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以研究钢铁为业,而钢铁与固定资产投资从而与房地产有关,于是自然也就关注起房地产来。关于房地产是否存在泡沫,泡沫大小,是目前热议的焦点之一。近日收到台湾元大证券的一篇研究报告,其中有台北和香港平均房价与人均GDP的比较数据。这个报告是有关2006年下半年经济运行的,因此我认为它反映的应该是近期的情况,有助于我们对房价问题的认识,特提供给关心房价问题的各位同仁参考。
以下比较仅引用元大证券报告中关于台北和香港的人均GDP和住宅均价(以“坪”为单位)的数据,其他数据是本人收集并计算的。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同仁指正。
1.台北市:平均房价38万新台币/坪(其中“豪宅”为100万新台币/坪),除以3.30579(坪与平方米换算系数),为114950新台币/平方米;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2005年12月折算汇率1台币=0.03083美元,等于3544美元/平方米;同期台北人均GDP14653美元,可购房面积=14653/3544=4.13平方米。考虑到元大证券采用的单位可能是使用面积,故除以系数0.8(塔楼、板楼和小高层建筑面积折算为使用面积系数的均值),得5.16平方米建筑面积。
2.香港:平均房价85万新台币/坪(其中“豪宅”400万新台币/坪),除以3.30579,为257125新台币/平方米,折合7927美元/平方米;香港人均GDP36800美元,人均年GDP0可购房=36800/7927=4.64平方米。(香港房价以建面为单位,新盘与旧楼综合成交价低于此数,这里说的是新盘价格)
如根据《中国统计摘要2006》,香港2005年人均现价GDP199638港元,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2005年12月的港币汇率,1港元=0.12897美元,为25747美元/人;人均年GDP可购房=25747/7927=3.25平方米。
3.北京市:2005年人均GDP44441元人民币(《中国统计摘要2006》),如按台北人均GDP与房价之比,应能以平均8613元/建筑平方米的价格购房5.16平方米;如按香港人均GDP与房价之比,应能按9578元/建筑平方米的价格购房4.64平方米(以元大数据为基础),或按13674元/建筑平方米的价格购房3.25平方米(以国家统计局数据为基础)。
北京实际:2006年2月14日《北京晚报》报道“来自市建委的统计数字显示,2005年,全市商品住宅期房预售平均价格6725元/平方米,比上年上涨了1083元/平方米,涨幅为19.2%;其中普通商品住宅6721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0.9%。”根据2006年5月8日《北京晨报》报道,2006年1-2月北京市平均房价(新楼盘)6776元/平方米。按2005年人均GDP和平均房价计算,人均GDP可买商品住宅6.6建筑平方米。
北京市的房价是全市平均数,也包含郊区县,市区(五环以内)房价大约为10000元/建筑平方米,国贸周边(如富力城)公寓楼大约1.3万元/平方米,远郊和郊区县大约4000-5000元/平方米,近日从报纸广告看到远郊也有2000元左右的。但人均GDP同样包括郊县,因此数据是同口径的。
4.全国:2005年人均GDP13985元(《中国统计摘要2006》),按2006年1-5月比上年平均数增长6%计(按当年价计算,2005年比2004年增长13.37%),2006年1-5月份人均GDP14824元;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1-5月份全国商品房均价3199元/平方米,人均GDP可购房4.63建筑平方米。但由于商品房基本上是城镇才有,而城镇人口人均GDP远高于农村,经测算城镇人口人均GDP大约可购房8平方米。
上述测算的结论是,以人均GDP衡量,中国大陆平均房价明显低于台北和香港;北京房价高于全国城镇平均数,但也低于台北和香港。
另外,尽管建房支出被计入GDP“资本形成”类别,但总体上我国大陆GDP中居民可支配的收入比例(包括买房)低于台北和香港。考虑到这个因素,大体上中国大陆房价与台北和香港差不多,可能略低一些。
顺便提出几个基本观点供批判:
