测评估工作网络;二是就重点难点问题抓好典型示范,加强调查研究,善于“解剖麻雀”,从实际工作中总结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然后加以推广应用,比如妇女就业、女职工特殊保护指标的落实以及童工使用、未成年人吸毒等;三是建立妇女儿童监测系统网络,动态监测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