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通过对技术创新及其基本特征的研究,认为构建国家创新体系是发展中中国技术创新的基本前提。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主要包括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传播系统、知识应用系统、制度创新系统等五个子系统的构建。在此基础上,科学分析了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方法论意义,提出了把创造适宜环境和税收优惠作为政府推动技术创新的主要手段;克服“知识产权虚置”现象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国家信息网络和平台建设,促进数据和展览的商业化经营等政策主张。
[关键词] 技术创新、创新环境、税收优惠、知识产权虚置
Agglomeration of policies on Technology InnovationZHOU Zheng-xiang LI Jin-bao
(Changsha Communications University,Changsha,Hunan 410076,China)
Abstract:This paper,via the research 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its characteristics,puts forward that constructing the state innovation system is the basic premise of China technology innovati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tate innovation system consists of at least such five subsystems as knowledge creation,technology innovation,knowledge creation,technology innovation,knowledge transmission knowledge application,rules and regulation innovation.on this basis,thispaper scientifically analyses the significances of the ways to construct the state innovation system and proposes the following policies:to take creating appropriate environment and preferential taxation as the major means for the government to promote techonology innovation,to overcome the phenomenon of nomonal knowledge property,and to enforce the protection of knowledge property,to hast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tate information network and platform,to promote the commercial management of data and exhibitions,etc.
Key words:technology innovation,innovation environment,preferential taxation,nominal knowledge property
20世纪是人类历史上发展最快的世纪。其中,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给人的印象尤为深刻。这不仅因为日新月异的科技成果已大规模、大力度地进入了寻常百姓家,更因为科学技术在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和各国综合实力方面所显示的巨大作用。因此,如何更快地促进技术创新,并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技术创新及其基本特征
创新概念最早是由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来的。1912年他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认为现代经济发展根源于创新。从内涵看,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实现生产要素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新组合”。简言之,创新就是科学技术理论和设计思想的“商业化”,把有创意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可获利的商品及其产业。在这个意义上,知识创新就是科学——技术活动与经济——社会活动的“新组合”,既是用知识再造经济,也是用经济再造知识,实质是知识与经济的互动。这一思想提出以后,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并赋予了科技创新不同的内涵。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①将科技创新视为科学技术或发明的商业应用,以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为代表。它将创新的内容概括为五个方面:生产新的产品;引入新的生产方法、新的工艺流程;开辟新的市场;寻求原材料的新供应源;采用新的组织管理模式。其定义的核心在于科技发明的市场价值,即一项创新可以看成是对科技发明的商业或社会应用。②把技术创新看作是由新概念的构想到形成生产力并成功地进入市场的全过程。这种观点认为科技创新“包括科学发现、发明到研究开发成果被引入市场、商业化和应用扩散的一系列科学、技术和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它包括从最初的发现,直到最后商业化的成功。”③把技术创新理解为技术与经济和社会的有机结合。这一观点主要以8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罗默(P.Romer)提出的新经济增长理论为代表。它明确提出:新技术是经济的内在要素,经济增长内涵着技术创新的基本过程;正是这一过程,才能保持经济的增长。技术进步的决定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是经济的,而决不是什么外生变量,因而完全可以直接地作经济学分析。最有代表性的是索洛(R.Solow)用总量生产函数的方法对技术变迁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所作的定量研究。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P.F;Drucker)则进一步发展了创新理论,认为创新有两种:一是技术创新,它在自然界为某种自然物找到新的利用,并赋予新的经济价值;二是社会创新,它在经济与社会中创造一种新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或管理手段,从而在资源配置中取得更大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我国著名学者陈昌曙也指出,“必须把技术创新看作是科技成果向直接生产力转化的社会化过程”,认为技术的体系化与社会化是技术创新的本质特征。而所谓“技术的体系化”,就是“技术发明的成果,必须与其他一系列技术相匹配,形成为产业技术,才能生产出产品和商品”;所谓“技术的社会化”,即是“技术创新的活动和目的必须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才能实现”。这样,技术创新就不仅仅是一个纯技术的过程,而必然又是社会的和经济的过程,也就是一个技术与经济和社会相结合的过程[5]。
