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科学发展观模型的构建
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使中国共产党人和全体中国人民清醒地认识到,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要想得到发展与可持续发展须按照包括劳动、产品、资本、资源等在内的各种经济事物的运动规律办事,而市场正是经济事物之规律的出生地。“前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所以滞后和发展不起来,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对劳动、产品、资本、资源等经济事物运动规律出生地即市场的科学认识。为此,为避免历史的悲剧重演,使经济社会能得到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中国共产党为中国构建了“科学发展观模型”。
一、什么是对称价值规律、规范价值规律?有什么本质特征?
传统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规律是指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规律,是由必要劳动决定。而笔者以为,它属于“狭义价值规律”,因为它描述的显然是劳动价值决定价格的规律,所以又称为“劳动价值论”。其实,价值规律不仅只有劳动因素决定,非劳动因素如上述社会制度与经济制度是否对称和市场供求关系是否对称等都对价值具有深度的影响。为了说明问题,笔者把它们称为“非劳动价值论”。
(一)什么是对称价值规律?有什么本质特征?
大家知道,供求关系的变化可以将闲置、积压的劳动资源、资本资源等价值释放出来——资源资本化、利润化过程。如此,谁能说市场所具有的这种“资源资本化”和“资源利润化”功能不具有价值属性与意义?如此,谁又能说,上述资源围绕供求关系“是否对称”的波动不是价值规律的体现?
1、什么是对称价值规律?是怎样产生的?
诚然,“对称价值规律”不仅指社会制度与经济制度的是否对称的规律,也指“广义供求关系”是否对称的规律,也就不要说“价值对称”本身就是规律。那么,什么又是“对称价值规律”?在这里暂时可以把它理解为“广义质能对称规律”。笔者所以要从“广义质能关系”和“广义性能关系”即从“广义价值属性”开始进行研究,是为了向人们说明,决定“价值规律”生成的因素具有“广义性”。
人类的一切罪恶行经都与自己的目光短浅有关,尤其是喜欢把自己凌驾于自然界之上的行为,实在是愚蠢之极,可以说已经发展到了难以就药的程度。为什么说是“罪恶行经”?我的回答是:如同儿女不认识自己的母亲一样。最不能容忍的是,当儿女张大了以后,具有了离开母亲的能力时,忽然变得骄纵了起来,好像谁都管不了似的。于是,美丽的地球家园,成为了个别人和组织泄愤的场所。
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人类就不能有所发展、有所前进,而是说人类在发展自己的同时,必须要关注、照顾自然母亲的感受、情感,绝不能做让地球母亲不悦的事情,否则,其结果无异于是在破坏地球、自然的固有、原生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地球、自然界事物有固有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人类的发展要是以破坏自然、生态平衡为代价,那么到头来受损失的只有人类自己。
上述的“反使用价值”和“反价值”的出现,就已经从客观上证明了这一点。最明显的例子,由于人类无节制地向空气中排放二氧化碳气体,使生活在“臭氧空洞”下面的国家的人民患皮肤癌的几率越发地大了起来。更可怕的是,由于全球气候变暖,极地上的大量冰雪已经开始成“反比”的方式融化,不仅造成了全球海平面急剧抬升,使正常的大气环流和洋流环流出现异常,并演化为自然灾害。
人类为何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毫无疑问,就是由于人类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不了解价值这种东西是需要“对称”的,也只有在“对称”中才能实现价值积累而不仅仅是由“劳动创造”。人类的劳动如果违反价值的“对称”原则即违反“广义价值规律”、“宏观价值规律”,那么,受损害的最终也只有违反上述规律的人。为此,为避免“丢了西瓜,拣了芝麻”事态的发生,就不能忘记“价值对称”。
什么是“对称价值规律”?简单地说就是“价值始终处于一种对称的存在与运动状态、趋势的规律,否则会因不对称而缺乏价值、失去价值的规律”。诚然,要认识这一点,需要从“广义质能关系”是否守恒、对称和从“广义性能关系”是否守恒、对称上分析,因为那里是“对称价值规律”的发祥地。当然,人们也可以从“广义价值属性”或“广义价值场”的角度上去看问题,因为是“一回事”。
2、对称价值规律的本质?为何体现规范价值规律?
如此,对称价值规律的本质又体现什么?无疑体现为“规范价值规律”。试问,质能关系、性能关系为什么会是对称的、守恒的?不对称、不守恒的时候为什么要发生质能转化、性能转化?这里面有什么奥秘吗?当然。从广义上讲,由于所有的“质量物质”都是由比它更小的“能量物质”凝聚而成的,表现为一定的“量子”以一定方式组合在一起时会形成一定的质量物质,且质能、性能又须守恒。
价值为什么会规范?毫无疑问,一定是由于有一个具有规律性的东西在那里发挥作用。也就是说,由于有一个具有规律性的定理、定律在那里发挥作用,所以使得价值的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呈现规律性。如此,当然也就说明,“对称价值”体现的不是别的,正是“规范价值”。笔者以为,包括价值在内的客观事物、物质所以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都是由于有价值规律在那里发挥作用。
那么,是一种什么力量使价值这种东西得以“规范”的?当然是质能关系、性能关系“是否对称”或“是否守恒”。大家知道,价值本来就是能力的体现,规律的体现;否则就谈不到价值。换句话说,一切事物、物质所以存在与运动,并呈现出某种存在状态与运动趋势,均是“价值驱动”的结果。为此,为了把上述现象解释清楚,笔者经常用“万物皆因价值而生,死为价值而献身”的语言来描述。
概括地说,由于万事万物均是由一定的质量物质、性量物质、能量物质构成,而在质量物质与能量物质、性量物质与能量物质之间始终存在“守恒与转化定律”或者说“对称与转化定律”,所以客观事物、物质的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便具有了“规范”意义,或者说上述是“规范价值规律”的体现。请注意,笔者这里说的是“规范价值规律”的体现,还没有说它就是“规范价值规律”。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笔者下面将要产生的或者说将要介绍的这个“规范价值规律”,是一个以定理、定律的方式存在的——既是物理学意义上,又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即是自然科学,又是社会科学的定律,是可以实际操作和能够运算的数学模型。不妨先把它称为“科学发展观模型”。诚然,现在还没到介绍这个“模型”的时候。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笔者正在为介绍、阐述这个“模型”做准备。
(二)什么是规范价值规律?有什么本质特征?
