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传销记者举报 记者举报贪官 疗效真的好?



     近来,记者举报官员贪腐的事情似乎颇为流行,这种模式的利弊有专业人士讨论过,大致观点是,此举是不符合新闻专业主义,“媒体人最重要的职业要求是客观与平衡,‘举报’明显的倾向性,又如何与记者的身份剥离?”但同时也承认,新闻专业主义在中国太奢侈,“在这样一个边界无法厘清、规则尚未建立的时刻,媒体人做的这一切,正是为了最终能建立规则,厘清自己行为的边界。”说来说去,大部分评论者对这种模式是赞赏的。可在我看来,赞赏只是基于这种模式“理想型”的美好想象而已,该模式在实践中的“疗效”却远没有“广告”说的这么好。

  比如,按照实名举报者罗昌平的说法,他举报有两个目的:“一是试探高层反腐的决心,二是拓展媒体传播的方式。”这实际上是记者举报贪腐的两个要素,可这两要素却存在逻辑和现实的困境。

  以第一点来说,实际上到目前为止,记者微博举报被受理的都是举报一定级别以下的官员,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记者实名举报官员贪腐”与以往的反贪模式相比就没什么新突破,说“试探高层反腐的决心”不如说是 “奉旨举报”更确切。早就有一条划定了的红线,而举报材料又很可能是官场倾轧时有人故意泄露出来的。亦或是要借助舆论查这个人,在这种情况下,记者很难不成为调查机关或某些人眼中的棋子。播下“价值性举报”的“龙种”,收获的很可能是“工具性举报”的“跳蚤”。

  再以第二点来说,微博实名举报确实拓展了媒体传播的方式,可这“新方式”也是把双刃剑。其好处是有利于举报者借助舆论保护自己,也能给予贪腐官员巨大压力。但想想看,要是普通人在微博举报有用吗?在这里,记者是利用自己的名气和资源敲开了“微博举报贪腐”之门,可普通人,这条路依然“无门可入”。最近有文章分析新浪微博疲软的原因,对于普通网友来说,“在强关系的qq空间,你发一条状态,一般总会得到几个朋友的评论,但在弱关系的新浪微博,你发一条微博,则很可能收获0转评。”可同样一条微博,大号或明星来发,“可能会获得几千的转评量,打开新浪微博的24小时热门微博榜,你算算除了大号和明星的内容,还有几条?”这说明,随着互联网兴起,相对于过剩的信息,更稀缺的是人们的注意力。注意力的特点是:不能共享,无法复制;有限、稀缺;易从众。这就导致微博上出现了注意力的“赢家通吃”局面。所以,在微博里,记者高调反腐在吸引巨大关注的时候,普通网友的维权声音就可能因此被淹没,媒体报道了不少维权失败走极端的人,当时他们不都有过微博发言不被理睬的遭遇吗?因此,记者如果真有改良社会的热忱,可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去纪委举报贪官,纪委不履责就上法院告,这样可拓宽“法治”途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走“媒治”之路,与普通网友争夺注意力资源。真要坚持用微博的话,与其“越俎代庖”的在微博举报贪官,还不如多转发和报道那些遗落的维权声音。

  当记者代替清官成为反腐“领秀”时,“治标不治本”就会在一次次的“反腐壮举”中延续下来,制度层面的纠正被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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