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向宏先生以“国际商业顾问”的身份,在2008年1月3日的“南方都市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毛式管理的前世今生”的文章,力挺中国企业家奉行毛式管理符合“商业道德”。吴先生之所以忽然心血来潮写出这篇自相矛盾的力挺毛式管理的外行文章,据说是因为他看到去年年底一期英国《经济学人》杂志有篇文章,介绍了毛泽东管理艺术。
我没有读过《经济学人》杂志上那篇关于毛泽东管理艺术的文章原文,但是从吴先生介绍的那篇文章的部分观点来看,我是非常赞同的。比如那篇文章中说“西方传统的福特式管理思路较适合那些成功的明星级大企业,而对于大多数挣扎生存的企业,他们更多采用的其实是毛泽东式的管理。”“毛式管理只能得逞于一时,不可能让企业长治久安”。
我这样说丝毫没有挟洋人以自重的意思,同样的观点,我在去年9月出版的《半部论语学管理》一书中有比较系统的论述,其中有一节的标题就是“权威式管理为什么低能”。毛式管理的本质就是权威式的极权管理模式和漠视个人的利益乃至智慧,企业的一切由大当家说了算。
吴先生在21世纪的今天,还为中国企业家奉行毛式管理大唱赞歌,无疑是在误导中国企业家继续紧紧抱住落后的企业管理理念和习惯不放,自绝于先进的国际化企业管理理念。这样落后的企业管理理念居然通过“国际商业顾问”的身份由官办媒体推销给中国读者,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我不知道吴先生对企业管理究竟懂得多少,从吴先生的文章中,我看不到他有什么足够的理由要在企业管理中坚持毛式管理。吴先生力挺毛式管理的唯一理论依据是:中国大众之所以不能准确评价毛式管理,是因为中国大众“流行的一个误解:把商业道德混同于社会伦理。”
我们且不说中国大众是否有这样的一个误解,也不去追究商业道德是否必然与社会伦理相敌对,吴先生拉起“商业道德”这面大旗,说穿了不过是为那些不择手段赚钱的无良企业家公然违反社会伦理的恶劣行径做托辞,无非是想说:只要企业能赚钱,即便做了些伤天害理的事也符合“商业道德”。
我绝对不相信吴先生推销毛式管理的本意是在鼓励企业家以符合“商业道德”为名理直气壮地做违反社会伦理的事,我宁愿相信吴先生推销毛式管理是因为对企业管理的无知,宁愿相信吴先生还不知道企业管理者所遵循的商业道德不但可以与社会伦理相一致,而且在21世纪的今日,企业管理是否与社会伦理相一致已经成为国际上公认的衡量一个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基本标准之一。
吴先生在文章中说“在中国,由于商业精神还没有被社会大众特别是知识精英阶层普遍理解,人们评价商业行为时,往往套用社会伦理标准,结果当然会让人哭笑不得。比如有很多知识分子,总觉得让商人倡导毛式管理,会有让极“左”思潮复辟的危险,其实这完全是不沾边的两码事。”
吴先生这种居高临下把众人当群盲的强调才真正让人哭笑不得,因为吴先生似乎忘记了正是他自己在文章中告诉我们的那样,认为“西方传统的福特式管理思路较适合那些成功的明星级大企业,而对于大多数挣扎生存的企业,他们更多采用的其实是毛泽东式的管理。”的并不是“没有商业精神”的中国社会大众或知识精英。吴先生大概也不知道制定出AS8000、ISO14000等企业管理规范,要求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并不是吴先生这样的中国知识精英,而是有了几百年商业精神的西方发达国家。
政治是经济的最高形式,政治从来都与经济密不可分。在企业家参政的比例越来越高的今日中国,将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运用到国家管理中去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吴先生无视这一基本常识,不负责地说鼓吹企业管理中的毛式管理不会导致毛式管理对国家管理的影响,再次证明了吴先生对管理者思维本质的无知。道理很简单,如果一个企业家用毛式管理模式把一个企业管理得很好,当他因此步入政坛的时候,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他会放弃驾轻就熟的毛式管理,而去采用什么他一窍不通、非常陌生的民主管理方式呢?
既然吴先生自己也非常清楚毛式管理在管理国家上是“应该永久地摒弃某种不合适宜的模式”,又有什么理由相信,毛式管理适合企业呢?难道管理一个企业与管理一个村庄、管理一座城市、管理一个国家,有什么本质不同吗?吴先生认为企业只要赚钱就行,这再次暴露了吴先生对现代企业的无知。企业除了要赚钱之外,还要让每个企业的职工感到幸福,更要让企业所在的社会得益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