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异同 公司运作的分封制与郡县制

 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异同 公司运作的分封制与郡县制


前几天看书的时候,突然想到中国的分封制与郡县制,如果联系到现在的公司运作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分封制”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在“分封制”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即相当于中世纪欧洲诸王国与罗马教廷的关系,即现代意义上的联邦的基础。郡县制就是中央集权下的分级管理,郡守县令都是由中央直接任命,各郡守没有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这样一种分封和郡县放在现代企业的运作同样适用,当然分封制中世袭除外。

分封制的特点就是独立为王,定期向国君进贡即可。分封制放在现代企业的运作来说,它的特点就是独自运营、自负盈亏、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具有健全的企业部门职能,如市场部、销售部、财务部、行政部等,同时在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售后服务、财务控制、培训支持、市场营销、推广策略、价格制定、产品类型、人员招聘、促销政策等方面都具有自主权,不受总部的影响,它们要做的就是在不违背公司品牌内涵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市场,将市场做大。由于充分的自主权和独立运营权,它们在各类策略的制定上更加吻合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在各类费用和政策审批手续上流程更加精简,做到快速、机动、对路的特点。大众针对在中国业务发展缓慢的情况下,进行市场营销变革,“营销变革”的核心是导入了“SBU”,即战略业务单元。之前,一汽大众在全国有9个销售区域,是一种行政性的管理模式,类似办事处的职能。2007年3月份实施“营销变革”后,一汽-大众对销售区域的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分。原来九个大区的传统设置被彻底改变,取而代之的是包括京津、鲁冀、华北、华中、华南在内的5个SBU,且每个SBU都具备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售后服务、财务控制、培训支持等几方面的功能,它们可以制定独立的市场营销和推广策略,组织本区域独特的促销活动。加多宝王老吉从2002年1.2亿到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00亿,2009年的目标是150亿,为了实现这样一个目标,在销售模式上进行了调整,加多宝改变了原来的授权机制,转而在销售上采取分公司独立运作模式,在全国三地设立销售公司,进一步精耕市场,每个公司都独立核算,解决授权制在政策的针对性、结算、推广等方面的弊端。

郡县制的特点就是中央集权下的分级管理,无独立自主权。从现代企业的运作来说,它是受公司授权的派出机构,以办事处的形式管理和开发市场,实行的对上负责制。它没有独立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存在自负盈亏的责任,只是在公司政策的指导下做好市场的开拓和推广工作,同时在工作流程上对上级负责,如地级市场经理对省级经理负责,省级经理对大区经理负责,大区经理对公司总监负责,在这样一种上级负责制的情况下,政策执行的时效性明显变差,很多工作耽误在流程的审批上。同时,制定政策的权利在总部各职能部门,由于总部一些职能部门远离市场一线,在政策的制定上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导致一些政策没法执行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偏移。郡县制运作的优势就是全国一盘棋、政策统一,公司对各派出机构控制性大,是中央集权式的运作。弊端就是市场的针对性弱、市场反应的速度慢、审批流程繁琐,导致市场推广过程中散失一些机会。郡县制的公司运营模式比较适合中小型企业以及区域市场型企业。曾经一个朋友跟我说,有次,六月份的时候就往上申请一个中秋的促销方案,直到过了中秋过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候,终于看到公司总部相关部门回复“同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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