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 《劳动合同法》的解读应向企业倾斜



系列专题:劳动合同法

    华为“辞工竟岗”的结局,以有理有权失败告终。它显示了全国总工会”奉旨”干预企业权利的开始。这是一个大衰退的信号,外资逐步撒资的开始(实际上台资企业向越南移动已成风潮)。

 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 《劳动合同法》的解读应向企业倾斜
  一时律师,学院专家纷纷登场表演,对<<劳动合同法>>做出向劳工倾斜的新解释。有的以国际合同法专家资格批评企业说,合企业利益的就与国际接轨,不合就躲避。学习西法只见皮毛而不掌握内涵,西法内涵是保护劳动者,法向劳工倾斜云云。(见新华网<<劳动合同法>>专题)

  先不讲中国境外有多少本<<劳工法>>。它们是否都是“倾斜”的。从新的解释的字面来看,工会派者就是在忽悠中国的<<法>>!制定的“法”不是大家平等的,能称之谓“法”吗?大家在法律面前还要等候行政官员另发“红头文件”,按长官意志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最高人民法院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补发文件,封杀企业权利,这就是大逆不道,倒行逆施的违法行为!是违背十七大精神,政府逐步缩小干预企业权的诀定。新华社记者在长篇报导中,可怜巴巴地指出了企业的三怕。中国唯一清醒的学者,曾被打成右派的茅于轼的预言要出现了:保护富人才能使穷人变富!反之:回到1980年以前的状况。

  发展才有出路,富裕才能和谐,才能减少贪污。企业是国家之本!如果”法”真是”倾斜”的,只能倾向企业,不管是国企,民企,私企。因为它们是国家唯一纳税,安排就业,救苦救难,支撑国家的脊梁!它们衰弱了,全国全民族都衰弱了,我们就会被列强欺侮了!如果2007年没有11%的增涨率,50万亿的利润,中国人的腰能这么挺拔吗?

  现在讲国际接轨,中国<<劳动合同法>>用了非常科学的名称。制定者很科学地界定了劳资双方的政治平等地位。职工和企业法人都是劳动者,对企业法人给了一个光荣的肯定。这点很重要!

  阿根廷叫<<劳工法>>,把企业主对立化。是保护职工的法,惩罚企业法人的法。可以讲,其内容与最近补发的“规定”一样,向劳工倾斜。不订合同罚双倍工资,辞退工人双倍遗散费。甚至有精神赔赏费,失业家属生活费,找工交通费,总归由失业无聊律师去算去勒索,胜诉后,律师六,原告四。

  阿根廷从1946年庇隆扶持工会登基起,执法至今,铸成了传统,养成了民族习性。职工混进企业干上四年至六年,开始请免费律师呈状诉讼。打到老板破产为止(大公司大企业付得起钱,则尽可能庭外和解给一笔钱,省下法庭诉讼费)。

  中小企业,尽量不用外人,在家族内用工。华侨企业50%由于不懂法规,都有大大小小的劳工官司缠身。大的案子,华侨业主就回国玩两年,再返回开业。小案,换一个人的名字办营业执照,被告做幕后老板。(两年不见被告,法院自动结案,因为免费律师交不起费用)

  例如,某华侨在阿国首都城中心开了一家自助餐馆,请了11个洋鬼子。三年后,一洋婆子被其男友抛弃,便自动辞工走人不上班。其男友是律师,开始告老极辞工欠款。一年后法院判定老板赔三万美元。华人只好付款。第二天,接到另外6名职工的诉状,他们要以赔款吞掉餐馆(赔偿费18万美元,付款,工人走。不付款要老板做洗碗工)。华人求告无门,烧毁了一本<<劳工法>>逃回中国哭泣终日。(听讲在天津开了一商店,今又逢<<劳动合同法>>新释,我看他再哭一次吧!)

