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吳永強北京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二十三日主持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根據這一決定,國家環保總局官員今日透露,「十一五」期間,國務院繼續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而且是擺在首位的要解決的重點問題。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張力軍今天在北京表示,「十一五」期間,將進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的力度,主要在保護飲用水源、擴大防護領域、加大執法力度等方面進行相關工作。主要內容有:
第一,解決人民群眾的安全飲水問題,保護好飲用水源。將取締一切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污口,來保證飲水的安全;
第二,要繼續劃定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流域。在原有的「三湖三河」的基礎上,包括南水北調沿線及其水源地、長江三峽及其上游、黃河小浪底水庫及其上游、松花江,都將成為國家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流域。
目前,國家環保總局正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進行重點流域的水污染防治規劃,待報國務院批准後才即可開始實施;
第三,要通過嚴格的執法,來保護水環境。主要是通過實行環境准入、環境容量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限期治理等有效的環境管理制度,來保證水環境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