大家知道,党中央、国务院所以要提出“科学发展观”,目的是为了将人们的思想统一在“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可是,如果要问“为什么”?能从深层次理解、回答的人,可以说并不多。或许有人反问,你能给出个“深层次”的理解、回答吗?当然,这是由于在客观世界有一个“规范价值规律”。
1、什么是规范价值规律?是怎样产生的?
上述,我们已经认识了什么是“对称价值规律”;下面,我们再来一起讨论一下什么是“规范价值规律”。什么是“规范价值规律”?概括地说,它是指——受“质能关系”、“性能关系”是否对称决定、制约,的其价值大小、多少、方向和状态、趋势的,否则便发生价值转化的规律。那么,“规范价值规律”又是怎样产生的?毫无疑问,是由质能、性能是否对称衍生,但始终围绕“是否对称”而“波动”。
关于质能对称、性能对称规律,由于在其他科学领域已予以阐述,这里也就不再赘述。那么。为什么说“规范价值规律”是由“是否对称”决定、衍生出来?这是由于,“存在”是一切事物、物质的“第一要求”、“基本要求”,而质能关系、性能关系的守恒、对称是价值“存在”的物质基础或者说是价值存在的“基本条件”。反之也就是说,万事万物所以会运动,皆是为满足、达到“存在”的目的。
笔者以为,无论是一般意义上的物质还是价值这种特殊的物质,存在或者说相对意义上的静止是“第一性”的。如果不是为了“存在”即为了相对意义上的静止的需要,那么,任何物质都不会“为了运动而运动”。就是说,客观事物、物质之所以要运动,是由于不运动就不能“存在”或者说不运动就得不到相对意义上的静止,因此,当质能关系、性能关系无法对称时,那么运动就成为必然步骤。
换句话说,如果客观事物、物质的质能关系、性能关系能够得到守恒或基本守恒时,那么,该事物、物质也就没有运动的必要,因为其质能关系、性能关系是守恒的、对称的。试想,一个质能关系和性能关系守恒或基本守恒的事物,它为什么还要运动呢?它有运动的必要吗?诚然,没有。这也正是笔者为什么说,存在是“第一性”的,运动是“第二性”的原因(笔者承认静止也是种相对运动)。
如此,当然也就说明了,这里讲的“静止”只是相对于“剧烈运动”而言,并不是说该事物、物质真的处于一种“绝对静止”状态。严格地说,世界上压根就没有“绝对静止”。当然,世界上同样也不存在“绝对运动”。那么,我们认识上述“相对静止”或“相对运动”又有什么意义?当然是为了告诉读者,“规范价值规律”所以形成,根本原因在于,万事万物均受到质能、性能守恒定律的规范。
2、规范价值规律的本质?为何体现为规范价值论?
上述我们了解到,实现“价值对称”、“价值规范”是获得“对称价值”、“规范价值”和“逆变价值”的前提与手段,虽然,在实际实践过程中,人们就一定能够获得包括“对称价值”和“逆变价值”在内的“规范价值”。这是因为,对真理的认识不可能一次完成。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如果能够认识到“价值对称”、“价值规范”和“逆变价值”,说明其已拥有了“规范价值论”的思想。
那么,什么是“规范价值论”?笔者以为,就是能够认识到在“价值规范”中能够获得“规范价值”的理论。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由于价值的存在与运动能够呈现出“规律性”、“规范性”,而我们又能从这些规律、规范获得价值,所以有“规范价值论”的产生。反之,如果价值的存在与运动不能够为我们呈现出规律、规范性,自然也就不会有“规范价值论”。试想,无规律的东西又何来的“论”?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人类认识不到这一点,并认为价值不是劳动的产物,便是投入的产物,所以也就忽视了价值的对称、规范、逆变对我们所带来的价值。这方面的例子实在是太多,可以说举不胜举,数不胜数。试问,出现这种认识的关键在什么地方呢?笔者以为,关键的问题就就在于,在人类的思想中存在着一种痼疾,那就是,人们始终把使用价值和价值当作是人类劳动和资本投入的产物。
由于人们始终把使用价值和价值当作是人类劳动和资本投入的产物,所以也就自觉不自觉地否定了在自然、地球、生物、社会、经济事物、物质的存在与运动过程中原本就存在使用价值和价值的问题。即便是在今天,仍然有人在坚持“劳动价值论”,尽管“自然之物”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谁也否定不了的,但是,如果人类不爱惜,或向着相反的方面转化之,结果是大自然就不会考虑人类的感受。
笔者以为,否定“自然之物”的价值属性是人类所犯下的一个最严重、最大的错误。为了弥补当代人的过错,后代必将付出更大的代价。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们为弥补我们的过失付出的代价一定比今天的人们获得的价值要多。为此,为了避免让我们后代为现代人“埋单”,就需要充分地认识存在于“价值对称”、“价值规范”和“价值逆变”中的“规范价值”,以“规范”人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