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复营销系统中,通常我们把商品的定价(Price)及与商品价格有关的附加条件称之为报价(Offer)。报价是一个动词,带有更多主观能动的色彩。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报价不仅具有传统意义上的标示某件商品的价格多少的作用,还具有向消费者发出要约的销售导向行为。
报价的销售导向行为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层面:
一、标示某件商品的价格,即Price。这是最简单和易于理解的,也是很直观的层面。消费者在浏览商品目录时,选中了某款商品,其第一反应便是查看该商品的定价。
定价或者说标示商品价格是报价的最原始和根本的功能,但它并不能直接导向交易。这是定价与报价的重要区别之一。
二、传递某件商品的价值,即 Value。报价高的商品价值高,价格低的商品报价低。这一层面功能的表现不是单一的商品,而是一个商品系列。比如,在所有五款手表中,按价格带从低到高,传达出的商品的价值档次是不同的。传递商品价值是以商品价值理论为基础的,遵循价格与价值的一般规律。在这一层面上,商品的报价侧重于经济理论的实践。
三、推荐某款商品,即Marketing。同样在系列商品中,如果想突出某款商品,则给予该商品特殊的报价,会赢得更多的客户关注。在这一层面,商品的报价更偏重于心理学实践。
消费者在获得商品价格信息时输入的信息是呈现多样化的,报价具有一定的策略意义。定价只是作为商品信息的基本输出。在专业领域或B2B行业销售领域,商品系列化是商品目录的重要特征之一。在系列商品销售的时候,报价的正真目的还包括:
1.对该款商品进行策略性定价,推荐该款商品。该策略我们称之为主导定价法。例如,你想买该款商品,则把该款商品定成消费者最可能接受的价格。最可能接受的价格范围包括在比常规价格稍高和稍低区间之间波动。也就是说,如果想主推某款商品,则该商品的报价应该是市场上最常规的价格,它起着主导和指导市场同类产品定价的作用。
消费者总是希望选择既经济又实惠的商品,但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于是,选择商品的标准被演变成:选择比最低的商品稍贵一点的(不能太贵,但品质要有一定的保证)。这里所蕴涵的哲学观即是折衷主义和实用主义。
一旦该款商品利用策略性定制占据了主导市场领导性地位,这也就意味着,该款商品是热销品,或即将热销品。
2.对该款商品进行策略性定价,推荐别款商品,我们称之为自杀性定价。例如,出于商品利润率、供应商返点等因素考虑,你想要消费者不购买该款商品,而购买别款同系列商品,则为该款商品定制消费者较难接受的价格。这样,就相当于在暗示消费者:不要购买该款商品,这相当于通过让该商品“自杀”的手段,来“成全”另外一款商品。
较难接受的价格包括两个方向,一是高出常规价格,让消费者觉得该款商品价格太贵而放弃选择。这一情况的理论事实是:商品品质不变,价格上升,价值降低;另一个方向是低于常规价格,让消费者觉得该款商品品质太低而放弃选择该款商品。这一情况的理论事实是:价值不变,价格降低,品质降低——便宜没有好货嘛。无论是太高,还是太低,离谱的(不合价格规律的)定价无疑都是一种自杀行为。
自杀性定价法是一种声东击西的定价策略,它通过有意识地破坏商品价格与价值比,来达到推荐别款商品的目的。特别是在推出系列商品的时候,暗示性定价具有独特的优势。
自杀性定价策略成功的前提是:被暗示的价格是市场主导价格或是可以被消费者广泛接受的,并且系列商品的价格具有价格带分布3.价格等级的运用。在B2B领域,价格等级几乎是一个极具杀伤力的杀手锏。无论世界五百强的史泰博、森诺办公、麦德龙,还是一些街边小店,都在使用。还是让我们用通俗的语言吧——价格等级就是团购价,你甚至可以理解成批发价、量贩价格——总之,经营商按消费者的采购金额、一次性采购数量及采购频率、忠诚度(VIP会员)等,对不同消费者实施不同的商品定价,就是价格等级。这在市场营销学中被定义为价格歧视政策。熟读MBA课程的人都知道,在欧美等国家的寡头垄断行业中,价格歧视是不被允许的。有一种理论认为:既然在一次性出售10件商品,定价Y元是盈利的,同样说明,出售一件商品,定价为Y元仍然是盈利的。但是,实际的操作中,简单的价格等级却被运用的最为广泛。因为,我们还有另外一种谁都可以接受的理论:买的越多,当然价格越便宜。
以上几种报价策略,在实际操作中,时常需要组合运用的。比如,系列计算器的报价序列为:15元,25元,35元(一次性购买10只以上,每只仅售32元),85元。
在该案例中,我们推测,最有可能被接受的价格是25元和35元(32元)。因为作为计算器这种商品来讲,与其选择最便宜的,不如选择适当贵一些的,这样可能更耐用一些。并且,花25到35元这个价格,在市场上也是可以接受的。
从商家处我们获知25元与35元是市场上最常规的计算器,从最终的销售报表中,我们得知35元这款计算器最为热销,并且,最终以32元成交的价格为最多。这与我们推测的结果相符。这说明,在这个系列商品中,32元是我们真正想主推的商品。而22元和85元则是用来暗示的策略性定价。
非系列商品报价是指,报价系统中各单品互不相干的品类报价。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无法通过横向的比较,对商品的价格和价值进行比较。当然,一个例外是,消费者手头同时拥有更多竞争对手的同款商品报价,这样,他就可以轻易地比较了。但是,在真实销售环境下,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因为它需要花费消费者一定的时间成本,并且,在两本来自不同公司的商品目录中,同一品牌的商品撞车概率极其小(这是目录制作者有意识的避开竞争对手而采用的差异化的商品策略)。因此,非系列商品报价的一般性策略仍然是有效的。
非系列产品的商品报价策略包括:
1. 表明促销政策,及促销时限,以传达时间的紧迫感;
2. 明确有限商品的数量;
3. 捆绑销售;
4. 告诉消费者有礼品赠送,并且礼品数量有限;
5. 设置积分或设置购买门槛;
6. 明示或暗示消费者迅速下单;
7. 制作消费者快捷订单及良好的反馈系统,缩短下单的路径;
8. 其它创意性的报价技巧;
最后,我们可以从两个视角来考察策略性报价的意义:对于商家,它是达到主推某款商品的有效营销工具;作为消费者,它是引导消费者选择商品在价格与价值间平衡的衡量工具在直复营销系统中,商品的报价不仅可以告诉目标客户某款商品的价格是多少,还可以塑造商品的消费者心目中的价值,以及及时向客户推荐,诱导客户发生订单行为等。
好的商品目录中,每一个商品的报价都应该是精心设置的。这是因为,直复营销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只有做到事无巨细,才能赢得更多的成功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