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交易员”刘其兵一审被判处七年徒刑;国储调节中心原副主任、法定代表人吕嘉范一审也被判刑六年。国储期铜案件尘埃落定。
我一直纳闷一个问题:这两个人给国家造成这么大设损失,为什么刑罚这么低呀!难道就因为他们没有贪污腐败,中饱私囊,就可以从轻吗?我觉得他们给国家造成损失和那些巨贪也没有什么区别呀。
当年38岁的刘其兵,是国家发改委下属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下称国储调节中心)进出口处处长,中国铜期货界风云一时的人物,也曾是伦敦金属交易所的熟客。此前,他已经失踪了近十个月。
刘其兵在失踪之前曾留有遗书。他于2003年10月间,以国储调节中心名义,在期货市场建立大量空头头寸,后遭遇铜价暴涨,致使2.317万吨保税铜货款亏损;截至2005年下半年,他以结构性期权方式持有的空头头寸又出现巨额亏损;2005年10月,刘其兵销声匿迹,随即在国内国际期货市场上引发震动——这就是2005年底震惊世人的国储期铜巨亏事件。
无论是案发之时还是案发之后,此案案情始终被包裹得严严实实。刘其兵踪迹何方?因何造成巨额亏损?亏损多少?如何善后?
人们只看到,案发之后,国储调节中心数次拍卖储备铜,试图平抑铜价;此外,国储大量铜现货被运至伦敦金属交易所在亚洲的数个仓库作实物交割。人们还看到,就在此时,关于中国应当争夺铜及其他资源类的国际定价权、不能坐视西方交易所定价等等声音骤然高涨。违规交易造成巨亏大案原本清楚明白,竟被搅得性质暧昧。
几乎没有人知道,刘其兵于2006年6月被捕,于2007年间一审开庭,一审判决亦于近日作出。2008年3月20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其兵的判决书出炉。刘其兵一审被判处七年徒刑。《财经》记者同时获知,国储调节中心原副主任、法定代表人吕嘉范一审也被判刑六年。
一审判决认定,刘其兵于1999年12月至2005年10月,在担任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进出口处副处长、处长及国家发改委物资储备调节中心处长期间,违反国家对国有单位进行期货交易的相关规定,将该中心资金用于境外非套期保值的期货交易,致使发改委物资储备调节中心损失折合人民币9.2亿元。
外界或曾猜想,刘其兵一如当年霸菱银行的里斯案,系“流氓交易员”的个人行为。然而,国储调节中心原副主任、法定代表人吕嘉范同案被判刑,则意味着此案绝非孤身作案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