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经济出现了流动性过剩,也就是现金流量过多、贷款增长过快、外汇流入过猛、大量的资金寻找出路的现象。据统计,2006年我国新增存款4.93万亿元,新增信贷投放3.18万亿元;国际热钱在中国房地产的投资比例中已经达到20%,每年流入股市的外资也在数百亿美元。国际热钱的大量涌入、人民币储蓄率居高不下、外贸顺差巨大、外汇储备急增、企业效益转好、股市房市的财富效应加剧,这些都加剧了流动性过剩,致使过量的货币追逐有限的资产,出现资产泡沫。
但是,中国并不存在绝对的流动性过剩,只是出现了相对的流动性过剩,也就是“流动性繁荣”与“流动性萧条”并存,中国经济呈现了冰火两重天的现象。大量的资金从西部流入东部、从小城市流入大城市、从农村流入城镇、从低回报领域流入高利润行业、从小股民流入垄断企业,加剧了中国的发展失衡,扩大了居民的收入差距。小企业、广大的农村仍然缺乏资金,文化、创新、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领域始终是“流动性萧条”。
可见,我们千万不要被“流动性繁荣”所迷惑。
解决流动性过剩,除了加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增加公开市场业务、降低出口退税率、提高印花税率、征收不动产税等之外,关键是引导流动性进入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文化产业、社会保障事业、法治政府建设等领域,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缓解股市房市的流动性压力。
2007-6-23
(E-mail:[email protected]经济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
中国“专利奴”的地位何以翻身
胡星斗
近一段时间以来,关于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问题引发了讨论。发达国家涉嫌利用知识产权和专利的过度保护来遏制中国的发展,我们该怎么办?
中国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了“专利奴”。比如中国的高科技专利中70—80%是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在中国申请的;在中国人的专利申请中只有19.9%是发明专利,超过80%属于外观设计、包装、商标之类的专利,而在美国,86.6%的专利属于发明专利。可见目前中国的专利技术水平非常低。而且中国人的专利大部分是个人发明专利,属于那种小打小闹、零打碎敲的专利,而美国的大部分专利是属于团体合作公关的成果,其专利的技术水平比较高。
目前世界发明专利的97%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中国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99%的企业没有专利。在这种情况下,过于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保护了发达国家的利益。
比如微软的WIN98当初在美国卖50美金,相当于美国人一两个小时的工资,在中国卖6999元人民币,相当于当时中国工人一年的工资。微软每年在中国通过打击盗版获益20多亿元,超过中国软件产业前十大公司的收入总和。再比如英特尔公司每年在中国收取57亿元的专利费,超过了中国电脑硬件行业前十大企业的年利润总和。
众所周知,中国生产DVD,每台交了专利费约10美元,而厂家的利润只有1美元。现在中国的电视机业又重蹈覆辙,美国规定从今年3月1日开始销往美国的电视机必须是数字电视,而且必须符合美国标准,购买美国专利,这样就使得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电视机面临全军覆没的危险。因为数字电视机专利费每台要交20多美元,而目前中国销到美国的电视机每台的利润只有10美元。
据报道,2006年中国生产的手机3.8亿部,占全球的一半,但中国制造商每部手机仅能获利30美分,是国外专利品牌商利润的三十分之一。
可见过于严格保护的专利制度可能起到了阻碍发展中国家发展的作用。发达国家“上屋抽梯”,他们自身发达了,就以超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让发展中国家很难发展、很难翻身。而当初日本、韩国之所以能够翻身是因为那个时候知识产权的保护非常宽松,但是现在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如今,发展中国家只能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与发达国家对等谈判,改变专利奴的状况。
我认为,在知识产权方面还要通过制度变革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权益,否则在不合理的国际经济贸易制度的挤压之下中国几乎没有翻身的可能,只会永远成为国际分工体系中的打工仔。
第一,知识产权不能过度保护。知识产权不是保护得越严越好。可以说,任何人的知识成果都是站在别人的肩膀上取得的,几乎没有百分之百的个人发明。因此对于发明要分门别类地进行保护,对于简易获得的、没有多少成本投入的专利和知识产权,比如一些歌曲之类的,还有对他人、社会、行业发展影响过大的知识产权要限制其权利。也就是说,这些拥有知识产权的个人和企业不能为了商业利益而置公众利益于不顾,或者说商业利益与公众利益必须兼顾。我认为,在国际上应当推动缩短知识产权保护期的活动,比如将平均保护期限的17年、20年,改为只保护五年,甚至三年。
第二,在国际上宣传“知识产权人道主义”,在保护知识产权和保护“知识人权”之间达到平衡。或者说,知识产权要服务于普罗大众,关怀弱势群体,体现人道主义精神,有利于改善人权。可是,现在的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着很大的缺失,缺乏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只是一味的商业利益。比如,曾经有很多的美国医药企业联合起诉南非政府,指控南非盗用了很多的美国诊治艾滋病的专利,难道说南非爱滋病患者的生命就没有美国企业的商业利益重要?所以,为了人道主义的理由,我们既要宣扬知识产权,又要宣扬知识人权,让知识普惠于大众,帮助改善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存权利。
第三,通过合作改变发展中国家的“专利奴”、“知识产权奴”的状况。广大发展中国家要加强合作,以资源换知识,对等高价。因为发展中国家主要出口资源,发达国家出口知识,我们以资源换知识,如同OPEC组织,合作起来,提高资源价值,对等协商,交换发达国家的知识。
第四,以中国庞大的市场、人力资源交换知识产权,在中外合资时合同中要引入知识产权低门槛的条款,对于外国人以知识产权限制中国出口的行为,比如限制中国彩电的出口,中国人应当以牙换牙,限制进口。
第五,尽快通过反垄断法,在国内法中加入“反知识垄断”的条款。我认为,即使微软、英特尔等企业在美国不违反反垄断法,但是到中国来,仍然可以以中国的反垄断法对他们进行起诉,因为你到中国来造成了垄断。美国可能有企业与他们竞争,但是中国没有。所以,中国必须利用国内的反垄断法对于滥用知识产权保护、实行超级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进行遏制。
第六,运用WTO中的TRITS条款,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来反对不适当的知识产权垄断。比如在炭疽热的时候,美国曾经运用了TRITS强迫拜尔公司开放了药品的使用权利。中国也应该增强自信,利用WTO的条款对发达国家可能损害公众利益的专利在WTO框架之内提起诉讼。
最后,更重要的是中国应该制定关于知识产权发展的国家战略,加强专利预警,出台中国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把中国专利上升成为中国标准,鼓励一流的企业做标准,以中国标准对付外国标准,这样才可能应对国际上对知识产权过度保护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