第一,土地是稀缺资源,今后只有上涨而没有下降之理。当然正如有的朋友所说,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东西不是稀缺的,尤其是购买土地的钞票同样也是稀缺的。那就要看土地和它的等价物哪个稀缺程度更高。就世界大多数国家特别是中国的情况看,其答案是不言自明的。根据《中国统计摘要2006》的数据计算,以1999年为基数,2005年居住用地价格累计指数为1.538,年均上涨7.44%,高于同期房价上涨幅度。土地价值是房价的组成部分,因此从长期看,从全国平均看,房价不会下跌,能涨得慢一点就不错了。当然,这不排除个别上涨过快的年份和城市出现暂时性回调。
第二,房价跟随人均GDP上升是完全合理的,而且二者上升不是线性的,它跟人均GDP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居民消费结构变化有关。根据《中国统计摘要2006》数据计算,2005年人均GDP13985元,按平均汇率计算为1707美元/人,比1999年提高95.35%,年均提高11.9%(为与房价相对应,这里是按当年价计算的,如按可比价计算累计提高63.9%,年均提高8.5%),而同期全国住宅平均销售价格累计只上涨34.7%,年均上涨5.1%,其中只有2004、2005两年上涨快一些,为9%左右。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从19.4平方米提高到2006年的26平方米,这是住宅价格涨幅低于GDP增幅与居民收入的更大比例用于住房双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有人说目前中国平均住房面积已经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但各国有各国的国情,美国与日本人均GDP基本相似但人均居住面积却有很大差别。而且中国人均GDP按购买力平价衡量也远不是按现实汇率表示的水平。关键是,人们的购房需求是客观存在的。现在人们都在讲增加消费比例,增加什么?吃得更好一点,然后再减肥吗?或者让老百姓住着蜗居而去旅游消遣吗?这都不符合人的需求层次变化规律。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后居民消费结构开始由吃穿为主向住行为主转化,这是各国普遍的现象。人们要求有自己的住房及改善居住条件的欲望是不可抑制的。
第三,房地产行业是竞争性行业,根据《中国统计摘要2006》全国有近13万家房地产法人单位,说它是暴利行业没有理论依据,从上市公司房地产板块的净资产利润率看也没有事实根据,因此骂开发商“黑心”没有用,也不合情理,还不如骂骂那些垄断行业。
第四,对所谓“老百姓买不起房”要具体分析,比如没有自有住房的家庭占多大比例?其中住在原单位公房(实质上的“廉租房”)的比例是多少?“买不起房”的人现在住在哪里?其中刚毕业几年的大学生就想几年内轻松置业的占多少?已有住房只是想改善居住条件的占多少?城镇低收入阶层特别是吃“低保”的人群中有多大比例现在没有住房?他们住在什么地方?对这些问题,都应该通过深入调查弄清真实情况。否则,不仅会影响政府决策的科学性,还会给一些不负责任的所谓“专家”提供造谣的市场。比如有位网上知名的教授宣称中国目前“20%的居民占有80%的房产”,这肯定与事实严重不符,不知他依据何在,用意何在。
第五,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期望短期内让所有的人都买得起房,是极不现实的,不要说中国,美国、日本、西欧都做不到。发达国家现在每年还造大量房产,以至于不少国家把房地产景气指数作为最重要的宏观经济参数之一,恰说明他们的居民中不少还在为购房而奋斗。
第六,抑制房价上涨过快的根本办法在于增加供给,其中重要的是增加土地供给和限制开发商囤地,而不是把房地产发展判定为“过热”而加以限制。
第七,硬性规定小户型面积和比例,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很可能造成不同户型供求关系和比价关系扭曲,导致两三年后又要改变政策的尴尬局面,调控面积宜采用税收这种“柔性手段”,给不同需求层次的消费者从而开发商以自有选择的余地。
第八,限制二手房交易对平抑房价不利的,因为“穷人”大多没有车,无法住到房价便宜的远郊,而多是买“富人”淘汰下来的二手房,政府对二手房交易加了税,最后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第九,限制买“富人”买第二套房也没有道理。有专家称让30%的人买房,出租给70%没有能力买房的人。这种说法遭到人们谴责当然在情理之中。但不可否认中国已经并且将继续变成多元社会,毕竟有一部分人即使把房价降低50%他仍然买不起,比如刚毕业留城就业的大学生。政府提供廉租房当然是一个办法,但不可能解决所有人的问题,甄别谁该享受也是一个难题。如果“富人”没有多余的房产,你让这些“穷人”租谁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