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产要素的流动看城乡差距的扩大
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关系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一对关系。马克思说:“城乡关系的面貌一改变,整个社会的面貌也跟着改变。” 城市化,一头系着乡村,一头连着城市,是城乡关系调整调整中最重要的社会机制。因此,城市化与城乡关系有着紧密的联系。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农村、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国家里,城市化进程中必须十分注重城乡关系的调整,促进城乡关系的和谐与共同发展。城乡关系能否和谐、城乡能否共同发展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城市化从而影响到国家的现代化进程。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传统的城乡关系不断受到冲击,城乡关系由于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变得越来越不协调,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
一、城乡差距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全国13亿人口,近60%生活在农村。2004年末,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还有2610万人,有4977万低收入人口仅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这表明我国农村居民还有相当一部分生活处于较为困难状态。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晓华最近表示“从总体上看,目前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只相当于上世纪90年代初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整整落后10年,城乡消费差距令人震惊。”
在“21世纪论坛”2005年会议上,邱晓华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
收入消费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1997年后连年明显扩大,农民人均纯收入2004年达到2936元,实际增长6.8%,终于走出“八年徘徊”。 但在国家采取多种惠农措施的情况下,城乡差距还维持在3.21:1。
教育卫生方面,城镇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口的比例分别是乡村的3.4倍、6.1倍、13.3倍、43.8倍、68.1倍。目前,全国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只有10%左右,90%以上的农民属于自费医疗群体,而城市合作医疗的覆盖率则为42%。
政府公共投入方面,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下降。由1978年的13.43%,下降到2003年的7.12%。2003年主要针对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粮、棉、油、肉等各项财政性补贴支出,就超过了国家财政用于农业基本建设支出,2003年其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50%。
从统计数字来看,城乡居民和农民收入是比3.21:1。但邱晓华认为,这个比例不足以表明中国社会城乡居民的真实差距,城乡居民的实际差距并不能完全通过统计数字计算出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可能达到6:1,而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城乡收入之比为1.5:1。我国的城乡差距的严重程度,在世界范围内是十分突出的。
二、对城乡差距扩大的原因分析
城乡差距不断的扩大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产生这样巨大差距的原因,专家学者主要是认为城乡分割的管理制度、缺乏健全的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农民缺乏有效的合作组织等。在文中,作者从生产要素的几个方面做出了一些解释,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般认为,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劳动力、土地和企业家才能,这几个方面的要素是一个企业存在、生产和发展的必需条件。从宏观上来看,一个经济体或经济区域中这些要素存在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了它的发展速度与进步程度。对于中国最广大的农村区域,之所以发展极为缓慢,与城市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农村区域内这些生产要素是十分稀缺的。而且由于制度性的因素,这些生产性的要素不断向城市流动,使得农村内部这些要素的数量长期以来没有得到足够的积累,而且质量也没有得到提高。
(一)从资本要素来看
农业生产所需的资本要素主要体现在资金和设备两个方面。生产设备主要从生产工具的种类、技术含量、普及程度等方面考虑。从历史和现实的情况来看,在广大的农村范围内,一直存在着资本匮乏、生产工具落后的问题,因而极大地影响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为了较快的发展国民经济,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我国实施了工业化战略,要较快地在中国建立较完备的现代工业化体系。然而,在实施工业化战略之初,面临的情况是国家经济极端困难,资金极端匮乏。国家为了积累工业化的巨量资金,采取行政手段不断将农业剩余转化为工业发展必须的原始资本积累,以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为形式,强制转移农业的剩余,抽走农业的利润。这一制度维持了几十年之久,影响巨大。
