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典经济学理论 《后理论经济学价值场论》第8节(1)



第8节

广义价值场理论的创立

 新古典经济学理论 《后理论经济学价值场论》第8节(1)

上述,我们已了解到,价值是一种普遍存在于自然界、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物质形式——能力。大家知道,力这种物质形式与质量、性量这些物质形式是存在很大区别的。尽管物理学试图将“力子”从能量物质中分离出来,可是,到目前为止,人类仍然没有实现,我估计大概是分不出来了。如果要问为什么?因为力的产生是能量物质的消耗过程、转化过程,而它的表现形式就是运动。换句话说,物质的运动就是力的表现、转化、消失,而不是力的产生、存在、凝固。如此,力又怎么能够被分离出来呢。

一、什么是狭义价值场、广义价值场?有什么本质特征?

如果承认力就是质量物质、性量物质的表达方式,那么,如果离开了具体的和有所指的质量、性量物质形式,力便不存在。大家知道,在“真空”中存在着巨大的力,物理科学家们称为“零点能”。什么叫“零点能”?我的理解就是“真空能”。试问,在“真空”状态下为什么能产生能量?如果没有搞错的话,它同样与形成“真空”的环境物质有关,也就是说“真空”同样也离不开形成“真空”的物质。

(一)什么是狭义价值场?有什么本质特征?

作为一种特殊的物质存在形式的价值,它同样产生于场,为了区别,笔者称为“价值场”。“价值场”是一种什么场?它与物理学意义上的质量场、与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它真的存在吗?如果存在,它是以什么形式存在着?有什么本质特征?认识“价值场”对于人们来说有什么意义?

1、什么是狭义价值场?是怎样产生的?

大家已经知道,价值场是价值规律出生的地方。那么,什么又是“狭义价值场”呢?当然是“狭义价值规律”出生的地方了。这样说来,或许有读者不会买账的,因为这种回答似乎过于笼统,而且有“王大娘姓王”的嫌疑。为此,我们就需要首先把“狭义价值场”是怎样形成的问题,给大家讲清楚,而当笔者把“狭义价值场”是怎么产生的问题讲清楚的时候,也就等于把“狭义价值规律”的产生讲清楚了。

大家知道,“狭义价值”不是别的,就是包括人类劳动力在内的、相对于“广义价值”而言的各种狭义能力的体现。如此,人们或许会问,既然“狭义价值”是相对于“广义价值”而言的“狭义能力”的体现,那么,“能力”这种东西,又怎么会形成所谓的“场”呢?人们只听说过有“引力场(质量场)”、“电磁场(性量场)”,恐怕谁也没听说,有“能力场”的。试问,“能力场”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场”?

笔者以为,具体地说,“能力场”就是“能力”这种物质形式所能作用的场所;再具体些说,就是劳动力这种物质形式,能够作用到的场所。由于“狭义价值场”是相对于“广义价值场”而言的一种相对意义上的“价值场”,所以“狭义价值场”也就自然是永远都小于“广义价值场”的一种“价值场”了。也就是说,所以提出“狭义价值场”,与存在着一个“广义价值场”有关,、两者互为对方存在条件。

在传统经济学、管理学上,人们把价值理解为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所以,我们也就可以把这种“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理解为是“最为狭义的价值场”了。笔者当然是不同意把价值简单地理解为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这种说法的,因为它否认了存在于人类劳动之外的自然、社会、经济事物、物质中存在的价值形式,也自然否认了“价值场”。但从相对的角度上看,这种狭义价值场确实存在。

当然,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人们所研究的对象就是人类的劳动价值,一旦超出了这个范畴,这个所谓的“劳动价值场”也就会升华为更高层次与意义上的“广义价值场”。很显然,这里讲的这个所谓“广义价值场”也具有“狭义价值场”的意义,因为在“狭义价值场”中包含着“广义价值场”的因素,而在“广义价值场”中也同样包含着“狭义价值场”的基因,而两者本来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

2、狭义价值场的本质?为何体现狭义价值差异?

通过上面的阐述,读者应该已经认识到,即便是“狭义价值规律”,也已不再是传统经济学、管理学意义上的那个“价值规律”了。其实,只要能够提出“狭义价值规律”这个概念,就已经注定要对传统经济学、管理学的那个“价值规律”予以相对否定,要不然,就不会提出“狭义价值规律”这个概念、范畴。当然,这也不是要对传统经济学、管理学意义上的那个“价值规律”全盘否定,也全盘否定不了。

应该承认,人类对规律的认识或者说对真理的认识均是不能一次完成的,而且永远也不可能完全认识清楚,因为客观事物、物质本身所拥有的价值和人类对这种价值的认识始终都会存在差异,否则人类社会的科学事业也就不需要再发展了。前不久,笔者在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马克思唯心主义思想批判》。文章发表后在读者中引起一定反响,其中一个观点是,“没有批判便没有马克思主义”。

笔者以为,这句话说得一点问题也没有,因为科学从其本质上说,就是批判!就连马克思本人都说“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这倒不是说,笔者要比马克思还要高明,而是说只要是科学都难以避免被批判。换句话说,能够被批判,说明它是一门科学而不是巫术,一种巫术它还想让人们批判呢!试问,它有被人们批判的资格吗?没有,而只有被人们唾弃的命运。批判与唾弃相比,显然非同一范畴。

至少,人们应该承认,传统经济学、管理学意义上讲的“价值规律”是一个层次与意义上的真理而非谬误也;至少,人们应该承认,传统经济学、管理学意义上的“价值规律”已能够说明“劳动可以决定劳动价值的规律”;至少,我们还应该承认,人类的“劳动价值”不仅仅可以决定劳动价值本身,也能够对非劳动价值具有一定影响力。仅凭这一点,我们就不能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予以全面否定。

诚然,这当然也不是在说,我们就不能发展马克恩、恩格斯的“劳动价值论”学说,那样同样是反科学、反辩证法的东西。那么,“狭义价值场”的本质体现的又是什么呢?毫无疑问,它体现的不是别的,正是“价值差异”。但需要说明的是,它体现的是“狭义价值差异”。什么是“狭义价值差异”?笔者以为,就是不同的“狭义价值场”之间,不仅存在内外在联系,也存在某种可以相互比较的价值关系。

(二)什么是广义价值场?有什么本质特征?