我们认为,技术创新作为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其主要内容是知识及知识的流动,技术创新的主要原料是知识。它具有以下五个基本特征。①创新性。江泽民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②实践性。技术创新的实践性是不言而喻的。特别要指出的是,技术创新的发生经常不是任何深思熟虑的研究与开发活动的结果,而是工程师和其他直接参与生产活动的人员的发明和提出的改进意见的结果,或者是用户建议的结果。因而相当数目的技术创新产生于“干中学”(Learning by doing)和“用中学”(Learning by using)。③社会性。一方面,技术创新是科技成果向直接生产力转化的社会化过程;另一方面,技术创新又必须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才能实现。与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相比,技术创新更贴近现实的社会生活,它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更直接、更强烈。④历史性。技术创新本质上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技术创新的具体目的和方向等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并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⑤不确定性。技术创新系统是一个由诸因素交互作用的复杂网络构成的非线性系统,因而技术创新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这表现在:缺乏已知的与事件发生有关的信息;在创新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尚不知道的如何解决的技术经济问题;准确地预测和追踪行动的结果是不可能的[2]。正是由于此类不确定性的存在,使技术创新成为一种充满风险的活动。
二、构建国家创新体系是促进技术创新的前提
1、国家创新体系
国家创新体系理论的研究基本上是在国家技术创新系统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技术创新过程的整体性思考,并运用系统的理论与方法发展而来的。直到1987年,英国学者费里曼等人在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National System of Innovation,亦译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并将创新归结为一种国家行为,这才基本明确其含义,即由公共和私有机构组成的网络系统,并强调系统中各行为主体的制度安排及相互作用。该网络中各个行为主体的活动及其相互作用旨在经济地创造、引入、改进和扩散知识和技术,使一国的技术创新取得更好绩效。它是政府、企业、大学、研究院所、中介机构等之间为寻求一系列共同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建设性地相互作用,并将创新作为变革和发展的关键动力系统。至此,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创新理论才基本形成,它与熊彼特的创新思想已相去甚远[5]。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学者们将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与知识经济思想结合,给国家创新体系理论注入了新的、更广泛的内涵,包容了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以及观念创新等主要内容。而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也因此成为知识经济思想的核心理论。1996年,OECD对国家创新体系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实证研究,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公共和私人部门中的组织结构网络,这些部门的活动和相互作用决定着一个国家扩散知识和技术的能力,并影响着国家的创新业绩”。 1997年OECD对组织内的十几个成员国的国家创新体系进行比较研究并发表了《国家创新体系》报告,该报告成为国际研究国家创新体系最权威的成果。而关于国家创新体系理论的研究,也成为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研究的课题和制定政策的依据。目前,国家创新体系理论还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取得了比较多的成果,主要有:(l)国家创新体系的存在决定了一国技术创新能力,国家在创新过程中担负领导角色,国家是创新活动的决定因素;(2)国内创新活动比国际间相互合作的创新活动更加重要;(3)调节国家创新体系网络的杠杆有四个:资金、政策法律、市场和社会;(4)国家创新体系的差异性,从而形成了几种典型的国家创新体制,而1974年美国学者尼尔森提出的“创新进化论”成为这种差异性的最好解释工具。
