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循环经济发展滞后,使我国对进口资源过度依赖
我国经济发展对资源消耗日益加大,铁矿石、石油、铬、钴、铂、钾盐和金刚石等资源严重短缺,主要依靠进口;锰、铜、铝、硼等则需部分依靠进口,据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统计,2004年全年矿产品进口额1517.6亿美元,同比增长48.7%。这其中,尤其是石油、铁矿石的进口急剧增长,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已给我国的对外贸易造成巨大压力,我国经济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已面临较大的潜在风险。而出口附加值低,大多属于资源型出口,这一进一步加重对进口资源的依赖。
首先,以铁矿石进口为例。2001年我国的铁矿石进口为9239万吨,2002年为1.12亿吨,2003年进口1.48亿吨,同比增长32.87%,2004年又猛增到2.08亿吨,同比增长40.48%。在世界经济增长的背景下,加之中国对铁矿石的大量需求,国际市场2005年的铁矿石价格大幅度上涨,到3月底上涨幅度已达71.5%,单是这一涨幅,预计我国铁矿石进口相对于上一年要多支付人民币260亿元。这种发展趋势对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是很不利的,我国的钢铁及相关产业都将面临较大的冲击。
其次,以石油进口为例。由于中国近年来经济高速增长,加之工业化、城市化和私人汽车的普及,国内石油产量已远不能满足消费需求,近年来石油的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参见图2)。2003年,中国原油和成品油出现贸易逆差约202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比重达4.8%,对外依存度达到35%,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2004年我国进口的原油和成品油分别为12272万吨和3788万吨,同比分别增长34.8%和34.1%,受油价大幅上升的影响,这两类产品进口金额同比增长达到71.4%和57.7%,远超过数量的增长幅度。而石油是一种为国际大资本操纵的具有高度投机性、垄断性的特殊商品,其价格持续走高,例如,2005年8月,纽约市场原油期货价格一度突破每桶64美元。若石油价格持续维持在高价位,将对我国经济稳定增长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资料来源:中国能源网[1]。
从快速发展的我国经济来看,由于中国是经济大国,若不发展循环经济,不单是国内资源与环境承受不了,就是全球资源与环境恐怕也难以承受。
2.循环经济发展的滞后导致我国出口的产品经常遭遇国外绿色壁垒的限制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出口行业面临的壁垒也在日益加大,许多西方发达国家以循环经济思想为指引,设置一些相关指标来制约中国的出口,对我国出口产品使用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以及包装实施一系列的限制,下面主要从对我国原材料的限制和包装的限制来说明这一情况:
首先,我国出口产品原材料与循环经济发展存在差异,面临绿色壁垒。以我国的茶叶出口为例,2000年7月欧盟提高了茶叶的检测标准, 从原来的26种农药检测标准增加到62种, 部分检测标准提高了100倍。美国、加拿大等也提高了对中国茶叶的进口壁垒。受此影响,广东省茶叶出口大幅度下降, 从1997年的8263万美元降为2000年的6569美元, 2002年1~4月茶叶出口数量为7111吨, 金额为1065万美元, 同比下降14.25%和11.44%。
其次,发达国家从循环经济发展思路来考虑产品的生产过程,对我国产品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他们要求的是绿色包装,而绿色包装是指能节约资源、减少废物、用后易于回收再利用或再生,易于自然降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我国目前正在制定的法规中,拟定材料回收率为40%;日本的回收率规定为50%~60%,且产品不同回收率也不同;英国2000年前为50%~75%。而如今欧盟两项指令却提出了80%的高要求,比我国标准高出一倍,这对我国的出口包装行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3.较低的环保标准无法阻止西方国家用贸易的方式将环境污染向我国转移
由于我国没有重视循环经济的发展,长期以来实行较低水平的环保标准,也就是说在污染品的生产上具有贸易优势。在贸易和投资全球化的情况下,这种比较优势将会以商品贸易以及直接投资的形式,使污染工业从高环保标准的发达国家向低环保标准的我国转移。发达国家主要通过以下一些方式向我国转移污染工业:
一是许多发达国家以兜售“资源性”废物为名,通过直接贸易的形式把“洋垃圾”转移至我国,即污染物的直接输出。比如:有的国家将报废的电脑垃圾组装成品牌电脑向我国出口,将污染向我国转移;还有的国家将废弃的军工产品以“资源”的名义向我国出口,将本国内部的污染工业向我国转移,等等。例如,据中国媒体公布的统计数字,2003年中国塑料垃圾、废铁、废纸的进口量分别是1990年的125倍、50倍和21倍。虽说垃圾也是一种宝贵的资源,但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和对居民健康的损害,以及随着垃圾一同流入的害虫问题和走私等问题都越来越严重。
二是许多国外的外贸公司通过提供假检验证书或其他欺诈手段,向我国输出在本国禁止生产和流通的有害产品,这主要是一些已经被淘汰的库存产品,即污染产品的直接输出,同时将国内的污染转移了出来,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污染。
三是以直接贸易的形式向我国输出在本国禁止生产的石棉、有色金属冶炼、医药、纸浆生产等高污染产业或者项目,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技术设备和污染行业的输出。近年来,发达国家将高污染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已成为一种趋势,例如,日本将60%以上高污染产业转移到了东南亚和拉美;美国则将39%的“肮脏产业”转往发展中国家生产。在我国,这一现象也较为普遍,如20世纪90年代初外商在我国沿海地区兴建了75家生产泡沫塑料、灭火剂、制冷剂的企业,在这些产品中相当多的化学成分是《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所禁止或限制的物质。
4.我国的立法没有重视对外贸易与循环经济的协同发展
(1)相关贸易法律法规对环境要求重视不够,政府管理引导有待完善。突出表现在:对企业的环保要求较少甚至没有实施一定的限制,环保成本普遍没有与经济利益挂钩,对环境标志和绿色标志的认识不足,对环保产业倾斜力度不够,导致我国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绿色壁垒的限制。并且,现行经济发展政策——会计法规未将环境成本纳入其成本核算范围,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必然出现环境成本外部化,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最终造成其难以跨越西方国家的“绿色壁垒”,不能适应西方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同时,我国也缺乏对损害环境的进口产品实施相应绿色保护的贸易法规。
(2)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有关资源循环利用的内容,未能体现出对外贸易重视循环经济的立法理念。1995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有关固体废弃物的利用和处置的条文规定,虽然已经涉及了循环经济的内容。该法第1条指出该法的立法目的是“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很显然,把防治作为废物治理的首要目标,这首先体现了对“废物是单纯的有害物”的片面理解。而循环经济要求的是资源循环利用,对废物的理解也是双方面的,要加大对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所以我国的立法没有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的环保理念。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分析:“我国对外贸易与循环经济协同发展的战略措施 ”)
[1] BP统计,中国2004年石油对外依存度为48%,预计2020年将上升到54%。