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焕金在本网站发表的《非市场化的垄断性分配是中国贫富分化的重大原因》以确凿的统计数据提出了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本文想再多说几句。
“垄断”,即少数大企业对某些社会产品的生产和市场的独占。这本来只发生在资本主义市场社会里。那是由于某些企业通过大鱼吃小鱼、不断地兼并其竞争对手而形成的。
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社会里,私人资本通过竞争、兼并也有可能形成垄断。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社会主义国家就必须通过法治途径予以遏制,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证社会的共同繁荣、和谐安定。
但在目前的中国,出现垄断局面的可能性似乎主要存在于那些名义上“国有的”、最攸关国计民生的行业,尤其是那些大企业中。如果国有企业是真正接受全体国民的委托、接受国民权力从全体国民利益出发的规范、监督、制约,其创办、治理和利益分配是从企业利益和全体国民利益的协调一致作为出发点的,那么至少必须做到如下两点:
一、代表国民权力的政府应尽可能地向非国有资本开放一切可以开放的行业,允许它们平等自由地进入,防止国有企业成为“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垄断性企业,以通过平等的竞争来激励国有企业,迫使它们提高治理水平和经济效率。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干,国有企业理应成为所有企业在一切方面的榜样。而竞争乃是锤炼榜样的最好途径。
二、国有企业必须由既是“国民”的一部分、又是企业主体力量的全体员工参加治理,实行民主监督管理,使劳动者真正成为企业和国家的主人。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干,国有企业的治理民主化,本来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基石。企业治理的民主化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乃是国有企业能够保持其社会主义性质、作为将来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社会的可靠根据地的根本保证。
如果“国有”企业既是垄断的,又是由官派的管理人员独断独行,工人没有发言权、治理权、监督权,那么,名义上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就有可能蜕变成为官僚垄断资本主义企业。一旦完成了这样的蜕变,官僚资本就可以利用其无人可敌的庞大经济力量,一方面设法腐蚀、收买政府工作人员和部门,左右政府的政策;另一方面通过赐予非同寻常的高薪收买员工、培养工人贵族作为其社会基础。从而上下其手,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其垄断性经济地位和政治掌控力。那么,“社会主义”又将安在?中国岂不如前苏联一样真的变色?世界的希望又将在何方?
一般的私人资本,包括非官僚性垄断资本,如果没有政府的规范、监督、节制,就已经具有唯利是图、损人利己、导致社会贫富不均的消极倾向,但它们的消极作用与官僚垄断资本相比则是小巫见大巫了。而且,如果能得到政府从全体国民利益的全局出发的适当引导,这种消极作用可以加以约束到最小限度,而将其积极作用发挥到最大程度。但官僚垄断资本一旦形成,由于其与国家行政权力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因政府大意而不察,失去了加以遏制的时机,使其在经济上、政治上得以坐大,那么就没有什么社会力量可以和平地加以遏制了,或者必须付出重大的社会牺牲才能把局面挽回过来。
在资本主义国家,垄断企业一般不是通过与行政权力的天然联系、而是通过市场上的自由竞争、无情残杀而逐步形成的。当然,那些大资本一旦拥有了近乎垄断的经济力量,它们必然会运用此力量去物色政治上的代理人、乃至思想文化上的代理人。不过,代表不同垄断财团利益的政党、政客们还可以通过形式上的“民主”程序,轮流上台,互相进行利益调节,同时为博取选票也给下层弱势群体一些小恩小惠,因此在欺骗舆论、蒙蔽群众、掩盖真相的同时,客观上也或多或少调节着全社会的阶级关系。再加上资本主义国家的“矛盾输出”*,因此,至少到现在为止,这些国家一般尚能长治久安,保持社会的繁荣有序。
但是,如果中国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占主导地位的局面,现存的社会政治体制就缺乏如资本主义国家那样的社会利益关系调节机制,社会矛盾就会一发不可收拾,到时就将悔之晚矣。到头来,最吃亏的还是平时最勤苦的、属于弱势群体的广大劳工大众。
因此,一切真正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国家民族的命运安危、为世界的和平安宁着想的人们,必须清醒地警惕、密切地关注、和努力地运用一切力量来防止此种局面的出现!但愿这只是杞人忧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