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纪70年代起,韩国高度重视农村地区的综合发展,开始推行“新村运动”,旨在解决城乡发展失衡问题。“新村运动”的特点是以工业发展积聚的国力反哺落后的传统农业。历经三十年的“新村运动”,韩国最终实现了农村现代化。农村就业人数从70年代初期的50%以上下降到2001年的7%,城市化水平达80%以上。如今的韩国农村地区已进入了农业机械化、村村电气化、交通网络化、教育普及化、流通服务城市化,实现了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同步提高的目标。
剖析韩国“新村运动”的发展历程,笔者认为其“新村运动”的一些先进经验和做法,与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异曲同工,极尽相似,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第一,“新村运动”首先是从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环境入手,在农村改善包括改造厨房、厕所,改建村庄和修建村道,改善饮水设施等一系列生活生产设施,这些均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易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而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开始,主要通过加强农民最急需的水、电、路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以沼气建设带动改圈、改厕、改厨,加强人居环境治理,改善生态环境。
第二,“新村运动”是建立在韩国牢固的工业发展基础上,重在以工业的强劲增长为后盾,最大限度给予农业财政支持,其实质是以工业反哺农业,充分利用政府适时推出的各种优惠政策,发展乡村工业,以此来平衡城乡之间的财富分配,进而增加农民收入。而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具备一定的工业发展基础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
第三,“新村运动”将国家发展农业的需求与农民自身的兴农积极性有机地结合起来。韩国在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后,政府把工作重点转移到鼓励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农业、农村保险业及农协组织的建设上来,培育社会发展实体,为国民自我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具体实施中,韩国政府充分尊重民众意愿,尊重农民的自发创新精神,而不大包大揽、替农民决策,政府主要是通过制定规划,组织协调,提供服务以及给予财政和技术支持等手段,着重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金融业、流通业,持续提高农民收入。 而新农村建设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方面,主要通过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政府以项目带动、市场引导为主,向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进一步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等,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协会组织、资金互助组织、农机互助小组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劳务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农民持续增收。
---- <<陕西农村报>> 200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