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切不可“贪大求全”



社会保障改革系列谈(8)

    自1993年以来,社会保险在学术上几乎成了社会保障的代名词,在实践中被看作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

    然而,经过这几年的研究思考,我认为: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国力,我国搞不起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改革和发展需“另辟蹊径”。

    10多年来,在社会保障的学术研究和政策制订过程中,我国能不能搞社会保险,这是不需要讨论的,是既定的前提。但我却要把这个既定的前提,拎出来论证一番,最终的结论又是推翻这个既定的前提,主张在社会保障改革和发展思路上“推倒重来”。

    这是不是异想天开或心血来潮?是不是为了标新立异?都不是的。这是因为正在实行的社会保险,缴费率过高,国家和企业承受不起这么高的运行成本。

    社会保险是个统称,老百姓习惯上称之为“三险”,实际上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5个险种。

    按照制度设定,社会保险的综合缴费率为40.8%,其中企业负担29.8%。实际费率远比制度设定得要高。比如,养老保险的制度设定费率为28%,企业负担20%。但在一些地区,仅企业负担比例已经达到或超过28%。

    社会保险的综合费率过高,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制度运行的历史背景看,过去社会保障没有积累是个重要因素,但属于外在原因。从制度设计思路看,内在的、也是最根本的原因是“贪大求全”:

    首先,欧洲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五大险种,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一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亚洲地区)虽然也已实行了社会保险制度,但并非五大险种全都搞,许多国家至今没有实行失业保险。我国则不然,五大险种样样齐全。

    其次,一些国家的社会保障有侧重点,国家提供的保障只负责一生中的某个阶段,比如美国只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养老与医疗保障。我国则不然,35岁的年轻人都能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不管大病、小病,不分年老、年轻,医疗保险都要去管。

    很显然,这种项目全与品种多的社会保险制度,其运转费用是不可能降下来的。欧洲国家的国力已经超过我国几倍甚至几十倍,都感到维持社会保险的正常运转有些力不从心,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排在全球倒数几位,哪能拉得动社会保险这架大马车。

    50多年前,也就是1951年,我国开始实施劳动保险制度,而劳动保险的费率只有3%,当然这其中不含由企业自行负担的一部分保险福利费用(主要是短期劳动保险待遇)。但是,费率从劳动保险的3%陡然升高到社会保险的40.8%,翻了几番,恐怕仅用人口老龄化因素是解释不通的。

 社会保障:切不可“贪大求全”

    现在实行的社会保险同50多年前的劳动保险,存在着制度渊源关系,劳动保险甚至也被叫做“劳动的社会保险”。但在制度架构上,二者却具有很大差别,主要表现为:劳动保险是一种综合性的制度安排,而社会保险只是一种统称,它是分险种做出制度安排的。

    社会保险分险种设计和实施,是造成费率陡然升高的重要原因。因为各险种之间的资金是不能调剂的,养老归养老、医疗归医疗、失业归失业,工伤保险有资金结余,也是不能被用于养老金发放的;同时统筹层次也都不够高,即使在同一个省份,资金都是不能被调剂的。劳动保险所特有的统一机制和统筹机制,在社会保险中均不复存在。

    此外,社会保险同劳动保险相比,制度惠及面“今不如昔”:劳动保险是综合性的制度安排,企业只要参保,其职工就能够享受劳动保险的全部待遇,包括伤残、疾病、死亡、养老、生育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等。劳动保险自1951年3月起开始实施,到1956年底,全国已被劳动保险覆盖的职工达1600万人,签订集体劳动保险合同的职工有700万人。综合起来,享有劳动保险待遇的职工人数,相当于当年国营、公私合营、私营企业职工总数的94%。

    但是,社会保险是分险种而设定的,企业参保是可以选择的,也可以选择全部,也可以只参保某一个或某几个险种,这样参保企业的职工所享受的保险待遇就是不完整的。据统计,到2004年末,全国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为1.64亿人、1.24亿人和1.06亿人,本身差别就很大。其余两个险种即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到目前为止依然很低。

    在制度架构上,正在实行的社会保险,远不如创建于1951年的劳动保险那样科学、合理。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9101032201/385805.html

更多阅读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人事考试网

关于开展2011年度各类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信息来源: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更新时间:2011-07-27 11:29:40关于开展2011年度各类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委办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人力资源

关于印发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添加日期:2012-9-21 鲁人社发[2010]55号浏览次数:1153次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现将《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被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社会保障卡查询

关于印发《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录入时间:2012-05-24 点击率:895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卫生局、安全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劳动和社会保障网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正文索引号:01215017X/2007-00062发布机构: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名称:关于加强失业保险管理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再就业功能的意见文号:晋劳社厅发[2007]138号 发布日期:2007.1

声明:《社会保障:切不可“贪大求全”》为网友冰山蝶雨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