我们认为,国家创新体系实质上是促进技术创新的制度。综合起来,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第一,国家创新体系具有制度属性。国家创新体系不是某种单纯的学说,而是一种关于科技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或体制。因此,国家创新体系能够比较完整地表现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的内在本质和运行机制。“创新需要使不同行为者(包括企业、实验室、科学机构与消费者)之间进行交流,并且在科学研究、工程实施、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和市场销售之间进行反馈。……创新体系是由存在于企业、政府和学术界的关于科技发展方面的相互关系与交流所构成的。在这个系统中,相互之间的互动作用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创新成效和整个经济体系。”第二,国家创新体系具有理论兼容性。由于国家创新体系具有制度属性,它能够比较客观地兼顾各种方法论所强调的理论焦点,能够兼容各种方法论的研究维度,它既包括逻辑实证主义强调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的理论自主性品格,又包括技术决定论强调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的社会功能特别是经济功能,还包括社会决定论强调社会因素(如社会制度、政府计划、市场机制和产业政策等)对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的制约作用。第三,国家创新体系具有政策可行性或可操作性。我们选择国家创新体系作为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的研究框架不仅在于解释现代科学技术革命,而且还在于推进我国的科学技术革命,为其提供可行的政策主张。
根据熊彼特的创新思想和1997年OECD发表的研究报告《国家创新体系》以及近年来的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国家创新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知识创新系统,(2)技术创新系统(3)知识传播系统、(4)知识应用系统,(5)制度创新系统[1]。在整个创新体系中:知识创新系统是由与知识的生产、扩散和转移相关的机构与组织构成的子网络,核心机构是国立科研部门与高等院校,主要功能是知识的生产、扩散和转移;技术创新系统主要是由与技术创新相关的机构或组织构成的子网络,核心机构是企业,主要功能是组织科技攻关力量创新技术;知识传播系统主要是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职业培训部门等组成的子网络,主要功能是培养具有高素质、高技能、新知识、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源;知识应用系统主要是由包括政府部门、企业、科研机构和其他机构组成的子网络,主要功能是应用新知识和新技术提高决策能力,提高社会生产率、促进新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度创新系统主要是由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与大学等组成的子网络,核心机构是政府,主要是通过政府对现行体制的改革、创新,为其它子网络的良好运行提供合理的制度安排。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各子系统的相互关系是:知识创新系统是技术创新系统的基础和源泉,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通过知识传播系统来培养高素质人才,知识应用系统促使科学知识和技术知识转变为现实生产力,而国家通过制度创新系统来进行制度安排,以调控整个国家创新体系的良好运行。由此可见,以上五个子系统各有侧重、相互交叉、互相支持,构成一个运行有序、统一开放的国家创新体系有机体。
2、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方法论意义
国家创新体系是现代技术革命的内在结构及其运行机制,推进现代技术革命和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就是要建立健全国家创新体系。我们认为,建立健全国家创新体系有助于解决发展中中国的如下问题:
①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为了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传统的药方是:加强政府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知识领域与经济活动之间的中介机构;加大基础研究的力度;扩大技术贸易;开辟高新技术园区等等。这些药方都曾经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着各自的局限性。例如,加大公益性知识研究力度当然可以缓解市场机制对非赢利性知识的直接或间接的抑制作用,但也往往导致公益性知识研究日益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的供求环境,这既不利于公益性知识研究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不利于经济社会推动公益性知识研究的进步。我们认为,建立健全国家创新体系既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驱动作用,又可以有效防治市场失灵的负面效应。这是因为,第一,国家创新体系比较科学地解决了技术的公有品格和私人特性之间的内在矛盾。第二,国家创新体系既强调创新活动的技术推动,又强调创新活动的需求拉动。第三,国家创新体系能有效保持创新中的竞争与合作的有机统一。
②解决政府失灵问题。所谓政府失灵有两个含义:其一,政府的作用有其特定的内涵,政府不能代替市场机制去配置社会资源,也不能代替大学和研究机构从事基础研究;其二,政府失灵是指政府的创新政策有可能导致经济动机的扭曲。我们以为,建立健全国家创新体系既可以保证政府在科技领域与经济活动之间的应有作用,又可以克服政府失灵问题。这是因为:第一,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建制,企业及其创新能力则是核心环节。创新体制化通过强调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来克服政府过度干预或错误干预造成对创新活动的扭曲。第二,国家创新体系不仅不排斥政府的作用,而且还为政府干预创新活动提供了行为准则和分析框架,即政府干预创新活动不能超越或破坏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功能。政府的作用就是维系国家创新体系的正常运转。第三,国家创新体系可以通过创新活动把政府、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有效地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③解决系统失灵问题。所谓系统失灵是指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各个行为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缺乏,公共研究部门的基础研究与产业部门的应用研究之间的失衡,技术转移机制和信息的不对称,企业的技术吸收能力的贫弱,都导致一个国家的创新活动的贫乏。对于系统失灵问题,理论工作者和政策制订者提出了种种整治方案。常见的有:资本大投入理论;工业化理论或进口替代理论;加入国际循环理论或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或贸易立国理论;技术引进战略或技术立国理论;各种形式的经济增长阶段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等。我们认为,构建国家创新体系是整治系统失灵问题的最佳方案之一。这是因为:第一,国家创新体系本身就是一个强调系统化的社会工程。第二,国家创新体系具有政策兼容性,它强调市场机制,但也肯定政府作用;它认为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但也极其重视大学和研究机构的重要作用。第三,国家创新体系更强调各种政策的互补以及创新要素之间的互动[1]。
