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由于老写一个话题比较烦躁,再说,这样写下去也有江郎才尽的感觉,何况马加爵先生一审已经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如果不上诉的话,可能在这一两个月之内就被执行死刑,为了赶在他离开我们之前出稿,我只好先把“我们应该如何统治人民”这个话题停止了一天。但是主要的目的还是希望我们永远地记住马加爵先生所表现出的超越性的人道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毕竟,他为了探索真理,不畏强暴,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崇高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也应该为将要失去如此伟大的杰出的马加爵先生而感到万分痛心。虽然我昨天没有把“我们应该如何统治人民”这个我们十分有兴趣地话题进展下去,不过,如果你们阅读了我的“马加爵与黄静:强暴是一种人道主义和英雄主义”这篇文章,也一定能感觉出来,是与“我们应该如何统治人民”有密切的联系,无论是行文的笔调还是所阐述的思想,它们都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因此,虽然我比较谦虚地说,才思很可能枯竭,也可能有什么黔驴计穷之感,但是我对自己敏锐观察事物穿透力的自信,并且拥有专门而博学的知识,也不会,实际上根本不会就此罢手,驻足不前,或者退避三舍,而是感到文思泉涌,意犹未尽。今天我将继续接着上边的主题论述。今天论述的主要的思想是,我们应该如何统治人民,但是这个人民所针对的并非是那些群氓,而是自认为可以凌驾于群氓之上且代表着群氓价值观念的知识分子。也就是那些自诩为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的知识群体。 知识分子这个群体很难划分,为什么我这样说呢?知识分子这个名称首先出现在俄罗斯,然后在法国生根发芽,在二十世纪初形成一个系统性的概念。但是这个系统也存在争议,毕竟知识分子这个范畴在不断的变化,我们也赋予他们新的意义。在探索知识分子肇始的时候,我们一般将他们, 集中在教士或者巫师之类的人物。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也指称政府官员,读书识字的人士。近来,我们对他们的认识更加复杂化,由于他们所遵循的是最高价值观念,我们称他们为理念人;由于他们遵循的理念不同,我们还可以将他们划分为遵循责任伦理和信念伦理的政治类的知识分子和学术类的知识分子,他们还可以划分为人文知识分子和技术知识分子,他们还可以被划分为人文知识分子与科技知识分子等等。无论怎么划分,有几点可以确认,知识分子从来都不认为他们是人民的一部分,他们认为他们与人民不同,也就是他们有指导人民的义务和责任,他们在人民之前有示范性的生活实质。也可以这样说,他们是从人民中走出来,在人民之上,并且代表着人民意志的群体或个人。可能说到这里你们已经有所察觉,我们,作为统治者,和他们这些知识分子有共同点。或者,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我们也是知识分子,不过,我们所遵守的原则有些不同,我们遵循观念伦理,而那些知识分子则是遵循着责任伦理。我在上文中也指出,这种划分有些笼统,毕竟在有些时候我们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我们的原则,我们既遵循观念伦理也很可能遵循责任伦理。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严格的划分,也不是如你们所认为的那样存在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即便是那些理念人,也就是为最高价值观念服务的知识分子,他们也会根据需要适时调整自己的原则。经过我这番论述,可能你们已经知道了我的用意,无论我们怎么划分知识分子,我们实质上就是知识分子,也就是我们是血浓于水的兄弟加同志亲密关系,我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说远远高于与人民的关系。无论我们从事的事业是为人文还是科学,这都不重要,更重要的是,知识分子就是统治阶级,或者也可以这样反过来说,统治阶级就是知识分子。因此,我在本文所指出的我们应该如何统治人民,亦即如果统治知识分子,实质上也就是我们之间的内讧。不过,毕竟我们是最高的统治者,他们虽然在某些方面与我们有共同的利益,相似的趋向,我们还是将我们与他们视为不同的阶级。我们是统治阶级,无论他们从事的是人文还是科学,他们都是被统治阶级。这个原则从根本上不容动摇。

2004.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