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教授专访
(民营经济报 2006-03-23 丁灿 )
现代流通的内涵
记者:在博客中您提到在中国流通业又分泛义、广义与狭义三种,根据需要选定。那么现在政府所说的“推动流通工作上新台阶”应该是哪种意义上的流通?现代流通的内涵是什么?
王先庆教授(以下称“王教授”):就学术界的讨论而言,中国流通业的涵义较杂。就政府而言,通常指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和物流业四个大的流通分支。现代流通与传统流通相比,在形成条件、运行机制等方面有关巨大的差异。现代流通的内涵包括三个意义:
一是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过去是“生产决定流通”,现在是“流通决定生产”,这也是传统流通与现代流通的最大区别。传统流通是建立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那时产品短缺,政府只能通过流通环节的强制调节来消除生产不足所带来的产品分配问题,因此传统的流通是与政府权力结合在一起的。
二是与现代技术进步相适应。现代流通建立在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以及网络信息技术基础上,如配送技术、采购技术以及ERP等现代管理技术。
三是与现代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新经济条件下,流通渠道、商业店铺、商号商誉等都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最宝贵的产业资源。发达国家正是通过强大的流通渠道控制能力来控制它分布在全世界的企业以及支配那些为它定制加工的工厂。
政府立法扶持流通业发展
记者:世界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流通业的发展,并制定了专门措施进行扶持。如,日本制定了《中小零售商业振兴法》和《大店立地法》等法律法规。韩国、英、美、德等国也都有相应的流通业发展扶持政策。据您的研究目前,政府还需要做哪些方面的努力来促进流通业的发展?
王教授:这里涉及几个问题,一是整体而言,我国关于流通立法相当薄弱,处于起步状态。目前关于流通业的相关立法都是一些边缘性的相关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而真正关于流通业主体的法律法规如,《批发市场法》、《零售法》、《物流法》、《反垄断法》、《消费信用法》、《连锁经营》、《商号商誉保护法》以及关于商品采购、商店选址、商业街管理等一系列流通业有关的关键法律都几乎没有出台。
另外,目前流通法律体系存在一些问题。第一,目前流通法律体系中仍然存留大量传统的计划经济色彩,尤其是农产品流通、专卖品交易以及大量的行业法规;第二,现行与流通有关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于中国改革开放进程和流通业发展实际。例如,现行流通法律体系一般都是针对城市商业而忽略了农村流通业;忽视对个体私营流通企业的地位和权益保护而多是保护涉及国营集体流通企业;更主要的是,现行流通法律体系未能体现流通业发展的前沿动态,如连锁企业和加盟企业店铺的关闭破产问题。
第三是,关于一些政府文件的执行效果问题。近几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都先后出台了一些大力发展流通业的决定和意见,但这些决定和意见无强制法律效力,同时也与一些地方政府的决策思维存在冲突,因此,实际效果并不明显,主要的措施也得不到有效落实。中国流通业的发展迫切需要政府从立法层面进行扶持、保护和推动。
就像当初大力引进外资推进工业化一样,各级政府需要从新的战略高度来重视和促进流通业发展。现阶段而言,我国政府部门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1、政府部门应该尽快组织专门的力量研究和制订我国在新一阶段的流通发展战略,明确我国流通业在新时期的历史地位和发展方向。要让全体地方经济领导干部明确一点,如果没有发达的流通业,再先进的制造业和技术产品都将无法持续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永远都只是一个世界上赚取加工收益的“打工仔”。
2、政府部门应尽快着手组织全国的法律法规专家进一步清理在传统体制下制订的阻碍现代流通发展的旧规章制度,全面系统地启动建立流通法律体系的工作。尤其是反倾销、反垄断等一系列影响到流通业正常发展的基本法律法规应尽快制订和出台。
3、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发展现代流通业的财政投入和扶持力度。有些地方政府以不干预市场为借口,长期对城市的商业基础设施实行“零投资”,而热衷于那些对于GDP增长见效快的工业项目或基建项目。这实际上是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的。因为再好的工业项目都有衰退的时候而只有城市的商业项目对于城市的繁荣繁华具有持久的价值。上海、深圳是国内两个最重视流通业发展的城市,同时也是成效最显著的城市,它给城市带来的潜在成长性是巨大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影响会越来越显著。像广州琶洲会展新区、滨江东豪华住宅区等那样高密度人口以及巨大的商业需求,居然都没有规划相应的大型基础设施,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政府部门对于发展现代流通业的战略意义认知度不够。
广东流通现状及特点
记者:广东流通业是建立在相当强大的制造业基础之上的,它面对的制造业“阻击力”比其它省市要强得多。那么现阶段,广东流通业的现状或者说特点是什么?