三、技术创新的创新政策集成
1.把创造适宜环境作为政府推动技术创新的主要手段[3]。首先,要把它放在市场经济的框架内来理解。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不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技术创新环境概念没有多大意义;而在市场经济的框架下,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政府往往不能直接有效地组织和推动技术创新,只能为技术创新创造环境;其次,要认识到在目前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期,创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环境有特殊的意义。因为目前我国不仅有市场经济体制建成后仍然存在的技术创新环境问题,而且有经济体制转型期特有的问题,特别是股份制和产权方面的问题;第三,即使将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成了,仍然会有许多技术创新环境问题,需要政府来解决。要把创造适宜的环境作为政府推动技术创新的主要手段,不仅需要政府部门观念和行为方式的转变,还需要公务员政绩评价方式的转变。如果政府对技术创新继续采取直接行动,继续扮演主角而不是甘当配角,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很难确立。政府推出的技术创新计划不能象现在这样由有关政府部门直接操作,而应该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人大和政府等代表组建第三方理事会及其相应工作机构,以平等竞争的方式对申请者(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支持,政府则对此理事会的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政府推出技术创新计划时,要特别注意不能让政府投资变为单个企业的资产,从而导致不公平竞争,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
2.加快以股份制为中心内容的企业制度改革,促进技术创新机制的形成。建立以股份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又是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和开展技术创新的基本环境条件。我国应该以高科技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为突破口,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技术创新需要利益机制的刺激。对技术创新活动既有效又有约束的利益机制就是产权(股权、优先认股权),即使企业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乃至普通职工得到相应的产权。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进行体制创新,使技术创新企业成为产权明晰的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容许技术和管理等智力因素占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和参与分配。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尽快推出科学、合理的关于技术创新价值和所占股份的评估方法,并让有关评估机构对已有技术创新进行评估。这种产权(股权、优先认股权)改革无疑会刺激人们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并很快造就不少富翁。这必然要求国家对人们通过技术创新而获得的巨额财产,依法给予充分的保护。同时,政府和社会对这些人的巨额财产的支配方式要有理性的认识,即相信这些巨额财产是会回报社会的。
3.把税收优惠作为政府推动技术创新的基本手段。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把税收优惠作为政府推动技术创新的基本手段。其优点是:首先在于该手段影响面最广,可以促进所有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其次在于不破坏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环境;第三在于把政府行为限定在为企业技术创新创造环境的范围内而不直接干预企业的技术创新,即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诱导企业自愿地进行技术创新而不是被迫进行技术创新,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不会受到影响。近些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也把税收优惠作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但所起的作用还远远不如发达国家。当前要在现有基础上对所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不断改进,要通过实际效果的反馈来调整税收优惠的幅度,尽量使税收优惠取得最佳实际效果。同时要健全企业技术创新投资帐目,使国家的税收优惠确实起到促进技术创新的作用,否则税收优惠还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原则。另外,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要注意内资和外资一视同仁,实行国民待遇。
