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泊尔和法国SEB国际达成战略合作,SEB国际将最终持有苏泊尔公司的消息报道后,大家都非常关心民族品牌的生存和发展的问题,担心民族品牌在被外资收购以后会被雪藏,从而被国外品牌所代替。因为有太多的前车之鉴了。看到这里,一系列由来已久的问题,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那就是什么是民族品牌?什么样的品牌才是民族品牌?被外资收购了的原内资企业的品牌还是不是民族品牌?评判一个品牌是不是民族品牌的标准到底是什么?我想,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弄清楚,我们说保护民族品牌,发展民族品牌,那恐怕只是一句空话。因为我们连自己要保护的,要发展的品牌到底是那些都还弄不清楚,我们又如何保护,如何发展呢?所以,我们现在急需把这个问题厘清,才能对外资收购内资企业中的品牌问题有个比较清楚的认识。
许多人认为由国内资本拥有的品牌就是民族品牌。苏泊尔品牌是由中国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以前苏泊尔公司是内资控股的企业,所以苏泊尔品牌是我们的民族品牌;现在苏泊尔和法国SEB国际达成战略合作,SEB国际将最终持有苏泊尔公司52.7%~61%的股份,成为实际控股股东,这样苏泊尔公司成为了外资控股的企业,苏泊尔公司拥有的苏泊尔品牌也就“不再是我们的‘民族品牌’了”。其实这里是把品牌和商标混淆了,品牌和商标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苏泊尔商标的控制权确实是落到了外资的手里,但是还不能就此判断苏泊尔品牌就不再是我们的民族品牌了。品牌最终的决定权不在企业手里,而是在消费者心里。
品牌是一个符号,罗兰·巴尔特的结构主义符号学观点认为任何一个符号都包括了能指/所指两个部分,作为符号的品牌即存在这样两个意指系统:品牌标识能指和产品或服务所指构成的意指系统构成第一个意指系统;而由品牌能指与品牌意义所指一起又形成了第二个意指系统。第一个意指系统是从消费的自然属性看品牌关系,对需要产品实用功能的消费者来说,他之所以购买某一品牌是由于他认为品牌是产品质量的保证书,是好产品的标识。企业要让消费者凭借品牌认为产品好,也就是要做“品牌认知”。第二个意指系统是从社会属性看品牌关系,品牌不再仅是产品的标识,它有自己的独立内容,是某种社会意义的符号。企业要使消费者一提起该品牌就会联想到它象征的社会意义,也就是要做“品牌联想”。我们现在认识品牌不能再停留在第一个意指系统的层面,而更应从第二个意指系统的层面认识品牌。
所以,我们判断一个品牌到底是哪国的品牌,不是看拥有品牌的企业是由哪国资本控制,而是看消费者的认知,看消费者认为它是哪国的品牌,看品牌所代表的文化意义。如果消费者认为它代表的是一种中国文化,那它是中国品牌,如果消费认为它代表的是美国文化,那它就是美国品牌。所以,不能仅仅从品牌拥有权的变化就判断其是不是我们的民族品牌了。劳斯莱斯被德国公司收购了,但是劳斯莱斯代表的这种英国贵族文化没有变,消费还是把它看作是英国品牌;就算日本公司把好莱坞所有的电影公司都收购了,我们也不能说好莱坞是日本品牌了,因为好莱坞电影所代表的美国文化是轻易改变不了的。
一个知名品牌被外国公司收购了,那并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该品牌代表的中国文化还在,它就是中国品牌,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品牌。我们的民族品牌能够借助国际资本的力量走向世界,取得更大的成绩,企业的规模做大了,中国的品牌在国际上有影响了增强了,企业的利润也增长了,中国文化也借品牌文化传播出去了,我们何乐而不为呢?企业的规模大了,利润多了,中资分得的利润自然也增多,国家获得的税收也增多,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没有必要为国内知名品牌被外资收购而过分担忧,关键是保持住品牌的文化内涵。
话又说回来,在品牌的第二个意指系统中,品牌的能指与品牌意义所指之间具有任意性,品牌意义生成其实是由存在于市场中的各个主体(企业、消费者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共同制造的,营销者可以根据营销策略的需要对品牌意义进行选择和塑造的结果。民族品牌原来所代表的中国文化在被收购后是不是能继续得到保持和发扬,那就要看外资和中资的博弈的结果了。苏泊尔在和外资战略合作时作了比较好的制度设计,双方协议规定不改变原有的管理团队和品牌,SEB不进入中国市场,在中国用苏泊尔品牌,在进入国际市场时可用苏泊尔品牌。相信苏显泽能保持和发扬苏泊尔品牌的优势,将这个民族品牌带到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