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对于中国而言是不平凡的,我国的CPI居高不下,外贸收支受到汇率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这些对我国的宏观经济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与此同时,人们在期盼奥运的过程中,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突发灾难,刚刚过去的雪灾,眼下的强烈地震,使我们的国家又面临了巨大的考验。而此时的公共财政管理所面临的同样是一次需要我们及时应对的紧迫局面。对于如何应对当前的危机以及危机过后财税政策如何发挥作用谈几点看法。
第一,我们知道,财税政策手段灵活,政府可运用多种财税政策手段来达到既定的政策目标。对于当前我们面临的突发性公共危机,是缘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难。财政与税务部门对这种情况的处理自然属于公共危机管理的应对问题。危机应对就是对突发事件所招致的危机提出处置的意见和办法, 是把危机降到理想程度的计划和执行过程。危机应对包括危机应急和危机处理, 需要动用资源储备, 包括人员, 物资, 技术等, 信息储备和应急处理中枢,而这些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信息,地震发生后的十天之内,中央财政已累计向地震灾区拨付救灾资金93.39亿元。可见我们的反映速度还是比较快的,支持的力度也较大。而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财政部门能够迅速反映的能力在于强大的财力储备能力。这一点和年初人们对近年财政超收过多的关注形成了一个对照。政府的财政部门在一定的情况下就是“消防队”,而消防队必须有足够的设备、人员和器材,这就是政府建立预算平衡基金的根本作用所在。需要看到,灾后重建还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应该更多的将历年的超收部分追加到预算平衡基金之中,加大应对突发性公共危机的资金实力。这应该属于资金保证方面的准备和措施。
第二,财税应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制度,使应急预算制度化。在危机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应急机制,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设立专用账户,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保证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及时制定相关政策,对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给予工作补助,以便在人员保障方面有相应的资金与之对应。
第三,针对地震给灾区经济生活造成的危害以及灾后的重建工作,财税部门要尽早做出相应的对策,需要出台了一系列补偿损失和灾后重建、支持经济增长的财税政策。其中减免缓缴部分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稳定人心,增强战胜灾难的信心,保持社会安定,恢复经济发展活力将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在产业技术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政府可以通过补贴、贴息、资助、税种选择、税率确定、税收优惠、退税等措施来引导或支持灾后的重建工作。
第四,本着对全社会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救灾款项使用的监督管理。同时对社会捐赠物品和收入,也需要严格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使善款可以善用。同时,应该看到,灾后重建不是一般的重复建设,应该有一定的超前意识,本着为未来负责的态度,财税部门要严格进行资金使用的追踪问效,强化责任制,防止出现新的“豆腐渣”工程,切实保证救灾重建的资金效益。
第五,财税部门应该制定相关措施,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增收节支,压缩行政开支,削减不必要的费用支出,以节约经费和财政资金支援受灾地区,中央行政机关已经做出削减5%的经费开支用于支援灾区重建,这为各级国家机关带了一个好头。必要的时候要求各级财政进行预算调整,通过科目留用、追减预算支出等方式以应对当前的情况。
第六,要建立公共财政应急长效机制,提高财政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这是一个经常性的工作,应该逐步的完善并保证其真正发挥应该有的作用。
灾后重建是一个系统工程,财税部门还应该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财政税务部门的协调能力,同时还要考虑我国当前经济的主体情况,把灾后重建与财税体制改革与调整和国家总体的经济调控结合起来,这才能真正使财税政策的功能得到切实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