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作为现代城市居民的最主要经济来源已经有许多年了。自解放后城市居民大都靠政府以及工厂下发的工资生活。在计划经济时代,工资收入的差距很小,当时收入较高的政府部门的干部,月收入大约在100元左右,而收入较少的工人也在60元左右,相差不超过40元。当时国家收入最高的周恩来总理月工资也只有400元,比起现在歌星、球星的收入,简直不值一提。
工资收入开始拉开差距是在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逐渐取代了计划经济,人们的收入差距变得越来越悬殊。
首先,职业差别导致的工资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职业如外企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律师、医生以及高层管理者收入大大超过基本劳动及生产者。以金融行业为例:全国金融业从业人员的年平均收入为30000元左右,而采矿业平均年收入不足10000元,为金融业的1/3。
其次,工资收入地域性差别迅速拉大。其中,珠三角地区收入水平最高,长三角次之。据国家统计局07年公布的数据,06年人均年收入最高的城市为广东省东莞,平均年收入22882元。收入前十强中,广东省占五名,分别为东莞、深圳、广州、佛山、珠海,浙江省占三位,分别是温州、台州、宁波。除北京位于第八位以外,其余全部集中在长三角及珠三角。与此相比,西部地区明显不乐观。省会城市中,收入水平最低的为甘肃省会兰州,年均8529元,不足省会中最高的广州(18287元)的1/2。中西部城市中,仅有大庆和包头以26和28位勉强进入前三十强。这两个城市都是以大量能源出口而换取收入的。以平均每人每月可支配收入记,2006年1、2月,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前十名为浙江、上海、广东、北京、福建、江苏、重庆、湖南、天津、山东。除重庆与湖南外,其余都是东部地区。
另一方面,城市与农村收入差距很大,全国城市居民平均年收入为1.2万元左右,而农村居民只有4000元左右,不足城市居民的1/3。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影响工资多少的因素在于你所从事的行业和你所生活的城市。这是从国家的宏观角度得出的结论,从微观角度来说,影响一个人工资收入水平的高低主要有四个方面:
1. 市场对从业者的需求。
2. 工作所要求的专业水平。
3. 工作所让人产生的不快感。
4. 工作本身要求从业者所付出的服务水平。
例如餐厅服务员,或者交通协管员,因为有大量人员可以去补充这些简单的工作,所以其收入水平不可能很高。再举一个有趣的例子:为什么妓女的收入会比大学教授高呢?首先,没有一个女孩子从开始就立志当一名妓女,这就使妓女的供给数量很有限,另外,妓女的职业技能是在不断的工作中锻炼出来的,更重要的是,妓女要承受很大的不快感和风险,除了社会的压力外,她们还要面对暴力的威胁和疾病的困扰,同时也失去了得到幸福家庭的可能。需求方面呢?显然,大学教授对妓女的需求明显要大于妓女对大学教授的需求。所以我们再次要否定一个传统观点,即工资收入是由对社会的贡献决定的(按劳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收入是由市场决定的,绝非以贡献大小记。
工资收入在中国有一些特殊的地方,很多情况下收入水平难以用数据量化,大量灰色收入没有被考虑进国家的统计数据中。掌握权力的人员通常可以利用其职权扩大收入,依靠政治上的优势而提高他人的交易费用而自己从中获得的利益我们姑且管它叫租,制造租的过程称为设租。通常我国政府机关总在扮演设租的角色,而驱使企业充当寻租的角色。在这种寻租的社会中,整体效率被降低了(参看《一个寻租的社会》赵峰老师的文章)。例如收入水平很高的浙江省温州,一名商人一年用于请客吃饭的花费就在2万元左右,几乎占其年收入的百分之40。政府机关中的掌权者的工资有理由高于企业管理者,这是有利于效率的分配,而他们的收入也应进一步透明化,从而方便群众广泛的监督。
在企业方面,对于对身体危害特别大的职业和对服务性高的行业给与高工资是必要的(称为效率工资),这将更有利于提高社会的公平及服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