4.把资本市场作为技术创新投资的主渠道[4]。技术创新需要投资,技术创新投资越大,技术创新能力也会越强。目前,我国技术创新投资主要来自银行。然而技术创新投资本身具有风险性和长期性,而银行贷款往往首先考虑的是安全性;同时银行贷款也尽量支持短平快的项目,以便获得短期利益。从这些特征来看,不符合技术创新对投资的风险性和长期性的要求。能够满足技术创新投资风险性和长期性要求的只能是资本市场。一是因为资本市场本身就是风险投资,股票涨落的风险性很大;二是因为人们一旦投资于股票,就不可能从投资企业抽回资金,只能通过在股市上卖出和买入调节投资数额。我们要把资本市场作为技术创新投资的主渠道,除了继续增加上市企业的数量外,要在上海和深琛证券交易所设立专门的高新技术企业板块,让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能上市融资。另外,容许和促进我国各个地方建立小型的、地方性的股权市场。通过这种股权市场获得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是极为重要的。目前除了大力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外,政府还应鼓励银行贷款支持技术创新,增加各级政府创新基金支持技术创新。
5.克服“知识产权虚置”现象和确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目前我国存在严重的“知识产权虚置”问题,表现为很多科技成果没有申请专利,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比例很低。国家应该通过大力推进技术股权制度的建立和科研院所企业化等措施从体制上解决此问题。同时,通过科研立项、过程监督检查和成果管理等科研组织管理方法解决此问题。软件盗版和各种假冒伪劣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干扰一些领域的正常经济秩序。国家要从法制经济和信誉社会的高度,下决心花大力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侵权者给予重罚和严厉的打击;同时,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将其纳入各类学校法律课程,使人们真正认识到侵犯知识产权和侵犯其他财产权一样是违法的和可耻的行为。
6.促使产学研合作上一个新台阶。国家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应用型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改造,一方面要继续大力促进产学研合作,力争使产学研合作上一个新台阶,特别要促进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和联盟。因为随着我国“2ll程”和“985计划”实施,大学的科研实力将大大加强,研究生和博士后的规模将会迅速扩大。现在研究生已经有20多万,估计到2010年在校研究生的规模将达到100万以上。这些研究生大约有70%以上要进行应用性研究,这必然要求高校与企业合作甚至“联姻”。企业也需要利用高校的教育资源和较为“廉价”的研究生资源,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技术进步。政府应采用多种措施促进高校与企业的合作与联合,这些措施包括税收优惠、与企业分担投入高校的科研经费、支持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建设等等。
7.加快国家信息网络和平台建设,促进数据和展览的商业化经营。信息网络平台是技术创新的重要环境条件。目前除了继续扩充现有科技网络和教育网络外,国家应该启动各类技术专业网络建设,使企业之间的技术需求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研制和供给等方便快捷地联接起来。目前,一些政府部门提供的数据不准确,数据的统计方法不当,统计人员不认真,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有关决策很不利。国家应该推进有关信息咨询业的发展,把提供数据作为商业行为,鼓励有关商业企业的发展。这会从体制上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提高数据服务水平,从而有利于技术创新。同样,各类展览,特别是高科技产品和技术展览,也应该进行商业化运作,甚至可以把展览作为一种产业来发展。目前,国内的有关高科技展览在设施、时间安排和人员素质等方面不令人满意,一个重要原因是把展览当作公益行为。因此,国家应促进展览的商业化和相关企业的发展,从而提高展览的质量,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更新更多更好的信息。
8.推进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文化环境建设。技术创新既需要利益机制的刺激,又需要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文化环境和氛围。技术创新的文化环境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教育体系、企业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研究传统和精神乃至整个社会文化。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文化必然是一个长期和不断的过程,需要政府、学校、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目前,应该着力宣传那些历经挫折而矢志不移地进行创新和创业的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激励人们去创新,去追求成功。抓住体制创新中出现的众多通过技术创新而获得高额回报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探索成功者的足迹,弘扬其创新精神,树立创新者的英雄形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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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周正祥.风险投资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J].中国科技产业,2001,(1)P25
[5] 傅家骥.技术创新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
已发表于《中国软科学》2002年第2期
作者详细情况:
地址:长沙市赤岭路45号长沙交通学院20栋601房 周正祥
电话:0731 — 5219315 13617318801
邮编:410076
作者简介:周正祥(1965—),男,湖南长沙人,长沙交通学院经济管理副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企业管理创新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研究方向:管理创新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李金宝(1964—),男,山西人,长沙交通学院副教授,育才—布朗(中美合资)公司总经理,研究方向:公路交通企业管理创新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