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小和:这些年来,国家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投入了很大力量,初步建立起社会保险的制度框架。从理论上讲,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就应被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但你上周说,为了处理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应该为即将改革的事业单位的职工重新设计一套社会保障新制度。为什么?
高书生:从改革实践的情况看,很多科研院所和文化事业单位改革都在社会保险问题上遇到极大的困难,所以,倘若不在社会保障改革思路上谋求突破,势必极大地制约甚至阻碍事业单位改革。在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上,事业单位改革确实面临两种选择:一是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一是设计一套社会保障新制度。我认为,事业单位不宜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理由是: 第一,社会保险参保成本过高。按照制度设定,社会保险的参保费率占工资收入的40%以上,其中参保单位负担的费率占工资总额的30%以上。第二,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偏低。在退休养老方面,按照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退休金,要比按养老保险制度计发的养老金高出一大块,少则一半,多则一倍;在医疗方面,职工的待遇水平将从公费医疗的90%降至医疗保险的65%左右。第三,社会保险承接能力不足。目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之比约为4:1,也就是4个人缴费供养1个人。但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全面铺开,一旦提前退休和身份置换呈蔓延之势,势必加剧社会保险资金的收支不平衡,各级财政不得不增加补助。 为此,我倾向于专门为事业单位职工设计一套不同于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障新制度。 薛小和: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要“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你设计的社会保障新制度与社会保险体系相比有什么特点? 高书生:这种新制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项目少而精,只包括养老和医疗两大项目,其中养老项目包含遗属和伤残保障;二是项目捆绑式,养老和医疗两大保障项目整合在一起,不允许参保者采取分拆的方式参保;三是参保成本低,费率控制在工资收入的15%以内,参保单位和个人各负担一半;四是参保灵活,只规定缴费年限,或把缴费年限折算成点数,允许间断性缴费;五是不设个人帐户,实行全国统筹、现收现付。 世界银行曾对我这个设想进行了75年的精算验证,认为切中了现行制度存在的许多缺陷,大多数建议均比较合理。养老一项的费率只占工资收入的12%,比目前28%的养老保险费率低出16个百分点,并且在75年内是可持续的。 薛小和:如何向新制度转轨呢? 高书生:在退休养老制度转轨上,所有的在职人员要么留在旧制度,要么加入新制度,允许自己进行选择。若选择留在旧制度,退休年龄和退休金标准仍执行现行办法,但不排除国家今后会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提高退休年龄,比如每年增加几个月,同时退休金标准将按照退休前几年的平均数进行调整。国家应鼓励在职人员选择加入新制度。比如,允许参保单位为加入新制度的人员,在社会保障之外设立个人养老帐户,注资额在工资收入一定比例内的给予免税优惠。 在医疗制度转轨上,对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分开处理。离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水平不下降,费用由社会保障新制度筹措解决,但要制订切实防止医疗服务过度和浪费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障采取两种方式解决: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起,进入社会保障新制度;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前,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方式解决,费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薛小和:为事业单位改革设计一套新的社会保障制度,比把他们纳入社会保险体系,更能遵守国家过去对这些职工的承诺,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那么相对而言,成本是不是也可以降低呢? 高书生:可以。具体说,事业单位可以节约以下几笔费用:第一笔为参保费用。无论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还是继续保留事业性质(以后还有事业单位吗?),也无论在职人员选择留在旧制度或加入新制度,参保的总费率控制在工资收入的15%以内,比纳入社会保险体系至少节省26个百分点,其中,单位节省24个百分点,个人节省2个百分点。即使单位再拿出8个百分点向个人养老帐户注资,以及为在职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还能节省16个百分点。 第二笔为补差费用。事业单位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因在职人员将来退休时养老待遇水平会下降,不得不予以补偿。据出版系统估算,补差费用人均16万元左右。如果采取上述制度转轨新方式,不存在补差问题,这笔费用也可节省下来。 第三笔为人员分流费用。如果实行身份置换,人均费用少则3、5万,多则10几万。如果按照上述思路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被分流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的养老和医疗是有保障的,事业单位只需为被分流人员一次性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费用肯定比身份置换少得多。 事业单位改革如何处理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是一件关乎几千万人切实利益的大问题,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解决,都应当经过全国人大讨论,并以专门法案予以明确和规范,引导事业单位改革走上法制化轨道。本文原载《经济日报》200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