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百日维新 戊戌变法与明治维新何以迥异(之二)



本文应邀为《财富》中文版而作。 2007年1月号

......由于满族统治者不肯放弃政权,戊戌变法没有成功的可能

让我们比较一下中日两国维新力量与守旧力量的对比。日本明治维新时,以幕府为中心的守旧势力已经十分脆弱,幕府统治摇摇欲坠。而维新势力以下级武士为核心,抬出天皇为旗帜,与反幕的强藩相结合,既有基地,又有军队,而且得到包括商人、手工工场主、农村富农在内的町人阶层财力物力上的大力支持,广大农民、市民也积极参加或支持反幕武装,因此组成了强大的维新阵营,一举推翻了幕府旧政权。

相反,在中国戊戌维新时,守旧势力要远远大于维新势力。守旧势力以掌握最高权力的慈禧太后为首,包括控制中央和地方军政的大贵族、大官僚,以及因改革措施触及其切身利益而反对维新的大小衙门官吏、绿营军官、旗人、八股士人等等,形成庞大的守旧阵营。他们手握政权、兵权、财权,富有政治经验,擅长阴谋诡计,全力以赴扼杀维新。而中国的维新势力仅以有资产阶级倾向的士大夫知识分子为核心,依靠没有实权的傀儡皇帝光绪,联合少数帝党官吏、御史翰林及地方官员。中国维新派没有同任何一个地方实力派建立起如日本维新派同强藩主之间的那样密切的一体关系。他们既没有基地,也无兵权、财权。他们脱离中国社会,连资产阶级、商人也很少关心支持他们。其情形正如谭嗣同所讲的,“君与臣隔,大臣与小臣隔,官与绅隔,绅与士隔,士与民隔,而官与官,绅与绅,士与士,民与民,无不自相为隔。”维新思想家严复指出,当时维新派“与守旧党比,不过千与一之比,其数极小”。力量对比过于悬殊,因此,守旧势力一旦反扑,维新势力顷刻瓦解。谭嗣同在壮烈牺牲前,也只得仰天长叹: “有心杀贼,无力回天!”

 戊戌变法百日维新 戊戌变法与明治维新何以迥异(之二)

而且,据余英时的分析,当时中国政治还有一个特殊之处就是“国家利益和王朝利益之间的冲突”。1898 年旧历 3 月康有为在北京召开保国会,声势极为浩大,引起守旧派的强烈反对。据梁启超说,当时最有力的反对口号便是御史文悌所上长摺中“保国会之宗旨在保中国不保大清”这句话。可见在守旧派眼中,变法即使有利于中国,也将不利于清王朝的统治。这是戊戌变法失败的至为关键之处。清王朝是满洲人建立的,因此国家与王朝之间的利害冲突最后终于集中在满汉之间的冲突上面。戊戌变法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便是满族统治集团忽然警觉到: 无论变法会给中国带来多大的好处,都不能为此而付出满族丧失政权的巨大代价。由此,围绕著戊戌变法的激烈政争,决不可单纯地理解为改革与守旧之争。最重要的是,当时满族统治集团本能地感觉到,决不能为了变法让政权流散于被统治的汉人之手。否则,他们享受了两百多年的特权和既得利益便将从此一去不复返了。仅此一点,已注定了变法失败的命运。

从个人因素上看,两国维新派领导人的能力、经验也非常不同。维新派领导人的能力、气质和采取的方法、策略,与维新成败也有很大关系。日本维新派骨干是中下级武士,大多参加过地方上的藩政改革,久经风浪锻炼,具有斗争经验和政治才干。如大久保利通、西乡隆盛、伊藤博文等人,都是一批富有谋略、精明强干的政治家、军事家。他们讲究斗争策略,选择阻力最小的路线和做法,例如在政府内排除保守派、废除贵族特权、制定宪法、召开议会、修改不平等条约,都是采取稳扎稳打、逐步推进的办法,以至能够逐渐实现目标。明治维新人物还善于争取同盟军,打击最主要敌人。维新前,其矛头直指幕府,敢于为此调动平民乃至农民武装。长州藩“奇兵队”、“农兵队”,就是倒幕武装的主力队伍。维新成功后,明治人物对封建贵族采取赎买政策,用公债偿付形式迫使他们转变为用公债投资于新式企业的资产阶级。

而中国维新派的骨干却基本上是一批缺乏政治斗争经验的书生,大多饱读诗书,有才学、热情,却往往缺少运筹帷幄的雄才大略。梁启超就承认,他的老师康有为“谓之政治家,不如谓之教育家;谓之实行者,不如谓之理想者”。他们在维新措施和斗争策略上也有些急于求成、不顾实效。如变法一开始便裁撤旧衙门、裁减绿营,令旗人自谋生计,激起守旧势力群起而攻之,增加了变法的阻力。同时,又不善于团结和争取同盟军,结果使自己十分孤立。

明治天皇与光绪帝个人条件也不同。明治维新后,随著天皇制确立,明治天皇成了全国最大的财阀和地主,成了日本名符其实的最高统治者。他早年参政,励精图治,左右都是维新派权臣辅弼,得以很好地发挥其统治才能。光绪虽有抱负,并具备年轻人的敏感和热情,在政治上积极支持了戊戌变法,一度成为维新派政治偶像。但他长居深宫,终其一生都跳不出那拉氏的魔掌。而在另一方面,幕府的统治经验与专制程度与清朝相比大为逊色,幕府将军的统治才能,与慈禧相比,也只能甘拜下风。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9101032201/382778.html

更多阅读

再造基因 品牌基因再造的方法与路径(之二)

     4、新事新说  新事新说的魅力在于全新创造,困难也在于此。关键在于把握住商业发展的新趋势,与潮流同步,同时,必须确立一个如灯塔般的识别特性,领航而不是参照他人。在中国大部分品牌都是新的,很多行业也是以新为竞争属性的,如

第6节:捍卫商业的尊严与道德(序二)

系列专题:《犹太人的赚钱哲学:思危》  捍卫商业的尊严与道德(序二)  这是一部值得当今中国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认真一读再读的著作。我们常常讲经商办企业实际上是做人。而做人要守法,要讲诚信。似乎守法、诚信是社会对企业家的

声明:《戊戌变法百日维新 戊戌变法与明治维新何以迥异(之二)》为网友旧城的旧伤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