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崔文华“能针对中国国家最高法—《宪法》提出建议,以解决行政垄断的问题(其实,也是政治改革的组成部分)”表示敬意和钦佩!对其中的一部分建议内容,我表示理解和支持;当然,因为崔文华的建议内容比较多,我还不能一一作出评论和建议(我会另用专门的时间加以研究,再作出表态)。
但是,我本文主要针对崔文华提的两个问题,作出评论和建议;也许,这是崔文华的局限或疏忽,但是,因为这两个问题涉及很严重,甚至,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存亡和发展高度问题,所以,我才会作出如此强烈的反应!不过,很高兴的是,我们很快就这两个问题作出分析,并达成共识,崔文华也愿意就这两个问题作出他的修改意见。
为了让大家明白,我对这两个问题的强烈反应的原因,我与崔文华就有关这两个问题的对话作一些修改和说明:
我反对崔文华的原文:"宪法委员会的成员实行薪金制和终身制,有能力的子女可以继承。使专家既忠于职守而又没有后顾之忧。"
我的认为这条建议可以分解为两个问题:一、宪法委员会的成员实行薪金制和终身制,使专家既忠于职守而又没有后顾之忧。二、宪法委员会的成员有能力的子女可以继承。
针对这两个问题,我觉得如果得到立法并执行的话,会产生很严重的问题:
一、如果“宪法委员会的成员实行薪金制和终身制,使专家既忠于职守而又没有后顾之忧”,那么,就有以下问题需要解决:
(一)如果真的建立“宪法委员会”的话,那首批成为“宪法委员会”成员便拥有“对宪法解释权”,那要怎样选出他们?他们任职后,他们每个人对国家和人民的热爱和忠诚程度如何?法制水平如何?对应专业水平如何?这些都决定着他们对宪法解释及其执行的结果,进而关系到我们国家及每个人现有的命运和未来命运各种变化。
(二)如果“实行薪金制和终身制”, 即使专家能“既忠于职守而又没有后顾之忧”而秉公执法,但是,如果他们有的不能胜任,那又怎么来淘汰不胜任的人?进而如何补充更能胜任的人呢?现在和未来的中国,因为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社会全面网络化,所以,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科技都在迅速变化,很多成员如果不努力学习,即使有的努力学习也跟不上时代进步,那他们用落后的思想来行使宪法的解释权的话,就会发生象“慈禧要司机跪着开小轿车”的笑话;可是,如果这个权力在他们手中,那就是全国人民都笑不出来了!所以,如何解决好“终身制”的问题和引进“淘汰制”的问题。这就涉及很多很多问题,我觉得这些问题要详细研究和试运行,才能最后确定下来。
(三)如果即使“实行薪金制和终身制”的话,“宪法委员会的成员”得寸进尺,要用手中的权力寻求更大的利益,那怎么制约他们呢?这就涉及到对他们的监督问题。
所以,我的结论是:可以对“宪法委员会的成员”实行薪金终身制(这样,即使被解职也有好生活的保障),但是,职务和权力要有任期制,而且,还要有淘汰制和监督制。这样才能完善。
二、对“宪法委员会的成员有能力的子女可以继承”我就坚决反对。其原因有:
(一)中国有13亿人口(而其中又有56个民族〈甚至还包括澳门的葡萄牙人后裔〉),人口众多,文化组成复杂,中国大陆已经实施几十年的共和制,而且现在又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保留的纯资本主义制度,所以,现在的中国不能用简单的一元化思维来管理,否则,就会造成混乱。
如果首批“宪法委员会的成员”他们每个人的综合条件够,又通过合法的程序上任的话,并不能证明他们的后代也同样能够胜任;但是,如果有了这个“继承条款”,他们就会运用各种权力和条件,来混乱程序,降低标准,而使后代也“合法”上任,这就会造成对《宪法》本身最大的伤害,执行结果更不用说。
(二)现在和未来的中国,因为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社会全面网络化,所以,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科技都在迅速变化。现在和未来,在中国的竞争(除了政治组成人物还有本土特征外),经济、文化、思想、科技已经是全球化的竞争,而且,这些领域中国也必须走向全球化的竞争。因此,对各领域的最高级职务的要求也是非常高,必须从全国乃至全球来选拔最优秀并最适合的人才来担任。否则,如果不是由最优秀并最适合的人才来担任,就无法与已经比我们先进很多、很大、很长时间的美国、欧盟、日本、犹太人来竞争,特别是在高端经济、科技、思想、文化的竞争。而如果中国及中华民族在“世界接纳中国,中国融入世界”的这场看不见硝烟的竞争中失败,中国和中华民族将沦为美国人、欧盟人、日本人、犹太人的打工者,甚至沦为奴隶,而且,包括最高中国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后代也不能避免!
所以,包括国家所有高级职务都不可能“由其子女继承”,更何况“宪法委员会的成员”这个执掌“宪法解释权”的如此关键职务。
甚至,这个问题是关系到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命运问题,已不仅仅是针对“宪法委员会的成员”的“继承条款”问题,而是,中国所有高级职务的任职和“继承条款”问题。只是,今天是与崔文华在讨论“宪法委员会”的问题,所以,在这里就“到此为止”。
很高兴崔文华接受我的建议,要删除“继承条款”。而我也将对别的权力部门提相应的建议。
总之,作为伟大的中华民族一分子,或者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或者是“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我有这个责任、担心和义务为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国家及我归属的中华民族作出我应有的贡献,所以,今特为此文。
徐东胜 于北京
网名:北京未来巨人、北京未来英雄
2007年3月9日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