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八条实行以来,对于房价的左右,现在还难有个定论,以7月份广州市为例,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数字为:
一手住宅涨价468元/平方米,
二手住宅降价151元/平方米,
交易量减少三成.
供应面积减少四成。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十一的楼市价格才是政策检验的时间。总的来说,由于政策审批问题,供应的时间和供应的调整,会使供应减少,打击投资缩紧银根,房地产资金成本上升,大量的房价讨论提高人们的心理预期,这一切会使房价上升,上升幅度是否可以落在5%~9%的合理区间?尤其是已经明令停止审批的别墅类房型会大幅度上升。
概括性的来讲,提高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应该坚持以下几条,使房价的社会公正性得以实际的体现:
1. 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哪只是“看不见的手”?哪只是“看得见的手”?降低地方政府的固定资产投资冲动,防止过热,减少房屋“空置率”
2. 政府要承担他应该的责任,尤其对于平价地、廉租房等;应该通过立法作为政府工作目标,和GDP、能耗、就业率一样成为政绩指标体系;
3. 在房地产各个环节来体现上述俩条.尤其是土地供应和管理,建立土地资金循环和使用的立法;
4. 在房地产各个环节来体现产品差异化,差异化对待需求,做到居者有其屋;
5. 建设部应该学习如何与大众公关,现在房价的心理预期过高,土地供应缩小,建筑的周期,会使房价在十一有个井喷的上升.
6. 现在房价的计算方法是以公务员的房补与均价来计算的,市民收入与房价比,由于统计众所周知的原因,是不真实的.房价肯定应该上升,只是幅度应该在合理的幅度内.
7.住房产品的特殊性,可能会使它成为民众情绪的一个爆发口.
综上所述,我以为,中央不要在出什么宏观政策了,研究不同地区的实施细则,建设部尤其不要讲话了,如"租房论"就舆论反应不好.现在应该"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