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浙商拍卖公司朱先生打进我们编辑部热线如是说,“播客时代”成龙、徐静蕾、章子怡和网民最爱的“播客”,现在已经成为合法注册的商标,6月18日将在杭州进行拍卖,起拍价定在180万元。
“播客”商标为何身价百万?据说,三年前,人们还不知“播客”为何物时,“商标教父”叶征潮就成为中国最早申请“播客BLOGGER”商标的第一人。真没想到,一年后,“播客”一夜成名,红的发紫!当时,CCTV、《竞报》、《北京晨报》、新浪网等各大新闻媒体都纷纷报道过叶征潮的“播客商标”。如今,“播客BLOGGER”饮料、啤酒商标已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叶征潮又成为成功注册第一人。消息传出,王老吉、娃哈哈、百事可乐、可口可乐、喜力啤酒、雪花啤酒等巨头公司都很感兴趣,纷纷打来电话,,表示想买“播客BLOGGER”商标。百事可乐有位营销策划人,还想私自拿出100万元买走“播客BLOGGER”中英文商标作为投资。
因商标注册人是“商标教父”叶征潮先生,是一位唤醒中国企业商标意识的第一人!近年来,致力推动中国民族品牌的崛起。所以他想把“播客BLOGGER”商标发挥她的最大价值,目前已经委托浙商拍卖公司进行公开、公平拍卖,拍卖地点定在杭州,时间定在6月18日。但值得一提的是,叶征潮其实最想把“播客BLOGGER”饮料、啤酒商标下嫁中国企业!转让价格可以协商,是他最想看到的结果。
据了解,叶征潮早在2005年1月视频“播客”刚刚从美国流行到中国,中央一台早新闻特别报道,网络上有了比文字博客更为时尚的视频“播客”将成为网民新宠。互联网专家还指出:“播客,人人都是张艺谋!互联网的下一座金矿!” 央视这一报道,马上触动叶征潮的“商业神经”,第一时间就把“播客BLOGGER”申请注册32类茶饮料、果汁、矿泉水、汽水、可乐、啤酒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纳入自己的麾下。
经过近三年的耐心等待,“播客BLOGGER”商标经过国家商标局的受理、初审、初审公告、终审公告等复杂的法律程序,现在叶征潮终于喜滋滋拿到了商标注册证,注册号为:4473732,还中英文保护,老“博客”的英文“BLOGGER”,和新“播客”中文共同成为合法注册商标。不愧是“商标教父”,申请注册时就为生产企业想的非常到位。
为了验证事情的真实性,我们登录上国家商标局的官方网站,输入他的32类“播客BLOGGER”后,果然发现叶征潮注册的“播客”二字及其英文“BLOGGER”商标已被成功注册,其商标注册有效日期显示为2007年8月28日—2017年8月27日。
播客饮料 创意海报
最后,记者问叶征潮,你的得意之作“播客”饮料、啤酒商标开始走拍卖路线,能不能拍成功?叶征潮很幽默的告诉记者:“播客商标能不能拍出高价,就像刘翔能不能08奥运拿金牌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