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正值“十一五”计划的开局,同时也是新一轮经济周期的开始。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充斥于媒体的都是“豪言壮语”,其中,跨越式发展一词引用率颇高。
跨越式发展表达了政府发展经济、造福人民的良好愿望,这对于一个历史上饱经忧患、现在又正在谋求经济腾飞的发展中经济体来讲,无论怎么评价都不为过。但是,我们要问一句,政府对经济发展的驱动力能持续吗?政府推动下的经济发展即使在数字上达标,它又能代表绿色GDP的实现吗?
经过二十多年的外延式、粗放式高速增长后,我国资源、环境与劳动力都接近了所能承受的最大极限,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与劳动力的矛盾日益紧张。转换增长方式是唯一选择,但凡是“知易行难”,如何在经济增长方式转换与跨越式发展之间寻找平衡点,实在是难上加难!在政府主导型的经济体中,官员对政绩的追求与国家对经济的发展诉求形成合力,推动着经济增长。但是,从长期来看,这种发展模式难以持续,仅就“十一五”规划中频频提到的“跨越式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来讲,二者之间就存在着深刻的矛盾,并且,这种矛盾与冲突已经开始暴露:在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已经出现了不和谐现象。
跨越式发展中的不和谐表现在:1、新农村建设中的走样,福建出现高负债建设农村住宅,农民背上沉重债务的案例;2、城市建设中的政绩工程“创新”,政绩不再是建设“楼堂馆所”,而是修建公益性的设施,如有些省会城市,尽管已有省级的博物馆、音乐厅、图书馆,但那不是市里的,于是重复建设这一类设施,而城市的社会保障如何,如何增强城市的发展后劲则置之脑后。出现不和谐的症结何在?政府对政绩的追求使然。
由此,一方面,跨越式发展难以跨越,另一方面,“跨越式发展”与“和谐社会”存在内在冲突。和谐社会类似一个生态系统,主要考自然的进化,人为的力量只能因势利导,决不可鞭打快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