国家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维护了一种“双重垄断”:一方面国家从农户手中强制性地低价购入农产品,并且对农产品自由贸易进行严格管制;另一方面,农户又不得不在国家管制地生产资料市场以高价购进工业品,化肥、农药、机械、良种、燃油等,这些都是自然经济没法自己供给的必需品。这样农业的生产剩余就在农户“少得”和“多付”的价格“剪刀差”下,从农业“泵”入工业系统中。人为的低成本给工业部门带来很大的利润空间,同时农业的发展机会在长期以来的高耗下榨尽。这一战略的实施为我国较快的建立完备的工业化体系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然而,这种牺牲农业的工业发展在完成“原始资本积累”之时,却给农业带来了严重的不利影响。农业生产和发展所需的资金长期不能得到积累和增加,导致农业发展缓慢。
据统计,1978年之前30年内,国家通过“剪刀差”的手段将大量的农业积累转移,支持工业化建设。改革开放后,1979~1984农民“剪刀差”给国家提供的积累每年增长7.4%,1985~1987年这一积累贡献每年增长15.6%。据周其仁(1994年)估计1952~82的三十年间,国家通过征收农业税、不平等交换和农村储蓄净流出这三条渠道,从农村获取了6127亿元的剩余。另外有些研究说,1988年前30年农村“剪刀差”对国家的贡献是8000亿元。
从1985年开始,国家取消了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对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实现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的“双轨制”,对其它农产品放开经营实行市场调节。但是由于农业内部经济结构的单一,农业利润的薄弱,导致了农民的收入结构长期以来的单一化,主要还是靠原始的农业生产,出售有限的农产品,农民增收仍然很困难。
另外,大部分农民由于不能得到足够的教育经费支持和医疗保障,一直只能靠自己承担巨大的支出负担,还要需要交纳“三提五统”等农业税。沉重的农业税、教育支出和医疗保障费用等方面需要消耗大量的农业资金,农民的负担巨大,严重阻碍了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尽管义务教育和社会保障都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所有公民都应该享受到的公共产品,但现实情况是,农村居民却远远享受不到城市居民在这两个方面所享受的条件。城镇相对完善的社会统筹在农村几乎为零,这两个方面的资金需求都主要靠农民自己解决。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新建、改建、扩建所需资金,在农村,由乡、村负责筹措。这种规定的结果是城镇的义务教育成本分摊列入城镇所在的当地人民政府的预算,农村义务教育成本分摊由乡、村通过制度外供给来承担。由于机制的不完善,乡、村财政收入水平的极端低下以及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过少,导致农村的教育经费十分缺乏,严重的影响了农村教育水平的提高,在中西部的很多地区,还存在着很多失学辍学的情况就反映了这一点。这给农民增添了更多的负担。
同样,对于社会保障,也是由于相关机制的不完善所造成的结果。在医疗保障方面,国家的财政还不能为农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农民看病只能靠自己拿钱。在很多地方,小病一般不医,一旦得了大病,要么不医,要么倾家荡产。一个家庭里有一个病人,就会使全家陷入贫困,这种现象在很多农村还是很普遍的。
可以说,教育和医疗支出占据了农村居民的支出的大部分,甚至可以使农民家庭入不敷出,陷入贫困。从而,导致了农村内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资金十分稀缺。其结果的一方面就是农业生产工具长期以来一直得不到改进。在我国的广大农业生产地区,仍然使用着沿续了几千年的古老的生产工具(铁犁、镰刀、锄头),人力、畜力仍是主要的生产手段,现代化程度非常低,这又反过来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另外,从江浙等地农村的快速发展可以看出,乡镇企业的创办对于农村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农村开办结合体方特色,发挥地方优势的企业,不但可以转移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而且可以很好的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传统农业中,主要产品是初级农产品,农业利润十分微薄,开办相应的企业,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可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获得更多的利润。更好的前景是推动农村内的产业一体化,综合、联动式的发展,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但是由于受到资本的约束,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后,乡镇企业在很多地方难以获得建立和发展,也阻碍了农村的发展。
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农村的发展缺乏国内金融市场的支持。由于中国是典型的东亚小农经济,小农高度分散化,经济利润低,金融市场的运行成本较高。在资本稀缺的情况下,很多农民在获得了一定的贷款之后并不是应用到生产性的领域,因此不能产生更多的收益用于偿还贷款。由于利润率低,农民还贷风险高等原因,在资本稀缺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包括农村信用社)不肯将钱贷给农民,而是投入到非农领域。许多农业县的地方资金储蓄都被“抽水机”抽到发达城市的“蓄水池”。大量的农村资金外流,贷款难、融资难已成为严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卡脖子”问题。为了获取必要的资金,某些地区甚至产生了高利贷的现象(温铁军等的调查研究报告)。
总的来说,在整个农村范围内,资本要素是十分稀缺的,极大地限制了农业的发展,构成了城乡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从劳动力要素来看
农村中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是众多专家学者的一个共识。由于劳动力投入过多,劳动力投入的边际生产率十分低下,甚至有可能达到为零。农村中的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到城市中去,到城市中就业,获得更多的收入。民工潮已经是现代中国一个典型的社会现象。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查分析,2005年5月,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规模约为1.2亿人,进城农民工约为1亿。农民工现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力军,据有关专家预测,未来一段时期内,如果政策不发生大的变化,农民工的数量仍会以平均每年500万人左右的规模持续增加。
