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3月8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根据草案的有关表述,中国将首次在不断壮大的农民工队伍中产生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8日在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作草案说明时说,“我国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全国人大中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到现在为止,全国人大代表中还没有农民工。由此看来,一旦该草案能够通过实施,将在下届(十一届)全国“二会”上首次出现农民工代表。
我国《宪法》中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这次十届全国人大会议决定下届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有农民工代表正是体现了我国《宪法》的核心精神,这既是对农民本身的宪法权利的一种保护,是对宪法原则和宪法理念的回归。
可以想象,下届的农民工代表将是下届二会又一个“焦点”代表,甚至他们可能是“二会”期间最“热”的代表。说他们最“热”,主要是基于如下几点。
首先,按照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要选农民工代表,首先面对二个难题。一,既然是农民工,意味着他们已经离开了户籍地工作。那么他们的代表指标究竟是算他们户籍所在地的指标还是工作所在地的指标?二,全国人大代表每届只有二千多个名额,而分到农民工的群体上可能已经是少之又少了,那么如何在地区间划分农民工代表们的数量?是按地区划分还是按照数量的比例关系来划分?这可能又是一个需要讨论的焦点。
其次,农民工代表如何履行好自己的神圣权利,如何更好的为全国数亿计的农民工服好务,这也是摆在农民工代表们面前的难题。我们知道,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步伐不断地加快,城市急需大量的农民工进城,而这一部分群体往往是处在社会低层的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仅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在这一方面,农民工自己无疑更有发言权,因此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们的责任和使命也就可想而知了。
农民工代表的出现更是给了“二会”改革更多的启迪,因为这是上层建筑首次考虑从职业群体的角度出发调整人大代表的目标群体数量关系。那么照此推理,今后网络的影响力也已经越来越大,是不是今后会考虑在全国“二会”中增加一定数量的网络民意“二会”代表呢?相信这也是由农民工代表的突然出现而应该持续关注的话题。
应当承认,一定数量的农民工代表能够进入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权力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二会”接下来还会出现那些“亮点”,我们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