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篇旧作,写于2005年9月28日)
这两天的听证会炒得挺热闹的,是个比较不要脸的事儿,就好像一个老板要对员工进行性骚扰,还要员工讨论是摸摸上半身好还是跳段脱衣舞,更可气的是讨论了半天也白搭,最后还是被老板给一一强暴了。观点如下:
1、纳税人 所有消费行为都是纳税过程,公民消费时已经承担了最重要的税赋,严格来讲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赋税最终都会集中到个人的消费价格当中,所以即使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甚至没有收入的人,只要有消费行为都是共和国的纳税人。简单说,是否纳税人与个人所得税没有直接关系。2、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税率应该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制定。单纯讨论起征点没有任何意义。我大学毕业八年了,三十岁整,从来没有接到任何关于人民代表选举的通知及选票,没有行使过选举权,希望这次可以。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应由个人为主体缴纳,税务部门应该提供相应凭证,由单位代缴的办法实在可笑,谁都知道单位偷税漏税是最擅长的了,真怕多年之后政府说我从来没有缴纳过个人所得税,可是我已经被扣除了相应的款项了啊,还真他妈的可笑。4、税收流失 个人所得税应该和消费行为结合,建立退税机制,没有理由让一个收入刚够填饱肚子,感冒药都买不起的家庭在承担了商品中那么多税赋之后还要承担什么狗屁个人所得税。如果每个公民在任何消费时都可以索要发票的话,国家可以避免多少税收流失,而这正是因为个人消费行为是一个纳税过程这一事实没有得到到广泛认可。5、财政公开 为什么在缴纳了那么多税金后,我们还要承受如此高昂的医疗费、学费,富人在高消费的时候同时也缴纳了更高的税金,我们无权干涉,但是政府每天都在花我们纳税人的钱,必须得一笔一笔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