王教授:第一个特点是,广东流通规模总量大,但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与制造规模并不相称。由于广东生产总量大以及购买力强等一系列特点,10多年来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直位居全国第一位。然而,广东流通业的潜力实际上远没有得到发挥,大量的采购、销售、交易活动被广东之外的企业占有甚至控制。
第二个特点是,广东现代流通业发育最早,但却成长慢,与经济成长阶段不相称。广东由于最早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最先发育,进而与市场发育水平相一致的大量先进零售业态和流通形式最先在广东发育萌芽。然而,这些现代流通形式和新型零售业态却在广东只是开花发芽而在全国其他城市结果成长。它们在中国星火燎原,但广东只有星星,没有月亮。
第三,广东流通企业多,但却扩张能力不强,知名流通企业少,与广东流通业在全国的地位不相称。在全国流通企业连锁十强中,广东只有华润万家。但这一家其实不算正宗的“广东牌”。广东生产了全国最多的家用电器,却培养不出国美、苏宁、永乐、大中这样的家电销售巨头。
记者:导致广东流通业现状的原因有哪些?
王教授:就我们的研究看来,广东省内某些城市或某些政府部门在“重制造、轻流通,重生产、轻销售,重外资、轻民营”已经达到相当偏执的程度。有些城市和政府部门几乎将50%以上的经济资源和70%的精力都用于招商引资上工业项目上来了。这种现象实际上像一股令人窒息的气体弥漫在广东大地,压抑着流通业的正常发育成长。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1、广东省各级政府部门大多还停留在以GDP为中心的重引资、重生产、重产值的决策思维时代,对经济转型突然要“重流通”还难以理解和接受,对如何发展流通业更不熟悉。
2、广东全省各级政府部门中的经济官员,90%以上都是成长在“生产决定流通”的学习时代,长期从事的多是与工业或农业的招商引资、争取投资上项目以及如何“抓生产,促GDP”的工作,真正熟悉和从事流通工业的少之又少,学习过流通专业知识的更是罕见。
3、广东工业化是在三来一补的大量三资企业的推动下起步和前进的,而这些企业的大量采购和销售活动都是由外资企业主导的,所谓“两头在外”这种对本土经济成长极为不利。这种经济运作模式是缺少自主权和长期发展能力的模式,也是一种阻碍本土流通业发育成长的模式。
4、广东企业小富即安、求稳求实、缺少冒险扩张精神的商业传统对现代流通业的发展影响较大。广东商人求真务实的商业传统如果不能与现代商业的竞争扩张精神相结合,最终有可能被自己击败。
提高广东流通业竞争力
记者:如何提高广东流通业的竞争力?
王教授:在前面已经提到了四点政府对策建议基础上,针对广东实际就如何提升流通产业竞争力的问题再提几点补充意见:1、以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为契机,重视流通业发展缓慢滞后带来的严重后果。2005年在通过大量调研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得出了一个令人担忧的预测,即预计未来五至十年,广东制造业将面临内外两个市场同时扩张乏力而整体经济开始下降的困境,即出口市场在面临各种各样的反倾销的同时竞争环境越来越恶化,而内地市场则由于广东流通企业的扩张不力而使“广货”在国内市场的销售能力和竞争环境也越来越恶化。广东将有相当一批制造业倒闭,失业加剧,劳动力外流,经济增长将逐步停滞甚至开始下降。
2、在广泛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每年采取一两个大行动、大方案,使广东流通业在“十一五”期间出现新的转机。小打小闹的宣传鼓动或“雷声大,雨点小”的出台几个文件,对扭转广东全省范围内的“重生产,轻流通”的“重症”无济于事,没有几剂猛药或大的举措,难以起到“喊醒睡人”的作用。
3、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政策研究机构应尽快补充或增加熟悉和了解现代流通知识的研究人员,以加强对流通政策和应用的研究。
4、制订转型条件下广东省流通发展战略和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并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保障。在这方面,日本的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日本制造企业无论扩张到哪里,它们都牢牢地将流通环节控制在自己手里,几乎从不放弃对流通渠道的控制权。其实,这就是日本制造企业横行全球的一个“公开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