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柏明顿《老板要做到“用人要疑,疑人还用”》一文,总觉得作者对疑人的解释不太对号。
请看作者举的例子:
有位浙江某企业的李老板在北京请客,席间有老板熟识的一位教授、某杂志社的主编以及跟随李老板多年的职业经理人吴先生。在用餐快结束时,李老板有事提前离开的酒席,离开时他交待由他的副总吴先生买单。结帐时,服务员说一共消费者了590元,吴先生竟然当着教授和那位主编的面就说:“请帮我开770元,税由我承担。”晚上回到家里,老教授总觉得不对劲,应该给李老板一个电话。于是,他们拔通了李老板的手机说:“李总,我今天看到一问题,我觉得很严重,我认为我应该告诉你,否则,我会睡不着觉的。但我又很为难,不知道当不当说,是关于你的副总吴先生的问题。”“有话就直说吧,他是我多年的部属了,不管有什么问题,我想我应该能解决好的。”“那我就说了,你知道吧,今天晚上你请我们吃饭只花了590元,他却吩咐服务员开了770元的发票。我觉得他是你身边的一条蛀虫啊,这个人用不得。”“嗨,就这事啊,这不是什么大事。他为什么不多开一千两千的?他不敢!这一两百元,就当奖励他吧。他不但会开票,而且还很会做事,工作能力特别强。我只怕哪些只会开票不会做事的人,而且那些连票都不会开的人,我根本就看不上。这叫用人要疑,疑人也用。”
这里作者显然混淆了疑人和知人的界限,这个例子里的老板显然是很了解他的下属,知其长短,才会放心用人,而不是疑人。而所谓的疑人就是对人不了解,不知道其优点和缺点,无法正确使用。
疑人和知人是有根本区别的,用人的关键在于知人,而不是疑人,疑人的本质在于不放心,不踏实,疑人是不会放心使用的,只有知人,才会用其所长,限其所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