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习了IBM研究院的《我们所知的广告结局》(the end of advertising as we know it)一篇研究报告,是对未来5年广告趋势的预测。此报告是IBM根据对全球2400多个消费者的调查,和与波恩大学评估和方法中心联合搜集的80个全球广告代理机构的回馈做出的。报告认为,在未来5年内,广告行业的变化之大将超过过去50年。拥有更多权利的消费者、更加自助的广告主和始终在进步的技术,都会重新定义广告的出售、创造、消费和跟踪(详见报告内容)。其中有句小提示“消费者在内容方面持续获得更多力量。但他们不会跳过所有广告。很少有人愿意为他们所想要消费的所有内容付费。”由此,我们认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和内容,又有了新的广告消费角度。下面就以此初浅的谈谈感想。
我们在经营企业为客户提供产品时候,我们到底是提供了什么呢?除了产品实物(使用功能)本身,我们还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心理消费产品——广告。我们买单的是广告,像黄金搭档之类的产品,被蒙蔽的消费者(有部分消费是为了满足虚荣心理除外)其本质是花了大价钱,只买到一个广告;积极的角度可以说是娱乐消费。
多数客户是为了产品具体使用功能而去购买,但对于具有满足心理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来说就不一样了。对前一类消费者,企业应该在为客户创造价值(客户价值=感知效用-支付成本)思想下,利用最低廉成本的渠道,完成产品从企业到消费者的转移。对后一类消费者,企业应该是为企业创造价值,提供最大价值的广告,产品只是一个实物载体,为消费者提供其可能支付的最高限额消费。
住房的消费者属于哪一类呢?购房者知道自己购买的是房子还是广告吗?很难绝对的判断,因为住房是消费品和投资品的综合,自然、社会和经济特性都具有。房子是大宗价值的资产,不同的房屋市场价格相差悬殊,从价格形成机制上讲确实是由购房者需求和支付能力起到决定性作用。若我们此时从产品和广告两个方面来看,满足居住需求和奢侈品消费需求,广告效应对房屋市场价格的分异具有重要的作用。奢侈品性质的广告消费充斥了那些铺天盖地“传世经典豪宅”、“顶级奢藏臻品”之类的房屋销售中,这些项目的市场定位实质上来看就是满足依托住房为载体的高级广告消费。但是,市场上也常看到很多普通住宅项目的过度、虚假广告宣传,最终让购房者买到了很多的广告,而掩盖房子的真实价值。
那客户如何实现高质量的广告消费需求呢?我认为最好的方式是通过个人的口碑相传和个人圈层影响力来实现,客户为自己创造更加有效和高质量的广告。这就实现消费者自己创造广告和消费广告,传统广告强势地位消失,消费者大大降低了广告消费支出。
以上讨论当是娱乐消遣,最后提醒每个人在买房子的时候,想一下花了多少钱消费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