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埋场渗滤液的治理方案
由前文可知,垃圾渗滤液是一种高浓度的有机废水,若不加处理而直接排入环境水体,将造成严重的水污染事故而危害生态环境。所以,必须对渗滤液进行行之有效的处理使之达标排放,杜绝和避免它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危害。
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技术因渗滤液的自身特点有其极为显著的特殊性,常用的处理方案有以下四种:
(一)输送合并处理方案——直接引入城市污水合并处理
渗滤液与规模适当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合并处理是最为简单的处理方案,它不仅可以节省单独建设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大额费用,还可以降低处理成本,但这并非是普遍适用的方法。一方面,由于垃圾填埋场往往远离城市污水处理厂,渗滤液的输送将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由于渗滤液所特有的水质及其变化特点,在采用此种方案时,如不加控制,则易造成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冲击负荷,影响甚至破坏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二)渗滤液循环喷洒方案——用渗滤液向填埋场作循环喷洒处理
渗滤液的循环喷洒是一种较为有效的处理方案。通过回喷可提高垃圾层的含水率,由20%~25%提高到60%~70%,增加垃圾的湿度,增强垃圾中微生物的活性,加速产甲烷的速率、垃圾中污染物溶出及有机物的分解;还可以因喷洒过程中挥发等作用而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量,对水量和水质起稳定化的作用,有利于废水处理系统的运行,节省费用;此外,能加速垃圾中有机物的分解,缩短填埋垃圾的稳定化进程,可使原需15年~20年的稳定过程缩短至2年~3年。
(三)预处理后合并方案——经预处理过的渗滤液与城市污水合并
预处理-合并处理是基于减轻进行直接混合处理时渗滤液中有害的毒物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冲击危害而采取的一种场内外联合处理方案。渗滤液首先通过设于填埋场内的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以去除渗滤液中的重金属离子、氨氮、色度以及SS等污染物质或通过厌氧处理以改善其可生化性、降低负荷,为合并处理正常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单独系统处理方案——建设独立的场内完全处理系统
垃圾渗滤液具有不同于一般城市污水的特点:BOD5和CODcr浓度高、金属含量较高、水质水量变化大、氨氮的含量较高,微生物营养元素比例失调等。在渗滤液的处理方法中,在填埋场建设污水处理厂是将渗滤液彻底处理的最有效的方法。另外,在场内建设完全独立的处理系统,能够完全地消除渗滤液,将渗滤液的危害全部消除,是最彻底的渗滤液处理方法。
由于渗滤液的污染负荷很高,尤其是有毒有害物含量较高,因而其处理工艺系统须为多种处理方法的有机组合。目前多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后处理的工艺流程。
(五)方案选择
直接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是最为简单的方法,但是由于渗滤液的水质非常差,水质变化很大,将渗滤液直接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会使处理厂的水质很不稳定,给污水处理厂的水处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为了环保要求,保证污水的处理效果,越来越多的污水处理厂拒绝接受填埋场渗滤液。而且在本工程中,垃圾填埋场离城市污水处理厂很远,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在经济上也是不可行的。
向填埋场的循环回喷处理很经济,也有着稳定填埋场等很多好处,但其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很显著的是以下两个问题:
(1)不能完全消除渗滤液。由于喷洒或回灌的渗滤液量受填埋场特性的限制,因而仍有大部分渗滤液须外排处理。
(2)通过喷洒循环后的渗滤液仍需进行处理方能排放,尤其是由于渗滤液在垃圾层中的循环,导致其NH3-N不断积累,甚至最终使其浓度远高于其在非循环(Single Pass Leachating)渗滤液中的浓度。 这种造成二次污染的很不彻底的处理方式也是不可取的。
场内预处理场外合并处理的方式容易令人接受。但是渗滤液经过两次处理和两次长距离的运送,本身就是不经济的。而且渗滤液的极不稳定性是推行这种方法最大的阻力。
场内建立独立的场内完全处理系统还受到资金等方面的限制。在过去,很少有垃圾填埋场用场内建场法处理垃圾渗滤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意识到了渗滤液的危害性。对处理垃圾而不处理渗滤液造成了二次环境污染,这本身就有违处理垃圾保护环境的本意。而对渗滤液进行回喷或者不完全处理,依然不会将渗滤液的危害消除。只有采取独立的场内处理,才能使得渗滤液处理完全,做到真正的环保。所以,目前基本上都采用填埋场内完全处理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