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裂变经济学的创立
在前面的几个章节,笔者介绍了一些“裂变经济现象”。裂变经济现象与经济裂变不同,可以说有本质区别也,区别就区别在,是否有一个“核心结构”的存在。如果没有“核心结构”或者说不是“核心经济结构”发生了“裂变”,那就不属于经济裂变而应该属于“裂变经济现象”。反之,就属于“经济裂变”的范畴了。比如,东南亚金融危机就属于“裂变现象”,因为它至今仍然是个松散的经济结构。
具有核心经济结构的经济体,一般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它必须是一个在一定区域、乃至世界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政治实力、经济实力的组织或者说其政治、经济实力能够排在世界的前几位;第二,在这个经济体内,必须实行有一部统一的宪法;第三,在这个经济体内,须实行一种独立的货币制度。
以上三条,可以说缺一不可,否则,尽管它有一部统一的宪法,实行的是统一的货币制度,那我们也不能把它当作具有核心结构的经济实体。而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一时还不能把欧盟,列入其中。
笔者为何要讨论这个问题?因为裂变经济学研究和探讨的或者说裂变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具有核心结构的经济实体是如何发生裂变的,和如何才能避免具有核心结构的经济体产生裂变的价值论。
严格地说,不管是经济裂变还是经济聚变,它们还没有真正地来到我们这个世界,或者说我们依然还没有进入到裂变经济时代、聚变经济时代。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经济裂变、经济聚变现象的产生、存在、发展着,更不能说,这些现象就不会向着经济裂变、经济聚变的方向演化,并最终演化成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裂变、经济聚变。否则,就没有研究它们的必要。
当然,这更不是说,我们就没有对经济裂变、经济聚变研究的必须。也就更加不是说,对经济裂变、经济聚变的研究,没有实际意义!如果要问为什么?这是因为,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裂变、经济聚变的到来,是早早晚晚的事情,与其等它们突然降临到我们身边不知所措,为何不对其提前进行研究?
这就是笔者之所以要及早创立“裂变经济学”和“聚变经济学”即“理论经济学”的原因。什么叫“理论经济学”?当然是能够从理论上证明,其研究对象迟早会出现、产生、存在的一种经济学。
笔者以为,只知道“什么能做”而不知道“什么不能做”是一种幼稚行为。其实,这种“幼稚”行为,在我们的一些企业家和管理者身上,同样存在着。比如,人们只知道,用资金投入的方式来从事商品生产、销售,为企业创造生产、销售利润,可却不知道,亏损其实也是资本投入的产物之一。
比如,传统经济学、管理学只研究经济增长和资本增殖模式,却不研究经济“负增长”和资本“负增殖”模式,这无疑是经济管理、研究领域里的“一条腿”走路现象。那么,如何才能变“一条腿走路”为“两条腿”走路呢?笔者以为,就是不但要研究经济增长,也要研究经济的负增长;不但要研究资本增殖规律,也要研究资本贬值的规律,因为增长与负增长、增殖与贬值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
笔者发现,在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价值与反价值或者说价值场与反价值场始终在相互作用与制约中,因此,经济增长与负增长、盈利与亏损对于一个经济体或企业来说,无非是相互作用与制约后的一个“结果”。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们的经济学、管理学,却只注重对经济增长、企业盈利的研究,却忽视了更为重要的对经济负增长、企业亏损的研究。于是,当经济危机与企业亏损忽然降临时,竟然成为没有思想准备的客人。“反价值湮灭模型”,为解决这一弊端而建立。
建立反价值湮灭模型的意义在于:第一,在对价值生成进行管理的同时,时刻关注、抑制反价值的生成与管理,以避免价值与反价值湮灭;第二,将不同反价值场整合在一起,使之相互作用、制约。
如果不同的反价值之间存在这种相互作用、制约的运动,那么,结果是什么?毫无疑问,结果必然是数学意义上的“负负为正”和病毒学意义上的“以毒攻毒”事物的发生,体现的,正是辩正唯物主义学说“否定之否定”原理。由于经典经济学是关于价值生产的理论,相对论经济学就自然要包括“反价值湮灭”的内容。有时,为了区别与经典经济学的“价值论”,笔者也称为“反价值之反价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