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要坚持上下级之间的互相监督。对于上级领导干部违反审计纪律和廉政制度的行为,下级有权抵制并可越级反映。上级领导要尽职尽责,加强对所管辖范围的单位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下级的干部也不能惟命是从,该遵守纪律或服从命令的,要遵守,要服从。但是如果遇到上级领导错误的决定,明显地违反法律、纪律,下级有权抵制,《公务员法》也有这个要求,也有这个制度,关键在于落实,我们要增强这方面的自觉性。
第五,要加强外部监督。今后我们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以及被审计单位等社会各方面人员担任审计机关廉政监督员,帮助审计机关关注和了解审计人员履行公务过程中廉政情况以及执行纪律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审计机关要重视这些反映,及时地调查和落实。任何制度,关键在于怎么实行,在于怎么对待。聘请监督员也不是一个新方法了,有好多部门、好多行业有这样的做法,有的效果好,有的不好。审计机关既搞就要注重效果,下一步我们各级审计机关可以在这方面作一些尝试。聘请监督员也要聘那些责任心强的,和审计机关工作有一定关联的同志,或者热心于这方面工作的同志,我们要加强同他们的联系,为他们的工作提供更多的便利,不要流于形势。这样做,有利于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想,只要我们认真对待,是有好处的。到处都有我们的眼睛和耳朵,谁要做违法违纪的事,自己要慎重,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谁也看不见,而是随时会被看见,随时会被听见。而且我们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以及其他的执法部门都要加强联系,请他们帮助我们监督,关注我们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表现,关注审计机关的反腐倡廉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解决,防止酿成大祸。
第六,审计机关内部要加强财务管理和其他各项管理。审计署十分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去年以来一直在抓,要求在各级审计机关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上级检查。到现在为止,省厅对各市的财务检查已经搞过了,审计署对各省的检查也搞过了。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发现存在许多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引起重视,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我看到审计署的通报,和我们省的情况,和我掌握的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的情况也比较一致,资金管理使用上、建设项目和资产管理上都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管理、制度上都有漏洞,如果这些漏洞不堵上,不进行认真的检查,不加强管理,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随时都会发生问题。我们审计机关成天审计其他部门和单位,我们自己内部的管理一定要率先垂范,要给其他部门做好样板,不允许其他部门做的,我们不能做,要求其他部门做的,我们首先要做到。李金华审计长在会上也讲过,你说你光讲被审计单位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能这样那样,你想想自己,自己就那么特殊,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还有什么理由要求被审计单位遵纪守法,怎么要求人家规范?所以自己一定要带头做好,同时也要做好随时地接受外部检查的准备,审计署也讲了一年多了,一再地讲要加强外部的监督,尽管从制度上来讲也是有的,人大、上级政府的监督,财政部门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都有。但是专门把队伍开进审计机关,这是在特殊情况下的特殊手段,去调查处理问题,我们不希望出现这种现象。我们主张增强自觉性,主动做好工作,防患于未然,自己把预防工作做好了,没有发生问题,还用人家来调查吗?还用等着其他部门来专门检查吗,我们要随时做好准备,即使人家不来,我们也要当作随时都会有人来检查,我们把自己的房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哪天有人来检查我们都欢迎,不要抱侥幸心理。
一定要克服任何特权意识。必须清醒地认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应当享有任何特权,更没有权力利用审计之机谋取任何特殊利益。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必须接受监督。不能只是监督别人而不接受别人的监督,不能当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省厅财务管理的一些制度,在审计署检查时得到肯定,今后要不断坚持和完善。我们在检查各市审计局的过程中,也发现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已经指出,希望大家认真改进,认真完善,而且要有一种长远的打算。经费不足的问题怎么办?不足要按合法的渠道解决,不要自己在那里东捞一点、西抓一点,不要搞“小秋收”,更不能搞“小金库”。“小金库”是国家严厉的纪律,不允许被审计单位搞,审计机关更不能搞。还有规范行政机关津贴补贴的制度,这是一项新的制度,有铁的纪律,如果发生问题,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现在有关部门正在开展这方面的检查,有的市、县,新的制度还没有批下去,还没有执行,但要认识制度的严肃性,自觉遵守制度,制度开始执行了,就不能违反。我们审计机关的同志一定要严格地要求自己,包括汽车、房子,凡是有禁令的事情,我们都要带头遵守制度、遵守纪律。审计机关的经费来之不易,审计经费是用于保障审计机关正常开展工作的,不要在审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上发生贪污挪用的问题,不要发生损失浪费的问题,希望大家注意。由于我们自身的特殊职能,外部对我们的监督,有时会不会松一点或少一点,我看有这样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要有更强的自觉性。
三、当前审计工作中需要重视和解决的几个重点问题
当前审计工作中几项重点工作和基本的要求。
今年以来,市级审计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调整面比较大,现在已经有三个市,占到近三分之一,县级调整的面也很大,比如临汾市调整了8个,占到17个县的一半。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同志,要熟悉审计工作的一些基本的制度、基本方法、基本内容,在一些重要的方面,认识要更明确一些,工作要更规范一些,而且要不断地创新和深化。我想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一)必须坚持依法审计。审计工作中一定要坚持依法审计,这也是近几年来一再强调的问题。我们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时,还要把增强依法审计的能力放在突出的位置。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推进依法行政,也是十七大强调的重点。我们审计机关在法制的问题上有两个角度。一是审计工作中一定要严格地依法审计,审计的过程要合法,审计的处理处罚要合法,审计的动机和效果要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宪法和法律是体现党的领导,体现社会主义性质,体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我们要按照法律开展工作就不会产生大的偏差,如果离开了法律的约束,就会发生偏差。法律是我们开展审计工作的依据,同时也是我们开展审计工作的规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是没有规则的,丝毫不意味着,我们有审计的执法权力,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我们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来开展工作。处理问题,也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来处理,不能有随意性,我们讲要从实际出发,要创新,但也不能偏离法律的轨道,这是从审计工作角度来讲。从审计的效果来讲,要通过审计,促进依法行政,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我们审计的对象,不论是行政机关还是国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我们都要通过审计,增强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被审计单位依法理财,把人民创造的财富,把人民的血汗钱管好用好,来自人民,用于人民。