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萧瑟中,香山的红叶已凋落过半,风级明显加剧,已越来越感受到到初冬的寒意。至少在北京,会更明显地感受到这一点。
而随着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对中国的影响正逐渐显露。马云早在几个月前就“预言”的“过冬”,正一步步成为现实。只不过,这一次,不止是互联网企业,在金融、证券、钢铁、房产等行业,都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各自的过冬计划。金融海啸造成外部需求减少,裁员减薪成为企业减产之后,降低用工成本的又一无奈选择,
在这个“过冬计划”中,企业降薪,减缓招聘计划,缩减招聘预算,甚至裁员等等,成为一些企业应对“严寒”的措施之一。在欧美发达国家,裁员似乎已形成风潮。据《纽约时报》统计资料,仅仅在过去两三个星期内,宣布裁员的美国大型企业就包括默克集团、雅虎、通用电气、施乐公司、惠而浦、高盛、美国铝业、可口可乐以及几乎所有航空公司。同时,索尼爱立信宣布近期在瑞典裁员600名;惠普宣布裁员2.46万人;摩托罗拉也传出裁员超过千人的消息;瑞典沃尔沃将在全球范围内裁员3300人。这仅仅是裁减员工企业名单中的一部分。
与此同时,很多企业都把招聘计划取消或者推迟了,尤其是那些受经济危机受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其中IT企业是最先看到裁员或者招聘冻结。当然,也有中国企业宣布了裁员计划,特别是出口导向型的制造企业,很多都以关门的形式让所有员工失业。不过,相比国际公司,中国公司的情况要好很多。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裁员”与法律中所规定的“裁员”并非完全相同。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在需要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裁员的下列情况:(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此外,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还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有乙方参与的全体员工说明情况;(2)听取工会或者有乙方参与的全体员工以及员工代表的意见;(3)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4)实施裁减方案。 如果违反上述关于裁员的规定,则就属于违法裁员。也就是说,如果企业一次性裁员不足20人,且被裁减的员工不足职工总数的10%时,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经济性裁员”,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约束,而只是作为“一般性裁员”对待。当然,对于很多企业来说,除了裁员,对于“留守员工”来说,可能还会有减薪计划。
据最新的消息,武钢、宝钢都在酝酿降薪,其中武钢员工拟降20%,处及处以上干部拟降50%。稍前的消息,万科、中原降薪裁员;东航、南航降薪裁员;波导、夏新被迫削减人力成本;中石油开始大幅裁员……降薪裁员已波及房地产、航空、石化、电力、IT、证券、金融、印刷等一系列行业。而对于企业的减薪措施而言,则除了考虑企业自身的经济能力以外,还要考虑到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从法律意义上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约定,属于合同条款之一,如果企业单方降薪,应属于违反合同的行为。因此,减薪行动也应审慎和稳妥进行,否则,则要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价。
总之,伴随着金融危机的冲击,企业的减薪、裁员计划,从某种程度上虽可以理解为“自救”,但对于所有的职场人士来说,毕竟不是什么好消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谨慎考虑自己的辞职、跳槽计划,则不失为一种最现实的选择。
(文/梁枫,北京人力资源法律网首席律师、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