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中心引用的有关数字为:2004年全国公款吃喝3700亿元。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报道,2005年我国公款吃喝与公车消费达6000亿元,公款旅游花费达2000亿元。在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在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急需国家投入大量资金予以改善的时期,在社会弱势群体与困难群众生活艰难、衣食不保的情况下,存在上述挥霍浪费的现象确实是触目惊心,不应该出现的。
国家对此问题一向是重视的,在大力提倡艰苦奋斗的同时,下发了许多禁止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与超标准配备小汽车的文件、规定,有时相当严格和严厉。但往往是收效甚微,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换花样;有的待风头一过,依然如故,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耗费巨大,超标严重,而且呈现出令人担忧的恶性发展势头。
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和人民政府,决不能允许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我们常说,解决新问题要用新办法,那么,解决这些老问题更需要新办法、大智慧、下大力气。如果继续沿用过去的下文件、制规定的老办法,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认为那是作作样子,糊弄百姓。
认真反省一下这些问题为什么几十年来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其症结主要在于:一是没有管好钱,许多部门不仅可以巧立名目不断地向政府或上级机关要钱,而且可以变换花样乱收费搞创收,充实着各种各样的“小金库”,大量的预算外、体制外资金的存在,成为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原因;二是制定的制度、规定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力。有的只是泛泛的要求而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有的只打雷不下雨,对违纪违规者视而不见,处理的很少、很轻,起不到震慑和制止的作用,是这些老问题存在的环境与气候。
因此,要想真正解决这些老问题,不再反复折腾,徒增高昂的行政成本,首要的一条就是把钱管住管好。公务接待、会议费用与用车等都要制定严密而具体的标准,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同时把所有预算外与体制外资金都纳入财政收入,彻底杜绝“小金库”,对私设者一律免职或调出。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外国的先进管理经验,超支者自己掏腰包,德国总理施罗德的故事可能大家也听说过。发达国家如此,作为不发达国家的中国更应该这样精打细算,决不能大手大脚,铺张浪费,打肿脸充胖子
制定的制度和规定要严格监督执行。制定的制度和规定没执行等于没制定,要树立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一是要实行公示制度,公开透明是最有效的防腐剂,把各部门、各单位、各类项目的社会集团消费的范围、条件、标准、总额等制度规范向社会公开,把各机关单位、各级领导及公务员的各项具体公务接待费用数额、内容、地点、方式等细节都如实地、以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的方式公开。二是要加强监督与惩处力度,在加强人大、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的同时,还要加强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纪违规者要爆光,公之于众,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这样一来,切断了这些老问题的经济来源,同时对违纪违规者严肃处理,相信这些老问题的大限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