在上一章,笔者已经提出了“价值规律产生于价值场”的论点。在这一章,笔者将与读者一道,讨论一下价值场是怎样形成的问题,因为只了解“价值规律产生于价值场”还不足以说明问题,或者说还不足以使读者能够达到理解的程度。很显然,随着文章的逐渐展开,我们讨论的问题将越来越详细一些。

1、什么是广义价值场?是怎样产生的?

诚然,对“价值场”的认识是非常有难度的一件事情,因为在传统经济学那里,价值是被当作“非物质形式”来对待的。比如,早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认为“资本不是物”。大家知道,“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换句话说,由于传统经济学认为“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的资本“不是物”,所以也就自然得到价值“不是物”的结论。即由于价值“不是物”,所以也就不会存在所谓的“价值场”。

试想,“不是物”的东西又怎么会形成“价值场”呢?这就是笔者为什么说,“认识价值场是一项非常难的事情”的一个原因。那么,价值究竟是不是物呢?毫无疑问,至少笔者是把价值当作物的,否则笔者也就谈不到“价值场”的问题。那么,价值又是一种什么物呢?它与一般的物质形式又有什么不同呢?笔者以为,广义的价值形式不是别的,正是质量物质、性量物质的转化关系——能量物质的体现。

关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参照“剩余产品是剩余劳动的转化形式”、“资本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的传统认识模式去理解。大家知道,从物理学的角度上去看问题,能量物质是质量物质的转化形式;从化学和生物学的角度上去看问题,能量物质是性量物质的转化形式。那么,价值这种能量物质是由什么转化而来的?当然是由质量物质或性量物质转化而来的,因为能量物质是由质量、性量物质转化而来。

诚然,说“能量物质是由质量物质、性量物质转化而来”,还不能说“能量物质就是价值”,因为能量不仅具有价值,而且只具有使用价值。换句话说,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不一定就能够转化出价值,这与有使用价值的商品不一定有剩余价值的道理是一样的。但是,有一点却可以肯定,那就是,如果没有使用价值也肯定不会有价值。因此,对价值的理解就不能脱离使用价值,因为价值是由使用价值转化而来。

那么,什么是“广义价值场”?笔者以为,就是由包括商品、资本在内的物质形式即由“广义使用价值”形成转化而来的一种“能力范围”。有时候,为了说明问题,笔者也把它称为由质量物质、性量物质转化而来的“能量场”。换句话也就是说,只要有质量物质、性量物质存在的地方,就有“广义价值场”的存在,因为“广义价值场”不是别的,正是质量物质、性量物质所做的功,体现的正是能力。

2、广义价值场的本质?为何体现广义价值差异?

简单地说,“广义价值场”体现的就是“广义价值差异”,因为在不同的“广义价值场”之间也存在着某种价值的比较关系,当然包括“广义供求价值规律”也产生于“价值场”的意思。在笔者看来,只要是价值规律均产生于价值场。也正是由于如此,笔者在上述章节中,先向大家介绍了“狭义供求价值”和“广义供求价值”。道理很简单,因为“狭义供求价值”与“广义供求价值”之间存在价值比较关系。

不仅如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后理论经济学价值场论”主要研究的,就是由“广义供求价值”而衍生出来的、包括劳动价值在内的一种价值的比较关系。这是因为,不管是“狭义劳动价值”还是“广义劳动价值”;不管是“狭义非劳动价值”还是“广义非劳动价值”,也不管是“狭义的供求价值”还是“广义的供求价值”,它们只能作为价值的一种形式,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其中的一种看成价值的全部。

那么,什么才是“价值的全部”呢?当然是,凡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存在与运动的、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所有的价值形式了。诚然,需要马上说明的是,所谓的“全部”也是相对意义上的全部,它与人类对“价值场”的认识程度有着狭义、广义的价值比较关系,就是说随着对“价值世界”认识程度、层次的提高和扩大,“全部”必然成为“局部”;反之,“局部”也会成为“全部”。

人类对价值世界的认识,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地将“全部”转化为“局部”的过程。比如“劳动价值论”和“投入产出价值论”,在传统经济学家那里就是“全部”,可是,到了“后理论经济学”学者这里自然也就变成“局部”了。谁又能说,“后理论经济学”学者的价值观就是“全部”?其实,这种“局部”与“全部”的变化在自然科学研究过程中也存在,如“狭义相对论”与“广义相对论”的关系一样。

否则,如果不存在这种“局部”与“全部”或“狭义”与“广义”之变化的话,那么,我们岂不就变成了唯心主义者、绝对主义者?当然了,自然也就不是历史唯物主义者了。正由于如此,笔者说,“主宰这个世界的只又是物质的运动规律”而不是“上帝”和马克思主义,因为马克思主义只是试图揭示客观规律的一种学说,而绝不是客观规律本身。当然,这种认识,同样也适用于“后理论经济学”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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