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是哪年 质问深圳人事政策 枉为改革开放窗口



——致深圳市政府的一封公开信

 

深圳市政府及人事局:

 

我本不是2006届的工作应聘者,也不是滥于表达愤慨之情的愤怒青年,但是当我得知本专业同学在贵市某企业招聘会上的遭遇时,我真的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了。对于有“年轻人的天堂”和“改革开放窗口”之称的、让多少寻梦青年萦绕梦境的深圳,竟由这一件事,一下子转换成为另一个令人难以接受的形象,想来想去,如骨鲠在喉的似感让我不得不下定决心,给贵市以及人事局写一封公开信,一来一吐为快,一来供大家共同思索,而后者是本信的主要诉求。

 

事情是这样的,11月的中旬末,在我所就读的大学内,举行了一场由深圳市所辖的某企业的招聘会,我的那些对深圳抱有强烈好感的同班同学、同专业同学,起了个大早,纷纷相告“快去,快去,营销类和人事行政的都招我们专业”。(在此,我郑重地补充一句:本人是国家教育部某直属重点高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抱着极大的期望,我的同学提前一个小时来到宣讲会现场,9点招聘会正式开始,藉由公司的宣传外加深圳的独特魅力,认识的同学相互点头示意,微笑中充满了期待与向往。招聘会继续进行,由宣讲会转入了面试时间,按照招聘企业的要求,每个同学按照先后顺序自觉地排起了长队默默等待着机遇的到来。时至11点左右,令人不快的事情终于上演了,排在前面的同院的一个男生首先遭遇了拒绝:“我们不要教育专业的”,随即大家听到该负责人郑重其事地朝着所有大厅的应聘者讲道:“我们不招教育和行政管理的毕业生!”

 

人都是有感情和个性的,当排队苦苦等待了3个多小时的同学听到这句话以后,有的当时懵了却又无可奈何,只能在所有应聘者的聚焦的眼光中退离现场;也有几个同学,虽然有些义愤填膺却不失礼貌地质问招聘人员:“为什么不提前告知?为什么招聘通知里面明明标有需要管理类的学生?请您给予道歉!”场面一度成为招聘现场的一个焦点。但是企业却满口理由似的告诉他们:“我们深圳市有规定,行政管理和教育类的毕业生落不了户口!”着实把在场的两类毕业生狠狠玩了一把。

静心想想,要求企业公开道歉是应该的,因为企业并没有提前预告他们不需要教育和行政管理的学生,恰恰让有无限期待和等待多时的这些毕业生们梦碎当场并且遭遇尴尬!但是,“苗不直因在根”,是谁给了企业这把尚方宝剑可以蔑视相关专业毕业生?矛头只能指向深圳市政府以及人事局!

 

 

在这里我有几点要质疑政府部门:

 

 

第一,漠视当前公共管理改革的趋向!

 

深圳市人事局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发布了《关于2006年接收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对我市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要大力引进;对市内较饱和的行政、文秘等专业的人员引进要严格控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从当年我市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夫妻两地分居人员中解决。”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本条规定强烈否定了我国高等教育对“行政、文秘”的专业设置,并以补充条文“因工作需要的,可从当年我市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夫妻两地分居人员中解决”的形式向天下告知“行政和文秘的工作随便找个人都可以很好地完成!”,也明摆着告诉世人:在深圳这两类毕业生什么都干不了!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在政策制定人眼中,这两个工作岗位是随便什么人、什么专业都可以替代的。着实,这两类专业属于社会上通常所讲的“万金油”专业,但是我以个人受教的过程向政府表明:“至少在专业修养和知识养成上”这两类专业比一般的社会人士要有一定的基础。起码他们从系统得理论所学中明白当前社会的发展趋向,明白当前的行政管理改革动向,明白从传统行政向公共管理推进所需要的“服务意识”而不是“统治意识”和官僚意识!

 

况且,我国各级政府口口声声要进行体制改革,要搞服务行政、要扶持第三部门,所有的提法无不指向公共管理的趋向。深圳的“行政三权分治”曾经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但是关于引进人才的这个政策的制定似乎难以与深圳体制改革的方向相吻合。公共管理需要公共管理专门人才,但是在人才引进方面深圳就已经堵死了这些人的门槛,是否有些托自己后腿的智商嫌疑?

第二,专业歧视明显,缺乏高等教育基本常识!

 

各地高校在设置专业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专业虽名称不同,但所学内容大体相近,还有大量的“相关专业”,其主要课程也是一致的。比如行政管理专业,专业课程集中在管理、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领域,有些高校颁发法学学位、有些高校颁发政治学学位、有些高校颁发管理学学位;有些高校把行政管理专业划公共事务管理,有些则是公共管理。名称不同,所学大同。如果就深圳市的这条规定而言,不要行政的那么要不要“公共管理”?要不要“公共事务管理”?其实主要课程大致一样。明显地构成了专业歧视,特别是上述企业在没有预告的情况下,甚至在公众面前公然歧视相关专业,排除了相关专业在深圳就业的任何可能性,做法“粗暴”,强奸专业人格!

 

 

再说,就目前就业形势而言,在择业过程中,对口从事某种专业的工作似乎只占很小一部分比例,很多职业不需要对口完成,不少毕业生把“外行的事”做得很出色,没有人觉得奇怪。一些理工科的学生照样可以很出色的完成销售工作、管理工作,那么同样具有人文修养和经济课程培训的行政管理和教育类学生凭什么不能取得从事例如“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深圳政府的政策制定者只在制定政策时一厢的认为这些学科的专业分类明确指向于毕业生将来的就业,完全是缺乏常识的一种表现。

 

 

第三,违反法理,破坏公平

 

法:违宪嫌疑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业择业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随意被侵犯。而深圳市的这个政策规定似乎有违“人人平等”的基本精神,明显破坏了人才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

 

 

理:破坏市场经济规律

 

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经济行为围绕“市场规律”运行,人才市场也不例外。优秀的人才在竞争中才能显出其优秀的本质,关键是给人才其发挥能力和优势的舞台。深圳市对于行政、文秘专业的血色和能够根本没有提供其竞争的舞台,以饱和为由,拒之门外,一方面彻底否认了这两个专业学生的所学,另一方面保护了在市内从事这两个相关专业岗位的人,人为地阻隔人才市场,破坏竞争环境。至少于深圳市此两类职位无益。

 改革开放是哪年 质问深圳人事政策 枉为改革开放窗口

 

 

情:影响择业个人:

 

也许藉由这个政策而排挤在外的相关毕业生,对于深圳市来说并不算损失,但是对于个人来讲,很可能在“行政、文秘”专业中很多十分优秀并且将来能大有作为的毕业生,最终会由于打伤了专业歧视的烙印而阻挡在深圳市外,对其个人来讲是改变个人命运的一件大事。

 

 

 

以上提法多出于个人评判,多多少少有些理性。希望能够引起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士注意。“平等择业、优胜劣汰”是人才市场法则,期待深圳市政府能够消除专业歧视和限制,“不拘一格选人才”,不要设置就业门槛。让广大学子在竞争的大潮中,显示出专业内外的优势,不受于专业框架束缚,才能使得深圳成为人才向往的盛地,才能彰显“改革开放窗口”的独特魅力,吸引各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投身深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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