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再过一天即将开始了。可是你知道节日加班费怎么计算吗?知道国庆加班到底该拿多少钱?
10月1日到3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工作等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用人单位需按不低于员工的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其余4天为调休的休息日,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让加班者调休,则应按员工的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费。无论是“三薪”级还是“双薪”级,在加班工资上都出现了一个员工“日工资”。那么,日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没有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数统一按员工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特别提醒: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一般按小时工资的300%计算。 国务院修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也就是说,国庆节7天长假中,只有10月1日到3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而后10月4日到7日是调休的休息日。虽然同为一个假期,可由于性质不同,企业的处理办法及给予你的报酬也是不一样的。 国家法定节假日为10天,包括元旦(1月1日)、劳动节(5月1、2、3日)、国庆节(10月1、2、3日)、春节(初一、初二、初三)。同是假日加班费标准不一样根据《劳动法》第44条(三)项、《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0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三)项等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国庆长假前3天,凡不得不在岗位上坚持工作者,应享受“三薪”待遇。 《劳动法》第44条还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这也就意味着,长假的后4天如果不得不坚持工作的,单位可以给予补休也可以给“双薪”待遇。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职工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应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