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这是审计机关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个老话题了。审计署已经强调了多年,部署了金审工程。我省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在这几年也不断地加强。从投入方面来讲,这几年我们也作了很大的努力,经省厅和财政厅协调,得到有力支持,从2004年到2006年,每年给予每个市补助一定数量的审计信息化资金,每年每个市分别为20万、50万、60万,今年也还要争取。我们要求,市一级的困难可以解决,重点要放在补助县一级,要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并且带动各级财政对审计信息化的投入,切实推动全省审计信息化的步伐。
当前审计信息化建设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现场审计软件(AO)和审计管理系统(OA)的推广应用,这是重点。还有局域网的建设,已有专门规划和具体要求,希望大家努力落实。各级财政的投入都有较大增加,多数市在争取资金方面解决的较好,但有了钱要用好。我看现在最重要的不是钱的问题,不是设备的问题,还是我们的认识问题,是领导层是否善于加强领导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同志能不能理解审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地位,能不能用正确的方法来推动这方面的工作,是审计信息化建设必须解决的问题。广大审计人员对审计信息化的认识是否到位,也要客观分析,强化措施,应当有一些强制性的措施。我们多年以来讲的一句话,就是如果不能学会运用计算机审计,就会进不了被审计单位的门,打不开被审计单位的帐,就会失去审计的资格。还有一句话必须讲,如果我们审计机关的领导干部不懂审计信息化,不善于领导审计信息化,就会失去领导审计工作的资格。必须这样提出问题,认识问题,必须把审计信息化当作一件大事摆在议事日程上,认真落实审计署和省厅提出的审计信息化建设规划,结合实际,不断推进。通过在现场审计时运用AO和其他审计软件,提高审计效率,是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审计力量不足的根本出路。从长远来看,增加人员编制,受到多方面条件的制约,而且无论怎么增加,也难以满足,但是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受到更为明显的效果。信息化建设跟上来了,一个人就可以办过去几十个人办的事,就是这样的意义。另外,要通过信息化提高管理水平,OA系统的推广应用,就是审计管理现代化信息化的重要步骤。现在从物质设施上来说,我们可以做到开通县级和审计署的联网,省厅和全省各县市的联网,“1拖N”就是解决这个问题。县一级可以相当及时地看到省厅和审计署的有关资料,审计署和省厅也可以通过联网及时看到市一级、县一级的有关材料。我们也要求每一个审计项目过程形成的审计日记、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审计工作中一些重要进展情况,要及时发送到“OA”上,上级领导干部通过“OA”及时地对审计项目、审计工作提出指导,同时这也是一种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放到“OA”上的资料就不能随意修改,如果修改了也会留下修改的痕迹,较之纸质文件,这也是它的一个重要的优点。这是防范审计风险的一个重要手段。有利于分清责任,对审计人员也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我们要尽快地把审计管理系统运用好,就硬件来说早就具备条件了。我们已经三令五申,在去年就开会宣布运用“OA”,今年又发文件要求必须使用,尽管这样强调,做得还是不够好。以后还要有新的办法,如果违反规定,就要追究责任。省厅各处、各市、县审计局对“AO”和“OA”的运用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快步伐。我们应该掌握信息化建设的主动权。
(六)提高审计管理水平。应该说,我们地方审计机关现在的管理水平不高,虽然多年以来不断提高,但是现在还不够高,还不能太乐观。我不是否定大家,我们有些市里比较起来也不错,但是按高标准来要求,我们和先进的地区相比差距很大。从省厅来讲,我们的管理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和先进的省份相比,特别是审计署机关、特派办相比差距很大。我们今后要更多地学习借鉴外部好的做法、好的经验。
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要进一步规范,要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总体安排紧密结合起来,要克服两张皮的现象。审计机关要围绕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开展工作。围绕大局开展审计,就是要使审计工作和大局紧密结合起来,把审计工作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只有做到这一点,审计工作才能得到各级党委、政府更大程度的重视,我们才能在更高层面上更好地发挥作用。
要特别注重加强对人的管理。强化审计纪律,严格执行审计执法责任制,加强对审计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七)完善审计工作领导体制。领导体制上,更远的问题我们不讲了,比较直接的,按照审计法规定,审计工作是由各级政府的行政首长直接领导,国务院总理领导审计署和全国的审计工作,各级政府省长、市长、县长领导本级政府的审计工作,在分工上都是总理、省长、市长、县长直接领导和分管。国务院历任总理对审计工作是十分重视的。在省里,从2003年到现在,每一任省长都直接分管审计工作,亲自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帮助审计机关解决重大的问题,都做得很好。多数市长、县长也是直接分管和领导审计工作,这个制度要坚持。政府行政首长直接领导,对审计工作是一种支持。审计工作领导体制应当规范到审计法规定上来。更好地保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在一些地方的市长县长调整时,更要注意这个问题。我认为市长、县长应当很好地运用审计机关,发挥好审计机关的作用,这对于全面加强政府工作,增强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是很有好处的。
(八)规范和加强对审计成果的运用。审计工作的成效,最终要落实到审计成果的运用上。但是,在审计成果的运用上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运用得不够。审计机关每年出好多报告,有综合性的,有单项的,有的提交给被审计单位,有的报送到上级领导机关。有的效果比较好,也有的效果并不好。从审计机关来讲,要积极地依法履行职能,促进审计成果的运用。审计成果有多方面的体现方式。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建议、移送处理,还有审计结果公告、信息、宣传等,都是对审计成果开发运用的具体方式,每一种方式都应当产生应有的好的效果。比如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要以高水平的审计结果报告提交给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其他干部管理部门参考运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同时,对审计决定不落实的责任,也要依法明确,各有关方面都要依法履行职责,形成合力。比如预算执行审计的机制就比较完善。现在的格局是,审计机关向政府报送审计结果报告并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但整改工作报告是由政府来做的,这不单纯是一个方法问题,而是体现了一种体制、机制,整改工作是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的,这就从制度上保证和强化了整改的力度,符合审计法和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实践的效果是好的,有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应当不断完善,坚持下去。审计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又要注意不要超越自身职责权限行事。我们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是有限的,责任也是有限的。我们审计机关的领导同志在工作方法和思路上要明确认识,不能大包大揽。比如审计机关经常参加各种联合检查组,要注意区别参加检查组与依法开展审计的区别,注意程序的合法。审计机关出具结论,必须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审计的基础上做出,凡是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的文书,不能视作正式的审计文书,没有相应法律效力。即使有关方面提出要求,凡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要解释,不能盲从。这也是涉及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一个问题,一定要妥善的处理,不能盲目地大包大揽。要坚持在政府领导下,审计机关依法积极发挥自身职能,督促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的这种机制。为了促进审计成果的运用,审计机关可以多向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