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新型高层次科技人才流失现象严重。据自治区团委不完全统计,近30年来,宁夏跨省区调出的3万多名专业技术人员中,绝大多数为中青年骨干,其中高中级人才占47%,年龄多在30-45岁左右。而宁夏引进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仅2500人左右,引进与流失之比为1比12。2007年,全区高校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近800人,除本地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学校和一些企业能消化数百名外,其他的大多数都流入到外区去了,与此同时,宁夏奇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又难以引进,200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打算引进20多名博士,但最后只来了两个,2006年只来了三个。流失人才大多为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流失意向以争取更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为主。流失的人才中,8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包括一大批全区有名的专家、学者、文化名人。据统计,宁夏某大学近年来流失的59名高层次科技人才中,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占大多数;宁夏某铸造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流失的40名高层次科技人才中,80%以上都是关键生产岗位上的优秀人才。流失的人才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占67%。宁夏大河机床厂原先的研发队伍几乎全被当地新成立的日本独资企业小巨人机床挖走。小巨人机床现象意味着如果对“招商引资”掌控不好,“利用外资”有时会“被外资利用”。
3.人才待遇低、条件差,导致人才难生根。近年来,尽管自治区已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国家也实施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但还是无法解决本地人才留不住,引进人才难生根的问题。“走的留不住,想调进来又很困难。”人才流失已经直击宁夏的教学和科研质量,许多科研机构和大学的负责人在谈起人才流失问题时都非常痛心。市场是人才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但市场不是万能的,同其他领域一样,也需要政府宏观调控,而在这一领域往往存在着政府缺位。随着东西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拉大,宁夏在人才方面的吸引力差距也越来越大,这使得许多优秀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不断流向发达地区,从而造成宁夏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短缺的问题进一步突出。
4.人才评价体系缺失,科技人才环境亟待优化。对于什么是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国内外已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但目前宁夏尚缺乏良好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现行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通常重学历、职称,轻实际能力。在职称评定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外行评内行”、缺乏科学的标准,造成有高级职称者并不一定都有高水平的研究能力;在成果评定上重短期成果,忽视在某一领域内长期、系统的研究成果;在高层次人才评价与选拔上,缺乏对人才实际工作能力和社会贡献的考核指标等。当追求GDP的政绩观在逐渐暗淡时,科研领域不同程度的出现了急功近利、甚至弄虚作假的风气:评价指标物化成了论文、设备和经费。有些人为了评职称请人代笔写论文,有些人以权占据下属的研究成果。部分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有名无实,研究水平和研究能力大打折扣,所有这些都对学术气氛和人才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由于用人环境不成熟,很多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在取得一些成绩之后为改变工作条件纷纷设法谋取仕途,这种官本位思想的出现,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极为不利。加之,由于不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的培养,导致能够进行职位分析、人才测评、业绩考核和工资制度设计的专业人才极度缺乏,大大影响了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进程。
5.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成长的载体建设不够。良好的创新创业载体是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条件。与发达省市相比,宁夏人才载体相对不足。如:缺乏在国内具有绝对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和具有强劲竞争力的知名度高的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少,尤其是知名高校很少;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和实验基地的数量不多,规模不大,层次不高,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少,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少;民营科技企业规模小,产品技术含量低。人才载体不足,导致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承载、吸纳能力严重不足。6.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的投入明显不足。一方面,全区事业单位超编严重,部分市、县(区)财政收入不够支付人头工资,“吃皇粮”的队伍不断扩大。2006年全国平均每46人中有一个事业单位人员,而宁夏平均36人中就有一个。全国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大约是行政人员的3.5倍,而宁夏达到4.5倍;另一方面,人才培养的投入明显不足,2001年建立的宁夏人才开发基金从500万元虽已增加到了1000万元,但基数明显偏少,而且每年还不能全部核拨到位,对全区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有效进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宁夏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主体思路
(一)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宁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目标,立足宁夏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立足产学研紧密结合,整合资源,上下联动,进一步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培育和引进宁夏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尽快培养一批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一批创新型科技团队和一批创新型科技人才骨干队伍,为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宁夏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原则
1.要坚持在总体上实现统筹。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在健全和完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调控体系的基础上,准确预测和把握今后五年、十年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走势,科学规划、总体筹划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控目标和总体要求,精心搞好顶层设计,尽快建立和形成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动态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2. 要坚持在结构上实现统筹。要在科学确定创新型科技人才进出规模的基础上,统筹各类高层次人才的素质、年龄、职级、岗位、专业等各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指标,超前规划、动态调整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级结构、专业结构,确保全区高层次人才队伍整体结构合理科学、梯次配备,从而实现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个体素质较高,整体结构优化,进出更替有序,作用发挥明显。达到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总体建设水平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协调。