很多人认为,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进城务工,获得高于在农村劳动的收入,因而认为只要让农民能够进城务工,就可以使农民的收入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由于农民一般都会把打工的收入转移到农村去,就会不断地缩小城乡差距的问题。这种看法似乎过于乐观。
首先,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太低,收入十分有限。以工资水平较高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例,根据统计局的调查,平均工资只有600元/月左右。除去一些必须的生活开支,能够获得收入非常少,远远低于当地城市居民的工资水平。另外,农民工所得到工资收入远低于他们在城市所创造的价值。根据陆学艺、郭书田等先生的计算,平均每个农民工每年在城里创造的价值是25000元,但每个农民工得到的平均工资只有6000——8000元(这是高估了)。城市和发达地区每年从农民工身上得到16000元以上的剩余价值。如果进城1亿农民,农民工每年被剥夺的就有1.6万多个亿。从这个角度来看,虽然部分农民可以通过打工获得非农收入,但是根本不可能靠这样解决城乡差距问题。因为农民工创造的大部分价值都被城市剥夺,所以从相对水平来说,农民工向城市贡献了他们的劳动力之后,反而会更进一步扩大城乡之间的差距。
由于工资水平太低,工作环境恶劣,没有社会保障,福利水平低,甚至遭到拖欠工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不愿进城打工。据统计,2003年以来,我国农民工的数量呈下降趋势,低工资和拖欠是主要原因。珠三角等地区的“民工荒”就突出表现了这一问题。这一方面造成廉价劳动力的紧张问题,另一方面也造成农村剩余力进一步沉淀,同时压迫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因而,单纯的依靠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已经无法解决农民收入增加缓慢的问题,也不能解决城乡差距的问题。
其次,在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过程中,存在高素质劳动力流失的问题。一般来说,进城打工的农民是属于素质比较高的一部分,他们受到的教育程度相对来说普遍高一些,拥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这一批人如果长期留在城市务工,就会造成农村内部的劳动人群素质偏低,不利于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突出的表现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几乎没有人再愿意回到农村去工作,即使不是从事农业生产,而是行政管理。这也导致了农村内部的管理水平得不到提高。另外一种情况是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到城市打工,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16至25岁,一般读过初中或者中专。由于长期在城市务工,很多人已经对城市产生了依赖感,即使工资水平很低,他们也不愿再回到农村。而且,因为很多人都是离开学校之后就进入城市,他们并没有接受农业生产的训练,很多人已经丧失了农业劳动技能,无法从事有效的农业生产。在现实的情况下,由于户籍制度的约束,以及城市极高的房价,他们根本不能够在城市定居,所以从长期来看,他们最终会回到农村。当他们回到农村后,必然又会对农村产生新的冲击。
从以上几个角度来看目前的劳动力要素流动并不能有效地解决城乡差距的问题。由于大量高素质和青壮年的劳动力流向城市,反而会造成农业生产技术得不到提高,甚至会造成农村经济的凋零,从而进一步加大城乡差距。
(三)从土地要素来看
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衣食父母。一般来说,农民的收入大部分来源于农业生产,从土地中获取的收入决定了他们的收入水平。因此,拥有(承包)的土地的面积和质量直接影响着农民的收入,拥有较多较好土地的农户家庭收入水平普遍较高。
土地可以说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要素,也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是由于我国的人口众多,人均土地面积十分少,从而导致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也是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存在的重要原因。可以说,我国是一个土地资源十分匮乏的国家,尤其是人均耕地面积水平十分低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巨大发展,城市化、城镇化的发展,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面积不断扩张。开发区的大量建立,房地产的快速发展,公路铁路的大量建设等占用了大量的农业耕地和其他土地资源,导致了土地资源的大量流失,这是耕地面积不断减少重要原因。土地在农业生产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也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但是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相对于工业来说是较低的,这也决定了农民的收入增长速度产期慢于城镇居民。除此之外,又有国家政策的影响,农民并不能够得到自己的全部土地收益,仅能得到其中的很少一部分。农民的土地收益长期大量流失,流向城市,从而产生了土地收益城乡分配不均的状况,加剧了城乡差距。
有研究人员用经济分析的办法来测算农民土地权益的损失。分析的依据有两个:第一,按照一般经济理论,在比较充分的竞争态势下(例如美国经济),国民收入一般分解为三大要素的收入,而地租收入一般占到国民收入的10%;第二,建国初期,我国农民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在他们的土地大量转为非农用途以后,没有获得过地租收入,只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农民的土地被占用后,才获得了很少数量的"补偿费用"。
