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有国内知名专家主张,“将中国劳动者退休年龄延长至男女均为63岁或65岁,甚至更长年龄,对个体、私营从业者的退休年龄则不作限制”。这一提法妥否,笔者暂无结论可言。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中国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必须逐渐延长。
在此,笔者认为,延长法定退休年龄至少有如下三个问题是必须事先回答的:其一,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的“阶段性”目标是什么?其二,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是“一步到位”,还是逐步到位?其三,新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实现统一标准,还是实现差别标准?例如,男女是否应该有别?普通雇员与自雇者是否应该有别?等等。
退休年龄是一个很敏感的社会保障变量,它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在一个高福利的国家,政府往往希望延长雇员退休年龄,推延社会保障福利支付,从而减轻财政压力;而雇员则希望适当提前退休,以便早点享受社会保障福利;雇主的心态则较复杂,一方面他希望有技术专长或管理能力的雇员能长期为他服务、甚至推迟退休;另一方面他又希望普通雇员年长时能提早退休,这样,既可空出岗位引入有竞争力的新人,同时又可以节省高龄雇员较高的社会保障税费支付和企业年金缴费。因此,法定退休年龄的确定是一个十分谨慎而重大的问题。
在美国,法定退休年龄也称为正常退休年龄,它的设计是按人口出生时间动态设定的,而且男女退休年龄统一。美国法定退休年龄标准的设计,按人口“出生”时段,共分为五节:
(1)1924——1937年的14年间出生的人口,统一执行65岁的(整数)退休年龄;
(2)1938——1942年的5年间出生的人口,则执行每年等距延长2个月的递增退休年龄。即1938年出生人口的退休年龄为65岁零2个月;1939年为65岁零4个月,依此类推,直至1943年达到整数66岁,并直接与下一段相接。
(3)1943——1954年的12年间出生的人口,统一执行66岁的(整数)退休年龄;
(4)1955——1959年的5年间出生的人口,同样执行每年等距延长2个月的递增退休年龄。即1955年出生人口的退休年龄为66岁零2个月;1956年为66岁零4个月,依此类推,直至1960年达到整数67岁,并直接与下一段相接。
(5)1960年及以后出生的人口,则统一执行67岁的(整数)退休年龄;也就是说,这一批人最早的法定退休时间应该在2027年。
美国社会保障采用的统一法定退休年龄
注:每年1月1日出生的人应该算入“前一年”人口组。
由此可见,美国人花了22年的时间将退休年龄提高了2岁,即从65岁延迟至67岁。同时,为了鼓励人们推迟实际退休年龄,并阻止提前退休,在社会保障福利的领取水平上,制定了严格的规则:若以法定退休年龄领取的福利水平为100%,则提前退休者只能获得低于100%的福利,但在特殊情况下,最早退休年龄不得低于62岁;相反,推延退休者则可获得高于100%的福利,但有补偿奖励的最迟退休年龄不得高于70岁。
目前,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女有别的:男为60岁;女为55岁。显而易见,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到了该作“延长”调整的时候了,但应该如何调整?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经过专家精算与论证,再由政府作出科学决策并付诸实施。因此,调整法定退休年龄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更不能毫无根据的处置,而应谨慎行之。
在此,笔者仅提出一点粗浅的思路,抛砖引玉,以期学界共同思考这一重大问题。
当今之势: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男女法定退休年龄已统一设定在60——65岁之间,而经济发达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则大有超越65岁,向70岁“靠拢”的新趋势。因此,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笔者认为,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调整应从长计议,不能操之过急,可考虑分三步走:
第一步,2008年将男、女法定退休年龄分别延长至62岁和60岁。
第二步,2020年将男女法定退休年龄统一至65岁。
第三步,2050年将男女法定退休年龄统一推延至6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