3.要坚持在配置上实现统筹。要在加大引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基础上,盘活现有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通过有序流动、科学配置和优化组合、深入挖掘,追求现有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效益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减少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资源浪费。特别要处理好广揽人才与量才使用的关系,广揽人才应以量才使用为前提,充分考虑岗位需要,不能单纯以广揽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多少为政绩,特别是向外广招人才、不惜代价引进人才的时候,一定要注重发挥现有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创造活力,保护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要十分重视那些有发展潜质但尚未出彩的本土化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并及时给予扶持。4.要坚持在选拔上实现统筹。要避免创新型科技人才选拔过程中出现标准单一、以偏盖全,不能统筹选拔的现象。要在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实际选拔中统一标准、扩大民主,在综合考量的前提下,全力为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大事的千里马创造成就事业的机会、施展才华的舞台。
(三)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
1.以“313人才工程”为龙头,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 以选拔、培养和引进为手段,高度重视人才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现并造就一批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形成一支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思想道德素质过硬、学术技术水平领先、被业内广泛认可的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即100名左右覆盖各行各业的科技创新杰出人才;300名左右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人才。
2.结合宁夏重点发展领域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团队的培养。以宁夏优势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为基础,以优秀领军人才为核心,形成一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带领的30个左右的杰出科技创新团队,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3.支持企业培养和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人才开发投入,把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纳入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结合企业产品创新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培养和吸纳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通过落实多种培养和支持措施,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争取到2015年前,建成一支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能够带领企业在科技自主创新、发展速度和规模效益以及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居于国内同行前列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4.培养高层次科技特派员人才队伍。尽快创新科技特派员队伍的培训机制和培训模式,并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机构和培训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特派员创业能力培训工作,2015年前要至少培养出20名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5.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围绕我区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每年从海内外引进2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并根据现在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创新发展情况,择优给予持续资助,以进一步增强对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吸引力,激发全社会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的活力。6.推进人才高地建设,打造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创业平台。围绕宁夏枸杞产业、羊绒加工产业、特色医药、机械加工业、新型材料研发、能源化工、现代农业、民族学、伊斯兰特色产业、文化产业10个领域,确定到2010年,建成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 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个,吸引一大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落地生根,每个人才高地培养选拔1至3名本行业 (学科)首席专家。
四、加快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
(一)加快人才制度改革,为人才创业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1.尽快调整不合时宜的有关人才政策法规。组织专门力量,对近年来自治区出台的人才工作的有关法规、制度进行全面审定,需要完善的予以修改完善,应该废止的坚决废止,面向全社会公开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政策,发布《宁夏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政策白皮书》。要加快法制化进程,制定颁布《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资源开发条例》。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好自治区重新修订后的规章制度,对本地、本部门有关政策进行修订完善,确保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针对南部山区人才流失严重、不够稳定安心的问题,实施“人才特区”制度,加大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激励和津贴补助力度。
2.健全和完善人才工作的咨询决策制度。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听取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和有关方面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搞好论证,保证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3.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流通体系。打破人才的部门、单位壁垒,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拓宽就业渠道,提倡新的就业观念,将“单位人”变成“宁夏人”。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转移,鼓励科研院所人才向本行业相对均衡流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鼓励有农业技术专长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以科技特派员的身份到农村生产第一线开发创业,对以各种形式到农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政策上予以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