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与美国的谈判者正准备就是大西洋上空的空中航线进行谈判。这有可能导致大西洋航空的开放。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第二年,美国政府颁布了《琼斯法案》,规定本国港口运输的商品必须有由有美国国籍的船舶来运输,战争使得美国立法者利用战争冲突的时间和国际紧急状态来促进本国舰队的成长。在1944年,当战争在欧洲大陆正在进行的时候,在芝加哥聚会的政府首脑受到《琼斯法案》的启发,也制定了空中管制条例来管理空中航空运输,用来保障本国航空的战略作用。
2005年11月14日,新一轮开放空中的谈判将在美国与欧洲展开。这是近年来致力于反对垄断一系列行动中的一次。几十年来,严格的航空管制严重地扭曲了空中运输的发展和航空市场。特别是以国家安全的名义来对来自于非本国航空器的管制,已经严重地阻碍了航空业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其它产业的发展。
航空业的发展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投资,然而航空业的发展却让其投资者大失所望,尽管欧洲的旗舰式的航空业还在保本点之上经营,但美国大多数主要航空业却依赖法案的第11条破产保护来维持运转。但是由于近年来航空客户的急剧增加,英国航空公司因政府放松管制而获得了极大的利润。一大批低成本的航空公司在不断兴起。
从国内发展的角度看,欧美和欧洲对国内航空运输都放松了管制。美国于1978年就开始了国内航空运输自由化的进程,新的低成本的航空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美国国内航空市场的扩大;欧洲直到1997年开始放松航空管制。
美国政府希望通过双边协定来实现美国与欧洲航空的自由化,但欧洲却担心美国与欧洲航空自由化以后,美国会到欧洲的航空运输将会增长24%,从中受益达180亿美元。
目前美国与欧洲的谈判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双边航空自由化后受益分配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