  阿根廷由世界第七强国,名落深山无人知,国内失业率高居不下,外国(周边国家人)黑工高达50%,社会动荡不安,工会罢工风潮不断,就是<<劳工法>>所赐。

  2006年中冶科工集团收购阿国一铁矿山60%股权,拖至今年才开工。矿上270名阿藉职工在工会组织下,一周两次罢工,要求涨薪。先是加月薪,总经理王毅给他们加了薪,六月份起要求涨周薪。又加了两次薪,现在要求涨日薪,不答应,烧中国国旗,连续罢工120小时。堵住坑道口和办公室,不准中国技工上工。还拆除了一栋中国技工自建自用的休息吃饭的大厅,说是不符卫生条件。请中国学院法学大师穿上人道主义法袍,前去救一下王毅。我看你们这些只会玩嘴皮子的画眉鸟,如何推动阿国胖子工会与你共建”和谐社会”?

  本文要探讨的是法治核心。<<劳动合同法>>的核心是管理职工。企业法人只受工商法管理。爱护职工,企业主比任何外人更尽心。残酷地说是企业的劳动力,产生利润的人。规范地说,是官与兵的关系。战场上,军官难道不知士兵的重要性吗?没有办过真正企业的人,在生活变化中只是观察的人,只是看到冲突的一面,而没看到依存的一面!重要的是要去接触,才会知道,在企业中,领导是”龟孙子”,要用尽心思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压制其懒惰,散漫,自私,无知而造成的破坏性。一个企业组织者只是负起了团队必胜的责任,企业的目的就是赚钱,亏本大家死路一条。工人还可以另找雇主,业主要去付债和坐牢。这种生死存亡重担下的企业法人,怎样对待职工,不比“画眉鸟”更专业,他们早就破产了。国营企业除外,可以换一个岗位再亏。

  再说国际接轨,某华侨走遍了大半个地球。在中国国企中干了20年,在阿根廷私企白手起家干了20年。现在退休在家享福。48名职工不叫他老板叫老爸。他挥拳打过工人,在2000年的经济危机中,与工人持棒与劫匪暴民博斗保卫工厂。一个暴徒用铁铲从后面劈向他的头时,就是被他打过的青工,用肩和一只塑料箱为他扛了这一铲。后来去医院在肩背处缝合7针,鲜血把内裤都染红了!他打他时,他还叫他老爸。为他扛了一铲,还说,是他让他成了一个有用的人!这小子18岁跟着企业,没爹没娘(秘鲁人),吸毒喝酒,屡教不改。开除了他,他又来缠工厂,保证不再吸毒。工厂收留了他,毒性不改又吸,被老板当场抓住,老板怒火烧心,给了他一记上勾拳,把牙打肿了,毒也戒掉了!

  在工厂里,他执行的就是自立的企业法,把阿根廷的<<劳工法>>放在厕所抹屁股!因为不用阿藉工人。

  国际上德国劳工法比较好。最好的一点是职工找新工作,必须有前任老板的推荐信。中国叫“投卷”。智利军人总统皮诺切尔用10年时间建立了一套德国劳工法,把推荐信提高到职工档案列于工人社会福利号下,不要新雇主去核对调查,打开电脑输入工号就清清楚楚。智利人戏之曰:“上黑名单。”对职工管理很有效。当然对一些天生的劳改犯没什么用,他们只好自立家业,反而成了大器。智利的德式劳工法使智利改革开放如虎添翼,成为南美第一强国,唯一不发生危机的拉美国家。本地工人就业率特高。因为爱惜‘档案的清白’,企业乐意高价聘用。200万秘鲁廉价劳工,无人肯用,在智利首都造成混乱。因为他们不肯遵守德式劳工法,没有信用。相反,100多万秘鲁劳工,被阿根廷企业高价聘用,为什么?不遵守阿式劳工法所致。

  美国加拿大和北欧福利国家,则把工人弱势群体的救援职能挑了起来。凭老板的开除信去领一份很好的失业救助金。华侨,尤其是大陆人,大多数的人靠这种失业金过小康日子(必须有定居证)再偷偷摸摸地去打一份黑工。所以黄种人中,学历低的人很难办成定居证。这是被人认为骗钱的不道德行为。可见,西方发达国家的法与职能是分得很清楚的。

  <<劳动合同法>>关系着企业的存亡和战斗力,应由企业大师参与制定解释。律师只是对法的执行监督,千万不能让他们参与制定。在执法过程之中,这一群体是最不公正的自私自利的混混。

  企业是国家之本。不维护它就会国破家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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