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奴”,是今年出现的一个新词,据4月17日《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在我国,对于一些居民来说,购房成为不能承受之重,逾三成房贷族成“房奴”。31.8%的房贷一族已成“房奴”,他们在享受有房一族的心理安慰的同时,生活质量却大为下降,不敢轻易换工作,不敢娱乐、旅游,害怕银行涨息,担心生病、失业,更没时间好好享受生活。本来是安居乐业的,然而,却因为房子而成了房子的奴隶。说法固然沉重,可是,却也逼真形象现实。那么,是什么造就了房奴呢?我们如果抛开这些房贷者,从另外一些角度来看,也许会读到些什么!
其一、从开发商的趋之若鹜看。资本追逐利润,开发商作为经济人,是为利润而存在的。这是常识。开发商之所以对房产市场热捧,是因为这个市场上存在着更高的利润——按媒体上的说法叫做暴利。然而,如果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完全的开发的市场竞争,一个企业如果存在过高的利润空间,会吸收更多的资本进入,其结果便是利润的平均化。也就是说,这种暴利存在是现实的,但是,不可能是长久的。然而,我国现实却不是这样,因此,必然地要从另外一个角度,即土地的所有者国家角度去考察。
其二、那么,从国家角度去考察,我们会看到什么呢?据《新京报》6月8日报道,2002年,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金人庆预测,到2010年税收收入方能超过3万亿元。然而,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就突破了这个数。其源头不能不追溯到土地。有资料显示,1990年到2003年,政府卖地收入累计高达1.05亿元,在一些发达地区,从土地上产生的收入甚至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地方财政几乎成了土地财政。可见,造成房地产价格长期上涨的因素不能不考虑到政府因素。一些地方政府,在盘活国有资产的政策下,土地投入过量土地价格过高因此必然引起房地产价格攀升。
其三、一些地方政府超越当地居民经济收入水平而热衷于旧城改造,无疑造成了非现实的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然而,作为这些房地产商品的消费者只能被动消费,无奈消费。
其四、本来,国家在宏观政策上,也给出一定量的经济适用房,以供给低收入家庭购买使用。这本来体现社会公平的举措。然而,在一些地方,并不是都能够落实到位。更有甚至,如最近已经被媒体披露出来的郑州市直机关团购126套豪宅经济适用房劣绩。一个拥有40%绿化面积的小区,有112个地下停车位,8栋6层的住宅楼,楼高18米,最大楼间距27米,388套住房里,最小的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在房管局的档案里,这个小区登记的性质是“经济适用房”,而其1580元的均价才似乎符合了一些经济适用房的特征。知情人称,该小区388套住房,其中126套被郑州市直某机关“团购”,另有130多套被一家外地企业异地认购。而这些购房者中,有人又将房子加价10万元倒卖给“中低收入家庭”。这样的劫贫济富的做法,加深了低收入家庭的购买经济危机。
其五、一些手中拥有更多的货币者或者可以通过某种渠道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弄到贷款者,参与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炒房”行为,无疑地是为房地产价格上涨起了推波助澜作用。
如果上述分析成文,那么,要解决房地产价格过量上涨顽症,就应该下决心解决上述五个方面的总是,打好“组合拳”——当然,只是抑制过高的房地产价格上涨,什么是不过量,国际社会有一个公认的标准,比如说,和国民平均收入相比,所占的比例是多少。这是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