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成农村二手家电市场“改邪归正”好时机
端木清言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中央部委相继发文指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低价处理等名义向农村销售翻新废旧家电、假冒伪劣产品、以及无照无证经营、经销不合格家电商品等不法行为。尤其是工商、质检等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使用废弃显像管玻壳非法加工组装、销售废旧电视机等违法行为将依法组织查处。
由此引发了业内人士对于“农村二手家电市场是否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效果构成实质性威胁”的大讨论。一时间“二手家电成家电下乡产品的致命杀手”、“家电下乡向农村二手家电市场开刀”、“家电下乡或有悖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原则”等一系列观点纷纷登场。
刺激内需与循环经济并行不悖
俗话说“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虽然是一句连三岁稚童都能读懂的大白话,但是却折射了我国数千年来“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的民族优良传统。“丰岁备仓,凶岁备荒。”同样体现了我国人民数千年来战胜各种自然或人为灾害,得以安身立命休养生息的民族智慧,故曰:“地力之生物有大数,人力之成物有大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时至今日,这些优良的民族文化传统仍焕发着顽强生命力,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心目当中,并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消费观念。
但是,“勤俭节约”精神既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国民经济发展目标一脉相承;同时也与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并行不悖。之所以这么说,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勤俭节约”精神是建立充分发挥甚至过分发挥商品使用价值的基础上,最大化发挥资源的使用效用,并不排斥对新生需求的消费;其中过分消费因素则有可能带来使用成本增加、使用效用降低的问题。所以有“俭者,省约为礼之谓也;吝者,穷急不恤之谓也。”的颜氏训辞。另一方面,刺激内需,扩大消费则基于新生需求的满足以及对过分消费不合理因素的矫正,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迎合了人们在“节食省衣,量入为出”的原则下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不破不立,汰旧换新”等“喜新厌旧”的消费心理。从辩证的角度来看,二者之间的恰恰构成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共生关系。关键取决于消费主体的客观条件及主观认识,外部因素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催化剂的次要作用。
家电下乡政策的出发点是便农、惠农,刺激农村市场扩大经济内需,作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一项积极措施,在客观上起到使得农村市场成为继城镇市场之后带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好发展的新生力量。政策制定者当然明白“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的道理。故而家电下乡政策既没有强制农民消费的嫌疑,又没有转嫁城市市场成本的目的,财政补贴措施在促进消费环节发挥其积极效用,而在实际购买环节农村消费者才是最终的决定者。因此,家电下乡政策长效执行惠农、便农、减轻农民消费负担的实际意义远远大于相关专家所指出的在其他方面的作用。
农村二手家电市场亟待规范
与此同时,国家有关部委政策文件中针对的农村二手家电市场假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翻新废旧家电、假冒伪劣商品等市场不规范以及违法现象,所展开的综合治理、严厉查处、打击犯罪等一系列市场监管、整顿措施,恰恰是农村二手家电市场“改邪归正”的最好时机。
一方面,近年来农村二手家电市场发展迅速,由于二手家电相关标准法规立法空白,加之部分二手家电商家唯利是图等因素,以致农村二手家电市场一度成为不法商家谋取暴利坑农害农的温床。其实,早在2004年商务部便发布了《关于旧货行业发展的通知》文件,把发展旧货行业作为我国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各地区把推动旧货行业发展作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调节市场、调剂商品、保护环境、满足低收入消费者需求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将旧货市场和网点建设纳入城市规划,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消费需求变化趋势及旧货供求情况,制定旧货行业发展规划等。另外,随着《旧货流通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 GBT21097.1-2007》等法律法规(标准)的出台或修订,二手家电市场并非无法可依。同时,工商、质检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近年来在打击假冒伪劣家电、翻新旧家电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规范二手家电流通市场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加之,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颁布《循环经济法》以及即将出台的《废旧家电及电子回收管理办法》、《二手设备流通技术规范(通则)》、《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和目标值》等相关政策法规(标准)。二手家电市场必将逐步建立起法规健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效益突出的市场机制。
3R应为废旧家电循环再利用基本准则
日前,日本环境省、经济产业省联合推动“乡镇家电执业医士”资格认证,综合治理家电“提前退役”资源浪费的现象,促进废旧家电“减量化”控制目标的实现,在某种程度上值得我国进一步借鉴。因为构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必将在二手家电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方面起到显著的推动作用”节约型社会的3R(3R:Reduce(减量化)、Resue(再使用化)、Recycle(再利用化))准则之间,3大基本元素密不可分,缺一不可。
一方面,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大力推行节约资源、能源政策意识,解决的正是“地力之生物有大数”,自然资源的不可再生性、能源的有限性以及有机资源产量非无限拓展性等社会、经济发展的有限性问题;亦即:生物之丰败由天,用物之多少由人。”
另一方面,在最大发挥产品使用效用的减量化原则下,借鉴二手汽车流通制度、规范、经验等通过整备、整修、改善、改良等在确保使用者安全、使用中节能的前提下延长二手家电等产品使用寿命,从而实现资源使用效用的最大化,即“能节则虽虚必盈。”是也。
最后,通过借鉴欧美日等国家废旧电子、家电回收再利用经验以及我国废旧汽车回收再利用实践经验,开展超年限、超负荷、低效能废旧家电的回收再利用,实现废旧家电循环再利用的产业化发展以及循环再利用过程中的无害化环保产业升级。
科学引导二手家电市场发展
笔者认为家电下乡政策的执行过程中,需要从三个方面加强二手家电市场规范。
首先,坚持从源头抓起,通过对国美、苏宁等大型家电连锁企业 “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驻店正规回收商”以及店外“游击回收商”的试点管理,从而实现城市二手家电收购市场(二手家电的主要来源市场)的“来有登记,去有追踪;收有约束,售有管理。”的源头管理目标。
其次,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城市二手家电市场调研、试点,找准二手家电不规范流通的症结,积累治理经验,逐步向农村二手家电市场推广。
第三,同步开展农村二手家电市场的产品源头追查、市场监管、消费者教育等,促进二手家电流通的主要流域----农村二手家电市场的规范发展。
最后,利用2~3年的时间,构建起法律完善、管理科学、市场规范的二手家电流通体系,使之成为国民经济建设及循环型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力量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此基础上实现发展循环经济与刺激内需扩大消费相结合的综合治理目标,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战略,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