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大量问题,有的叫做不规范,有的叫做违法,实际上很多问题的根源是被审计单位的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不强带来的。审计的结果,不仅仅是应缴未缴的要上缴,应收未收的要补收,有一些错了的事情罚点款,不应该仅仅停留在这些表层的处理上。从深层次来看,通过每个项目的审计,通过长期的不断的审计,要增强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对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来讲,这是一种深层次、高层次的要求,也是一种更有意义的目标。如果仅仅停留在给财政增加一些收入,就事论事处理几个问题是不够的。如果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法制观念薄弱,屡查屡犯、屡审屡犯的现象就不可能解决,经济秩序也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一个法治社会,一个法治政府,必须做到大家都依法办事,审计机关在这方面要认识到自己的责任,要把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作为一个重要的目标。在我们的工作范围、工作方法上要注意增强法制观念,要学会用法律来约束被审计单位、约束他人,更要学会用法律来约束自己。我们一些同志也存在这个问题,约束别人讲得多一点,约束自己讲得少一点,甚至缺乏这方面的意识。有的同志把自己看的至高无上,妄自尊大,看得很了不起,为所欲为。凡是有这样想法的人,十有八九要摔跟头,十有八九要碰壁。作为审计机关来讲,我们千万不能容忍这种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存在。从主要领导做起,我们要求审计机关的各级干部、全体审计人员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审计的意识,既要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又要依法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做什么事情、做出什么决定都要首先考虑合法性和规范性,避免随意性。审计立项、审计工作范围、审计处理的原则、审计人员的言行都要严格地纳入法制的范围,在这一点上,我们要有新的进步,这是我们贯彻十七大精神最重要的要求。我们不能老是停留在一个水平上,十七大以后,我们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一定要有新的深化。大家注意到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要求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开展工作,这个要求,最早是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十七大报告重申了这个要求,我认为是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识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的。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进程能否加快,能否实现建设一个法治国家的目标,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看我们党在这方面做得怎么样。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各级国家机关、行政机关都是在党领导下工作,作为执政党,作为国家机关、行政机关,一定要增强法制观念,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不能要求人家守法而自己不守法。审计机关作为监督机关,如果你在一些微小的方面违法了,社会有关方面就会在更大的方面违法。我们不能降低对自己的要求,审计法规定的程序,不能不遵守,依法立项,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开展工作,依法下达审计通知书,依法开展审计,依法下达审计决定、出具审计报告这些基本的程序上,不能违反,程序违法同样是违法,如果被审计单位把我们起诉到法庭,仅仅一个程序上的不合法,你就要败诉,一件小事上、一个具体事项上败诉了,也会极大地损害审计机关的形象。
(二)要高度重视审计质量。我们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总的看是在不断地提高,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还存在不少问题,审计质量不够高的现象也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我们不能满足于现状,要有新的要求,要不断进步。在新的形势下,衡量审计质量的重要标志,就是要看我们在审计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要明确地提出这一点。我们追求的发展,是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和谐发展。审计要很好地把握发展过程中财政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方面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要体现在很多具体工作上。首先要体现在审计工作任务的安排上,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安排审计项目;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对具体问题的认识和处理处罚,要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对干部的政绩和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上,也要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政治水平、政策水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提高审计质量,还有其他许多基础工作也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署制定的《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是长期审计工作实践的结晶,我们一定要很好地贯彻落实。这个办法从2006年起已经全面推行,我们要认真对待,不能打折扣。审计日记、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建议,审计的各种程序都要规范。审计成果的运用,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的关系,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与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政府的关系,我们都要按照审计法要求注意正确把握,不能随心所欲。审计质量涉及的面很广,是一个完整的概念,我们不能顾此失彼,一定要全面提高审计质量。
当然,衡量审计质量高低,根本性的标准就是,一个高质量的审计项目,一定要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被审计单位的成绩、经验也要善于总结和发现。成绩和经验总结不够,用一句老话来说就是:“成绩不说跑不了”,风险不大。但对于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重大问题如果不能发现,却有重大的审计风险。
我们不但要善于发现问题,而且要善于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找到管理方面、体制和制度方面、政策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在当前的这种制度框架下,我们要把这方面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按长远的要求来说,从更高层次来说,审计应该有很强的约束力。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我们提出的审计建议,对方不采纳怎么办,从我们审计机关自身来说,要不断提高审计建议的质量,只要建议提得正确,具有可行性,一般都会被采纳的。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我们首先要把自身的工作做好,一定要善于提出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建议。只要是好的建议,大多是会得到被审计单位和上级领导重视的。根据近几年的实际情况来看,省厅、各市审计局都提出过许多好的建议。从省厅的情况看,2003年以来,我们还没有遇到审计建议被省政府否决的情况。在近几年,我们有24项重要的建议得到省政府的采纳,省长听汇报后重视和采纳审计建议,省政府常务会议重视和采纳审计建议,有很多审计建议变成了政府行政和经济管理的重要决策和制度性,这是审计工作的重要成果。2007年7月,省本级预算执行的结果报告首次被省政府印发各市、县政府、省直各部门,把审计报告原原本本地印发出去,这就表明省人民政府对审计报告的全面的认可,对审计建议的全面的接受。各市也有许多这样的范例。这种方法,我们要继续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