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门商界发生的两起事件,不期然都涉及到了“专营”的问题。一桩是开航不到三年的非凡航空与经营多年的澳门航空爆发“口水战”,前者不满后者拥有专营合约却不肯开放更多航线,要求政府对此尽快检讨,让其它航空公司充分利用未被利用的航权资源;另一桩是澳巴和新福利的廿年专营合约将于10月到期,政府决定再签两年临时合约,不料两家巴士公司并不领情,理由是该合约并非专营,或将有新的“九座巴”投入市场竞争,而且将来还有轻轨建成,使它们难以继续投资。
可见,商家所争或所恃者,“专营权”耳!所谓“专营权”,系由政府部门授予或通过协议由一方授予另一方行使某一特定功能或销售某一产品的权利,通常包括专卖和专买权。“专营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政府授予的专营大都是具有“垄断”性质的服务或某些特殊权利。上述事件涉及的,一是航空,一是公共交通。这两个提供公共品服务的领域,是现代社会里须臾不可或缺的设施,与民众的切身利益相关,如若全部或部分“垄断”,理应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但有些奇怪的是,当政府宣布再签两年临时合约后,两家巴士公司的话事人都叫苦连天,透露近年亏损惨重;差不多同时,澳门航空公布去年录得亏损1.09亿元,也令人惊叹。“专营权”在澳门,莫非还不如臭豆腐,闻起来是香的,吃起来却是臭的?当然,燃油价格大涨,人力成本提高,等等,都是导致“专营权”的含金量打折扣的重要因素。假如时光倒流,这几家公司能预见今日的局面,早知生意不能大赚,反而要倒贴,大概是不肯与“专营权”厮守二十年的。
不过,拥有“专营权”的企业是否赢利,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对获政府授权的这几家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本地和外来消费者是否满意,则是另一个方面。此外,其它企业希望加入市场竞争而对“专营权”产生的企图心,又是一个方面。诸如此类,都提示政府从各个角度检视“专营权”,认真考虑并彻底解决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问题。
其实,澳门六年前将博彩 “专营权”开放,从决策层面到执行过程,都拥有成功的经验和难得的教训。与博彩不同的是,现有的“专营权”均属于公共服务范畴,加上是在一个只有53万人口的小城市,“专营”似乎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同样应该引入竞争。既然时易势移,政府就有必要审时度势,重订各个“专营权”的游戏规则:可以授予,也可酌情收回;可以全力保护,也可督导租赁。如此,或能使“专营权”的积极作用在市场上充分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