推算出以下两项结果:第一,从1952年至2002年,农民向社会无偿贡献的土地收益为51535亿元。第二,以2002年无偿贡献的土地收益为7858亿元计算,相当于无偿放弃了价值26万亿的土地财产权(按照目前的银行利率3%计算)。从有关数字看,自从我国实行土地征用补偿政策以来,我国累计支付的土地征用费不超过1000亿元。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韩俊领导的课题组最近做的调查显示: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有20%-30%留在乡以下,其中,农民的补偿款占5%-10%;城市政府拿走土地增值20%到30%;各类城市房地产公司、开发区、外商投资公司等等,拿走土地增值收益的大头,占40%到50%.而从近两年的投诉、上访案例看,即使是与土地溢价悬殊巨大的征地补偿款,农民最后也不一定能拿到手。
由于土地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在医疗保障等社会保障还不能顾及到农村以及国家财政对农村的教育支出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农民只能靠土地收益来承担家庭的社会保障及教育费用开支。从收入水平和支出需求两个方面来看,缺口是十分巨大的。 绝大部分的农业家庭收入水平根本不可能完成这两方面的任务。而随着土地面积的不断减少,土地所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温铁军),这也是农民的收入长期得不到增长的重要原因。
另外,对于从事农业的农民来说,土地基本就是他们收入的全部来源。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很多农民的土地被政府或开发商征用,但自己只得到了很少的补偿金,一般被征用一亩地农民只能得到几千或几万元。短期看来,农民得到的补偿相当于几年的收入总和,但是由于大量的医疗、教育和生活开支,所得的补偿并不能维持很长的时间。而城市保障体系又没有把他们纳入保障范围之列。这些补偿如果不能用于对农民进行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在城市获得稳定的工作,当这些补偿消耗殆尽之后,由于丧失了土地这一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他们也就没有了基本的收入来源,就会导致原来的家庭陷入贫困。从社会上反映的情况看,处于城市边缘的农民家庭遭受这样冲击的现象是比较突出的。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的力量和地方政府一些不合理的行为以及大量不法商业行为,使农业经济中的大量土地收益无偿流入城市,加速了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使城市居民享受了大量的收益,商业集团获取了巨额的财富。而贡献出土地的农业却只得到了很少的利益,这是导致城乡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可以看出,在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土地要素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大量的土地要素转向非农业生产,而土地收益在城乡之间的分配又很不公平合理,大量的土地财富流向城市,从而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四)企业家才能方面
由于长期以来,农村教育的薄弱,农村市场体系的不健全,农村缺乏适合企业家成长的土壤。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由于农村生活条件比较落后,素质较高的农民流动到城市就业或者其他非农产业,从农村出去的大学生也不愿回到农村去发展。另外,由于农民收入比较低下,农业部门资本较匮乏而又得不到足够的金融支持,在农村创业十分困难,无法吸引企业家在农村创业和投资。此外,由于农业利润普遍低于工业利润,很多情况下,发展较好的企业不愿继续投资农业,支持农业发展,而是转移到城市或其它非农产业。企业家才能的缺乏阻碍了农村的发展速度,也构成了城乡差距扩大的一个原因。
三、结论
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我们没有很好的调节城乡之间的关系,促进城乡关系的协调发展,一味强调城市的发展,导致了城乡关系的极不协调和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但是不能以此否定城市化进程,城市化仍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如果可以让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充分合理的流动,将城乡的优势相互结合,使经济发展的成果在城乡之间合理分配,就可以很好的消除城乡之间的差距。现在的问题主要是生产要素的流动并没有给农村带来足够的好处,农村里的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力、土地要素、企业家才能)在不断流向城市,导致了农村内部要素的缺乏,阻碍了农村的发展。而在流动过程中,收益分配的极端不公,农村为经济发展提供的生产要素没有得到合理的足够的回报,加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如果能够消除制度上的不合理,减少对农村的歧视性政策,使要素得到充分的收益回报,就可以使农村获取更多的收益,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关系的协调,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四、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过度注重城市的发展,一味强调城市化,忽略乡村的建设和发展,最终会导致城乡关系的极度不协调,从而使整个社会不协调。这是我们的社会发展战略中必须要避免的。
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城市的发展加剧了城乡之间的对立。在城市内部,人口、生产工具、资本、需求十分集中,而在乡村里这些生产要素却十分孤立和分散。由于大的生产中心的形成,农村反而相对孤立化。马克思说:“资产阶级日甚一日地消灭生产资料、财产和人口的分散状态。它使人口密集起来,使生产资料集中起来,使财产聚集在少数人的手里,由此产生的后果就是政治的集中。” 这对于我们的城市化发展战略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现实中的城乡差距的扩大、城乡关系的对立也许是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仍然要努力克服这些不利的影响,努力追求城乡关系的协调。
目标已经明确,生活在现时代的人们,绝不是人为的去扩大城乡的分裂,而是应当一步步地朝着城乡融合既定目标做努力。我们必须始终重视农村的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一重大判断,将终结长期以来的决策城市化倾向,并迎来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